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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葯神》的哪些細節是你沒有注意到,想想卻很可怕

文丨卓海平

圖丨源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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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葯神》的哪些細節是你沒有注意到,想想卻很可怕

這幾天,一部新片在朋友圈裡火了起來,豆瓣上打出了9.0的超高分!這部剛上映兩天的新片,票房已超過4億!還在持續大幅度的增漲當中。

男主角程勇開始是賣性葯的(「印度進口」王子神油),後來生意越做越差,生活越過越糟,糟到什麼程度呢?他父親因血管瘤卧床不起,面臨著沒錢買葯;而妻子也跟他離婚,還將他的兒子合法的帶走出國了。

面對著妻離子散的局面,一個偶然又必然的事情發生了,由於他是打著「印度進口」的旗號來招攬生意的,所以有一個白血病人找到他,托他從印度帶一些仿製的藥品格列寧。

故事的時間線在這裡的時候,程勇還不知道格列寧是什麼鬼,只想隨便帶點東西來,賺個飯盒錢也好。反正這個時候對他而言,目中只有差價。大概此時的程勇並不知道「印度格列寧」跟「印度王子神油」並沒有本質上的區別。

故事的主角總會帶有主角光環,他誤打誤撞的解鎖了一個新的門路,就是代購印度仿製的治癌葯,由於「印度格列寧」跟正版格列寧有上百倍的差價,所以他的生意越來越好,生意也越做越大了。

《我不是葯神》的哪些細節是你沒有注意到,想想卻很可怕

故事的發展總是有波折,沒有任何醫學資質,及進口貿易資質的程勇在法律角度可以說是同時犯了幾條法。

故事安排了同行的惡性舉報,所以執法部門找上了程勇。

徹底知道代購藥物的風險後,電影中的程勇退縮了。他遣散了團隊,剪短了頭髮,改行做起了服裝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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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他誤打誤撞的開啟代購行業造福了不少白血病人,那麼他停業後這些白血病人就回到了解放前了。

這裡插點真實資料:

格列寧真實名字為甲磺酸伊馬替尼片,又名格列衛,曾被《時代周刊》比喻為射向癌症的一發子彈,可以有效地控制慢粒白血病人的染色體變異。

換一個說法,這個葯可以讓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患者的十年生存率,從以前的不到50%,增加到現在的90%左右,並且絕大多數患者可以正常工作和生活。

但是,該葯價格十分昂貴。瑞士諾華公司生產的格列衛在中國內地每盒的售價約為23000-25800元人民幣。

而印度仿製格列衛每盒的代購價格卻是500-1000(據說代購成本價是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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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仿製葯的斷供,讓買不起正版葯的患者離死亡更近。曾經托程勇帶葯的呂受益,還沒等嗷嗷待哺的兒子叫出「爸爸」,因難忍病痛,選擇了自殺。

這給程勇極大的震撼。他又恢復賣葯。只是這一次,他分文不賺。就是成本是多少錢,就直接賣多少錢。就是說他直接拿兩百元就賣兩百塊。

電影也到了最催人淚下的地方,面對警方的問詢,一位老人顫顫巍巍地站出來說:「我生病吃藥這些年,房子被吃沒了,家人被吃垮了。誰家沒個病人,你能保證一輩子不生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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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葯神》的哪些細節是你沒有注意到,想想卻很可怕

這部電影的原型是一位曾經患慢性粒細胞白血病的中年男子——陸勇。

陸勇(Yong Lu),江蘇無錫人,無錫一家針織品出口企業老闆,慢粒白血病患者,電影《我不是葯神》原型人物。

陸勇因給千餘網友分享購買仿製"格列衛"的印度抗癌藥渠道被稱「抗癌藥代購第一人」,後被檢方起訴。

。2014年7月21日,沅江市檢察院以「妨害信用卡管理」和「銷售假藥」為罪名,將陸勇公訴至沅江市法院。

世界上的事雖然不一定有個導演能左右著情節的發展,但往往好人總會有好報。

陸勇的300多名白血病病友聯名寫信,請求司法機關對他免予刑事處罰

2015年1月27日,沅江市檢察院向法院請求撤回對陸勇的起訴,法院當天對「撤回起訴」做出准許裁定,29日下午,陸勇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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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裡,你起碼有兩條疑問吧:

1:代購違法嗎?

2:印度A貨葯怎麼回事?

老卓來回答你的第一條疑問:

1:代購違法嗎?

根據我國《藥品管理法》規定,未經批准進口、銷售的藥品,以假藥論處。也就是說,不論藥品在境外的真假如何,均是"法律上的假藥"。

看到這裡,朋友圈裡那些代購們估計已經冒出一身冷汗了,觀眾且勿著急。

根據2014 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與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了《關於辦理危害藥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其中提到:銷售少量未經批准進口的國外、境外藥品,沒有造成他人傷害後果或者延誤診治,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簡單點說,只要你代購的量不大,且沒有造成壞的後果,你就不算是犯罪。

2:印度A貨葯怎麼回事?

這裡得先說一個事,製藥企業每研發一種新葯,除了人力物力,還要歷經一次次臨床實驗、一道道繁雜的審批流程,這可能需要耗費十餘年時間和數十億或百億美元的資金。每個國家的政府對新藥專利保護期都有著一個期限,所以在商言商,為了在專利保護期內儘可能收回成本、賺取利益,靶向葯藥品高價不可避免。

專利保護期限的意思是在專利保護期限內,任何藥廠都不得克隆。

如果你認為藥物無法克隆,那麼你就大錯特錯了。且聽老卓給你打個簡單的比喻:

比爾蓋茨開發一個Windows 7系統是要經過很多年及很多專業的工作人員的改進及完善的。但給你一張裝Windows 7系統的U盤,然後將裝系統步驟告訴你的話,那麼電腦小白的你是不是也能幾分鐘內不需要任何成本的替你的電腦裝上Windows 7系統呢?

說到這裡,你可能會說,既然在專利期內,為何印度能生產,而中國不能生產呢?

要知道能生產如此高設備的葯,並不是小作坊就能做到的,一般能做到完全克隆的藥廠,都是實力非常大的藥廠。

說到這裡又要說印度的政府的一個政策。(據說全世界也只有印度政府才光明正大的允許克隆專利期內的新葯。)

印度政府制定了特殊的專利強制特許,當印度民眾買不起高價的專利葯時,無論專利保護期是否結束,都允許該藥品直接被印度境內的藥廠合法的仿製。

這也是為什麼印度會有那麼多的A貨抗癌藥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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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謀體報:陸勇聽聞《我不是葯神》劇情後曾很生氣,他認為影片里程勇早期斂財的做法,會損害自己的形象。

「我不是這樣的人,我是一個白血病患者,我是自救,順帶也幫助大家。」

「我和原型有差距,我沒有販賣過藥品,沒有賺一分錢,我幫了很多人。」

站在道德的角度上,陸勇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大善人。而站在社會的角度呢?

書面的話,老卓就不寫太多,以下引用一個兩千五百多年前的孔夫子的故事:

春秋時期魯國有一道法律,如果魯國人在外國見到同國人淪落為奴隸,只要能夠用錢將這些人贖回來,那麼回國後,這筆贖金可以向國家報銷,國家還會給於贖金之外的獎勵。

孔子的一名學生叫子貢,他是富二代,家裡比較有錢,覺得孔子的理念是幫助他人而不求回報,所以將很多魯國人從外國贖回來,但卻拒絕向國家申請補償金,因為他以為魯國並沒有多富,他這樣做是可以為國省筆開支,是愛國的形為。

孔子的另一名學生子路,偶然救了一名溺水的,那個人感謝子路而送了一頭牛給子路(那個年代一頭牛的價格跟一個壯漢應該差不多),子路覺得孔子的理念是讓做事的人能得到更好的回報,所以就收下了這頭牛。

孔子知道後,大罵子貢,理由是子貢你這樣做將自己站在道德的至高點,你的高度就變成別人的低度了,以後別人就不敢找國家要回贖回金,但不是所有人都像你這麼有錢及無私,而人性是只為自己好,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只有虛名聲)一定沒有人做,那麼最後的結果就是道德淪落,以後的結果是不會再有平民百姓自願贖回落難的同胞。

而孔子表揚子路,因為他讓別人知道,做好事是好報的,那麼以後有人落水了,就一定有人爭著搶救。

老卓始終認為,人性的特點,有利可圖,才有人去做,沒利可圖了,就只有大善人才去做。希望這部電影過後,所有看電影的人都只看到人性的真善美,沒有人會衰到去製造出成本價遠低於兩百塊的「印度格列衛」發癌症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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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葯神》的哪些細節是你沒有注意到,想想卻很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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