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男子手一滑,誤將8萬多轉給陌生人!後來發生的事,讓人哭笑不得……
移動支付方式給好友間轉賬帶來了便利,但這樣的「烏龍」也時有發生:不小心轉賬轉錯了人,對方收了錢卻不還錢,甚者刪好友、拉黑。
多數人首先想到的就是求助於客服,但當客服始終讓你「與好友協商解決」的時候,你該怎麼辦?網友感嘆,失手點錯就只能自認倒霉嗎?
「好友」不友好
收近9萬後屏蔽拉黑
在廣東中山工作的黃先生5月2日通過微信平台關聯的銀行卡,給微信名為「海闊天空」的表妹轉賬。然而黃先生手誤轉錯了人,此「海闊天空」非彼「海闊天空」,一轉就轉了8萬多元。
黃先生介紹,自己搜索微信名「海闊天空」後並未仔細甄別,微信好友列表中出現了同樣微信名、只是頭像不一樣的兩個賬號。
這名陌生的「海闊天空」點擊收取了轉賬資金
錢轉過去之後黃先生就沒注意看了,直到第二天早上表妹打電話過來說沒有收到錢。黃先生這時才仔細辨認微信頭像和名稱,發現錢轉錯人且對方全收了。
黃先生焦急萬分,通過微信語音電話對方都沒有接,沒過多久對方就把黃先生拉黑了。
黃先生看到對方微信賬號上顯示了手機號碼,就給對方發簡訊,三番五次地請求協商,換來對方回復一句「你找錯人了」。隨後黃先生多次給對方打電話,這個陌生的「海闊天空」始終不肯接。
三番五次地請求協商,換來對方回復一句「你找錯人了」
追回之路,處處碰壁
私下解決不了,黃先生首先嘗試向騰訊客服求助。一次次通過電話語音、留言與客服溝通,然而多次回復內容都是:該筆資金已經成功進入對方零錢,資金支付成功後無法撤回,您可與好友聯繫協商退回。
客服回復:資金支付成功後無法撤回,您可與好友聯繫協商退回
黃先生只好求助於公安部門。但警方以「不知道對方的真實姓名和賬戶信息、不構成立案條件」為由拒絕了黃先生,並建議其找法院。
警方以「不知道對方的真實姓名和賬戶信息」為由,不予立案
求助於法院的黃先生依舊碰了壁。法院的工作人員說,必須要知道對方真實的身份信息才予受理。「該走的地方我都走遍了。」多次碰壁的黃先生無奈地說。
各地警方處理此類案件沒有統一做法
記者調查發現,與黃先生一樣微信轉錯錢對方拒絕歸還、甚至發生糾紛的情況不在少數。據媒體報道,江蘇省江陰市一位網友轉錯錢的情況與黃先生類似,也是因為同樣的微信名而轉錯人對方拒絕歸還;今年3月,湖北武漢市民微信轉賬轉錯人要不回資金,最終選擇了放棄。
據悉,一些網友報警後,各地警方對於此類案件的處理未有統一的做法。今年3月,武漢市民微信轉錯500元錢報警,警方未予立案;今年4月,江蘇省宿遷市一女子錯轉2000元,警方通過研判走訪找到收錢方,並協調解決歸還。
律師:當事人有過錯
收到款項的一方涉嫌非法侵佔
那麼黃先生「手滑」到底有沒有過錯?
有律師表示,黃先生在轉賬中已收到平台發給他的大額轉賬驗證要求——含有對方身份信息的提示,且輸入密碼或指紋支付才能繼續交易。
而黃先生基於自己的錯誤判斷,主動指紋支付完成了轉賬過程,這個舉動違反了一般人在轉賬時應當核實對方身份的常識,因此黃先生是有過錯的。
至於騰訊客服拒絕向黃先生透露對方的真實信息,律師認為騰訊客服有保護用戶隱私的責任。
專家:建立更完善的事後保障機制
也有專家認為,移動支付平台作為信息掌握者,應該給用戶開闢受助的機制。中央財經大學金融法研究所所長黃震認為,個人所使用的支付手段、支付方式、支付過程都是在平台完成的,當個人不能協商解決的時候,平台應從中進行調解。
作為移動社交和支付方式統一的新興企業,黃震認為愛護用戶的企業意識不可少。黃震認為,在個人與移動支付平台的合同行為中,社交用戶不必然是其金融用戶,當社交行為時確實沒什麼大的風險,當進行轉賬時已經變成金融用戶了,移動社交和支付統一型的服務商應加強金融風險提示,完善二者之間的轉換隔離機制。
中國人民銀行2016年10月發布的通知規定,通過自動櫃員機轉賬的一定額度以上款項在24小時後才到達對方賬戶。專家建議,支付平台可參照央行發布的賬戶分類政策,建立轉賬延時到達機制,以加強轉賬行為中對主動行為人的保護。
某安全研究中心技術人員黃立章建議,用戶在移動支付平台轉賬超過一定額度時,平台需強制用戶輸入身份確認信息,例如手動輸入收款方的「姓」,或者把收款方的名字補齊,進一步保護用戶的金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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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信息時報、新華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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