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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中的「神」是什麼意思?

書法中的"神"是什麼意思?

古人在評判書法作品時提出了"神"、"妙"、"能"三品,分別代表上、中、下的意思,這個劃分也是唐朝書法家、書法理論家張懷瓘在《書斷》中首次提出的。他對王羲之的書法評價是:"隸、行、草、章草、飛白俱入神",另外,他還說,"以風神骨氣者居上,妍美功用者居下"等相關思想。

那麼,書法中所說的"神"究竟是什麼意思?怎樣理解呢?

北宋學者朱長文對張懷瓘的三品之分有一個說明,他說:"此謂神、妙、能者,以言乎上、中、下之號而已,豈所謂聖神之神,道妙之妙,賢能之能哉!"但張懷瓘的三品並非朱長文所謂之說,只是根據古有86人的書法高低之分,這裡他對這些人進行了等級之分,而居"神"品的有倉頡、李斯等25位,他認為,神品之作應當極具創造力,倉頡造了漢字,李斯創造了小篆,而王羲之五體皆能,是集大成者。而居妙、能者也就在書法發展中具有代表性的人物。

"神",其實是書法中人的內心的展現,是一個寫心的關照,正如"以風神骨氣者居上"是指作者通過書寫,完全展示了自己的內心世界,在紙面上得到了張揚。李白以詩讚賞王羲之"入神"的書法:

右軍本清真,

瀟洒出風塵。

山陰過羽客,

愛此好鵝賓。

掃素寫道經,

筆精妙入神。

書罷籠鵝去,

何曾別主人。

他對王羲之的為人、書法都表示了仰慕,認為王羲之其人清真瀟洒,行為邁往不羈,書法精妙入神,一本道家自然而然的精神。

成為"神品"之作的書法,必是歷史所沉澱下來的,然而,按照張懷瓘對其等級的劃分,"神品"之作難之又難。我們學習古人的書法,從中感受書法之意,觀賞神品之美,又何嘗不是一件修身養性、開闊視野、愉悅心情的美事呢?

本文由「太一智慧書畫藝術」企鵝號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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