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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葯神》提前上映,醫藥人這樣說!

7月5日零點,電影《我不是葯神》提前上映。這部以印度抗癌藥「代購第一人」陸勇為原型的電影,早已傳遍醫藥人的大半個朋友圈。

《我不是葯神》提前上映,醫藥人這樣說!

不少人認為,這部電影能夠拍出來,能夠公映,已是制度上很大的進步。同時,也引發了大家對「天價」抗癌藥的熱議。

▍看病難,抗癌藥更難

不少網友表示,結尾部分,大半個電影院的人都在哭。為什麼?因為它戳中了每個人的痛點。

電影中有這麼一個場景:

一個慢粒白血病老太太對警察說:「領導,我求求你,別再查「假藥」了行么。這葯假不假,我們這些吃的人還不知道么?」

「我吃了三年正版葯,房子吃沒了,家也吃垮了。現在好不容易有了便宜葯,可你們非說這是「假藥」。不吃藥,我們就只能等死。」

「我不想死,我想活著。」

說到底,他們只是想有尊嚴地活下去。如果都吃得起正版格列衛,或者國內有質美價優的國產仿製葯,誰又會選擇印度仿製葯呢?

「天價」抗癌藥,是一個需要高度重視的社會問題,也是導致眾多患者為看病傾家蕩產,一人生病,全家拖垮的主要原因。

以影片所描述的2004~2008年區間為例,原版諾華格列衛120片在中國內地每盒的售價約為23000-25800元,同樣按人民幣算,美國的售價約13600元;澳大利亞的售價約10616元,而醫保的價格僅為188.5元。

導致原研葯在中國成「天價葯」的原因,主要有兩個。一是中國高昂的關稅;二是中國仿製葯少,原研葯的競爭壓力小。

印度在藥物方面是開放「專利強制許可制度」的,所以各藥店有大量的價廉物美的仿製葯可見。

中國雖然有「專利強制許可制度」,但出於種種考慮,中國並沒有這麼做。不僅如此,中國《專利法》頒布至今30年,未曾實施過一例「專利強制許可」。

除了法律問題,在現實層面,國產仿製葯也並不受寵。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名譽會長於明德曾表示,目前很多本土企業做仿製葯利潤極低,研發前景不容樂觀。

對於上述問題,實際上,我們能看到,近年來在保障患者使用抗癌藥,促進本土企業研發方面,國家一直在努力。

▍國家談判,進醫保

2016年以來,原國家衛計委、人社部針對部分專利、獨家藥品,分別組織開展了國家藥品價格談判試點和國家醫保目錄談判,第一、二批談判目錄共有39個談判品種平均降價50%以上,並已全部納入國家醫保目錄。這39個談判品種中,有17個抗癌藥。

以被譽為乳腺癌患者「救命葯」的赫賽汀為例,在納入通過第二批國家談判進入醫保目錄之後,這款每支零售價高達2萬多元的葯,經過談判,每支藥品支付標準降到7600元,降幅近七成。

第一批、第二批國家談判藥品目錄出台的時間,分別是2016年5月20日、2017年7月19日,對比一下我們可以發現,第三批國家談判藥品目錄,很有可能將在近期出台,屆時會有更多的抗癌藥通過國家談判進入醫保目錄。

▍降關稅,促研發

今年以來,從全國兩會到國務院常務會議,再到葯企考察,總理至少4次談及抗癌藥降稅。

按國務院要求,自2018年5月1日起,以暫定稅率方式將包括抗癌藥在內的所有普通藥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鹼類藥品及有實際進口的中成藥進口關稅降為零。

而在6月20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其中確定了:

有序加快境外已上市新葯在境內上市審批。對治療罕見病的藥品和防治嚴重危及生命疾病的部分藥品簡化上市要求,可提交境外取得的全部研究資料等直接申報上市,監管部門分別在3個月、6個月內審結。將進口化學藥品上市前註冊檢驗改為上市後監督抽樣,不作為進口驗放條件。

我們也能感受到,在藥品審評審批制度改革以來,國內新葯上市速度已大幅提升。

6月15日,中國批准首款PD-1抗癌藥上市!從提交上市申請到獲批,該葯也僅用了9個月的時間。這是國內首個、也是目前唯一獲批上市的PD-1抑製劑的上市申請,開啟肺癌免疫腫瘤治療時代。

7月4日,千紅製藥發布公告稱,公司自主研發的CDK9抑製劑QHRD107膠囊獲得國家葯監局的一類新葯臨床批件。該產品的首個適應症是急性髓系白血病,這是臨床發病率最高的白血病類型,占所有白血病發病人數的40%以上。

▍地方加速落地

事實上,自國家藥品談判落地以及大病醫保政策出台以來,各地都在為政策落地快馬加鞭,為減輕患者負擔不斷不斷努力。

7月3日,北京市人社局發布《關於談判藥品仿製葯支付問題的通知》,明確將36種談判葯仿製葯將被納入北京市醫保目錄。

《我不是葯神》提前上映,醫藥人這樣說!

同時,對這些藥品的仿製葯做出規定:

談判藥品仿製葯屬於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乙類藥品範圍。限定支付內容按人社部發〔2017〕54號文件規定執行。

仿製葯規格與談判藥品一致的,支付標準暫按仿製葯實際市場銷售價格執行,但不得超過相應談判藥品的支付標準;仿製葯規格與談判葯不一致的,支付標準參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藥品差比價規則的通知》計算。如計算後的支付標準高於仿製葯實際市場銷售價格,以仿製葯實際市場銷售價格為支付標準。

同樣是7月3日,河南省人社廳、河南省衛計委聯合下發《關於保障國家談判藥品臨床使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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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規定:

參照部分省(市)做法,考慮到談判藥品納入醫保支付初期,患者人數尚不確定的情況,為保障談判藥品的臨床使用,在合理用藥的基礎上,國家談判藥品(包括談判藥品仿製葯)和重特大疾病特定藥品暫不納入醫療機構葯佔比和醫保總額控制考核。

據華招醫藥網統計,截止目前,全國已有天津、海南、寧夏等22省明確該要求國家談判藥品不納入葯佔比或單獨核算要求。在國家大力推進葯價談判的背景下,預計更多省份將會落實此項紅利。

這對於相關葯企、以及眾多患者來說,都是利好的。同時,將有效保障談判藥品落地,增加更多高質量藥品的可及性,也為今後更多的葯價談判做鋪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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