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漲租,強行驅逐懷孕33周的房客,北岸這名房東被罰慘了!
奧克蘭北岸一名房東Christopher Norton Bradfield最近應該睡得不大安穩。因為違反了新《住屋租賃法》,Christopher被租賃法庭判罰6061.43紐幣,其中包括賠償2500紐幣給Jelena Pavic——一名在懷孕33周時被下"逐客令"的女房客。
事情還要從今年初說起。Jelena和她的丈夫Milos Pavic租住在奧克蘭北岸的Browns Bay已有一年半。Jelena已經懷孕33周,還有一個多月就要臨盆,丈夫Milos正想和房東談續租的事,卻盼來一紙租約終止通知——房東Christopher決定不再租給他們的理由:「鑒於我就住在你們隔壁,你們的小孩出生後肯定會影響到我的睡眠質量。」更過分的是,房東還限令他們在30天之內搬出去。按照紐西蘭《住屋租賃法》,房東應該提前90天通知房客。
回想那段窘迫的日子,Jelena說「經常在半夜突然醒來,害怕自己明天就無家可回。」被逼無奈,大著肚子的Jelena和丈夫開始尋找新的住處,「因為寶寶還有一個多月就要出世了。我們看了15處房子,遞交了6份租房申請,終於找到了一處公寓,儘管只簽了4個月的短期合同,而且必須4天後就搬進去。」就在這個時候,房東又搬出了「住房租賃法」,聲稱想要退房必須提前21天通知他。
Jelena說,去年7月31日,房東發簡訊告訴他們將從8月1日開始漲租,每周漲30紐幣。而根據法律規定,房東漲租應該提前60天通知房客。(雙標玩得很溜啊)
租賃法庭審判員John Hogan說,房東Christopher因為房客懷孕取消租約的行為違反了「人權法」,是赤裸裸的歧視。租賃法庭裁定房東Christopher向他的前房客Jelena賠償2500紐幣,並將此前的漲租費用如數退還給房客,因為那屬於非法漲租。
有網友在社交媒體上道出和Jelene一樣的遭遇:「我懷孕35周的時候,房東限令我在42天內搬走。在親戚朋友家裡借宿,生孩子的前兩天我還在搬家。這種經歷實在是不堪回首。」
【來源:後花園房地產在線】
※紐西蘭房產普遍存在這個痛點!要是不做這件事,你的房子肯定貶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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