我不是葯神,我只是想生存
故事講述了一個落魄到交不起房租的性保健的店老闆因為一位不速之客的到訪,而開始走上代購印度仿製葯「格列寧」的道路。其間經歷的一些生離死別,讓主人公程勇從一個唯利是圖的藥販子,走上心靈的自我救贖,變成了一個寧願賠上身家也要救那些買不起高價葯的病友的「葯神」,一個真正的救世主。
這部片子打破了徐崢之前幾部單純為了娛樂大眾,搏大家一笑的喜劇套路。黑色幽默中帶著對現實諷刺。馬斯洛的「層次需求理論中」,最底層的就是生存的需求;中國也有「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這樣的古訓。而面對高昂的正版葯,「活著」成為一種奢侈品,病人們無情地被現實殘忍拋棄。我們不禁會問:活著有罪嗎?法律存在的意義是什麼?
電影是中國近年來為數不多敢於直擊社會問題,探討法律和人倫之間矛盾的影片。關於社會現實題材的電影,中國由於國情很少觸碰。反倒是我們的鄰居韓國似乎文藝的環境更為自由,對於這類題材的影片多有涉獵。通過文藝反映現實,推動社會改良,韓國人似乎做出了一些卓有成效的工作:《熔爐》的熱映引起的巨大反響,推動《性暴力犯罪處罰特別法部分修訂法律案》,也就是「熔爐法」的制定;《素媛》的直擊現實也促進韓國修訂了有關強姦幼女的法案,推出化學閹割;《1987:黎明來到的那一天》反映了韓國人在「六月抗爭」中對民主化進程的呼喚……中國雖然這類電影少,但也不是沒有,我個人很推崇的現實題材導演是賈樟柯,他的《天註定》就是一部典型的佳作,然而在大陸沒有獲得公映許可。
回到電影本身,到底誰錯了?德國製藥公司沒有錯,藥物的研發需要高額的成本,社會也需要尊重知識產權;局長沒錯,執法者應該嚴守規則,這是他的天職;渴望「活著」更沒有錯。錯在規則的制定,因為凡是法律界定的合法關係就是社會可以接受和允許存在的,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法律本來就屬於上層建築的一種意識形態,如果合法的社會關係調整表現出與現實需求不相適應,那麼這種矛盾顯然就不是法律層面的問題,而是立法層面的問題。可惜的是最後電影的結尾,國家將這種藥物納入醫保的範疇。程勇終於用一個人的代價換來了社會規則的變化,造福了更多的弱勢群體。
笑著笑著哭了,是這部電影的特色。沒有刻意而為的煽情,甚至很多淚點處都拍得極為克制,這是電影最為出彩的地方。最深刻的悲劇藝術沒有通過大段對白,而是諸多細節,比如:
老太太的獨白老太太幫程勇求情時,完全沒有煽情,表現得極為克制,甚至沒有留下淚水,「葯假不假我們還不清楚?」和「我不想死」用最簡單克制的對白,一下子擊中曹警官,也擊中所有觀眾內心最為柔軟的那部分。這種表演最質樸卻很高級。
口罩思慧帶著病友第一次找程勇時,程勇非常不耐煩地和病人們商議價格,於他而言,這場交易本來就是以營利為目的的,何況自己也擔上了很多風險。程勇不顧思慧的勸阻,即便自己抽著煙,也讓病人們都摘下口罩以示對自己的尊重。此時的病友們面帶難色,都無奈地摘下口罩,弱勢的病人面對高額的藥費和對生存的渴望必須屈服於強勢的賣方市場。此時的程勇不值得敬重。
影片的結尾,程勇押送途中,街道兩旁眾多的病友自發地為程勇送行,沒有任何人的指揮,沒有任何不情願,他們不約而同地摘下口罩,此時的他們是發自內心地用這樣一種儀式,表達對程勇的尊敬和感恩。前後的細節變化也表現了程勇在病人心目中有一個唯利是圖的藥販子變成了一個救世主,一個真正的神!
黃毛的笑容第一次的搶葯笑容是帶著挑釁和輕蔑;後面想為程勇脫罪,掩護程勇時的那次嘴角上揚,是發自心底的敬佩。然而前一秒和程勇的插科打諢,後一秒在與警察的「較量」中遇難,更令人不勝唏噓。
呂受益的橘子第一次求程勇幫忙,給了程勇一個橘子,程勇不屑一顧;第二次已經是病入膏肓,程勇探望他,老呂招呼程勇吃橘子;第三次,老呂死後,靈堂外,黃毛流著淚吃著橘子。三處沒有任何冗餘的鏡頭,卻直擊人心。想起《項脊軒志》中:「庭中有枇杷樹,吾妻死之年手植,今已亭亭如蓋」,似乎有異曲同工之妙,這種克制的表現手法太高明了!
神像這是電影之重要的細節老呂死後,程勇第二次去印度買葯時,迷濛煙霧中出現了代表死亡與重生的濕婆神像和迦梨神像象徵著轉折,而老呂的死也是程勇第二次去印度走上自我救贖之路的原因,是程勇個人價值觀變化的轉折點。這種具有象徵意味的鏡頭,在賈樟柯的電影里也常常見到。
將佛教中的因果輪迴運用到這部電影里簡直是妙筆生花,類似的手法香港影史高峰《無間道中》值得玩味的兩個相差一天的日期也是如此。
最後,電影所有的主演都為了角色的塑造做了大量的工作。為了表現出病態,王傳君幾天不吃不喝不睡;思慧的扮演者為了幾十秒的鋼管舞表演,學習了一個多月;這種自虐式的表演值得我們敬重,這才是演員該有的自我修養。這部電影真的是一部值得反覆看的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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