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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恭達:人具逸氣、藝生逸品、鑒有逸趣

王羲之《快雪時晴帖》

逸者,超凡脫俗不拘規格、自然自在的審美形態。它不僅表現了作者的生存狀態與精神境界,更彰顯了詩人書家所追求的人格理想。「思逸神超」由人到藝的轉換,最終將書藝定格為高品質、高氣息。精純的筆墨技巧、深刻的藝術內容與優美的審美意境陳述著一個真理——人具逸氣,才能藝生逸品,鑒有逸趣。

——言恭達《抱雲堂藝思錄》

王羲之《旃罽胡桃帖》

《論語》曰:「逸民伯夷、叔齊、虞仲、夷逸、朱張、柳下惠……身中清,廢中權。」何晏《集解》:「逸民者,節行超逸也。」又引:「馬曰,清、純潔也。」從以上記載中可知「逸民」大都具有超凡脫俗的品行。「逸」則是指一種生活形態和精神境界;所謂逸氣,則是一種超脫世俗的氣概和氣度。若把人的「逸氣」滲透到書畫藝術中就是所謂的「逸品」了。

王獻之《東山松帖》

唐朱景玄在《唐朝名畫錄》中提出「逸品」說:「以張懷灌《畫斷》神、妙、能三品,定其等格,上中下有分為三;其格外有不拘常法,又有逸品,以表其優劣也」。朱景玄把「逸格」引入為繪畫的品評標準,卻未與其它三格進行比較排列,而是被看作一種特殊之格。北宋黃休復在《益州名畫錄》中將繪畫藝術分為「逸、神、妙、能」四格,並把「逸格」列為四格之首,大概以為「逸品」乃書畫的絕高境界吧,並對其定義:「畫之逸格,最難其儔。拙規矩於方圓,鄙精研於彩繪,筆簡形具,得之自然,莫可楷模,出於意表,故目之曰逸格爾。」此後,「逸」便開始成為文人畫家所追求的審美格調。書畫同源,「逸」也自然成了書法審美的標準。

唐孫過庭稱讚王羲之寫《蘭亭序》時「思逸神超」,這個「逸」是一種「遊目騁懷」「放浪形骸之外」的任情適意、恬然幽淡、忘卻塵世、寂靜無為的自然心境。可以說「逸品」是「逸氣」之人在自然情境中的一種書寫狀態,而非刻意追求。高逸的書風是書者胸中逸氣的表現,是其思想情感通過「逸筆」的自然流露,誠如言恭達先生所識:「精純的筆墨技巧、深刻的藝術內容與優美的審美意境陳述著一個真理——人具逸氣,才能藝生逸品,鑒有逸趣。」

王獻之《廿九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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