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我是未婚先孕,可孩子也是你們家的,你們怎麼能這麼對我
和孩子他爸談了七年,在第八年的時候由於我意外懷孕,不得已所以匆忙結了婚。在懷孕的時候我和老公一家還有公公婆婆小姑擠在60平的出租房裡,那時候和老公經常為家裡的事吵架,他罵我是掃把星我至今記憶猶新。
懷孕的時候老公經常出差,我就回娘家,我媽各種給我補,做各種好吃的督促我吃,但是婆婆從未給我補過身體,甚至很多時候到飯點都沒有飯,那時候妊娠反應又比較大,真的是身心疲憊。也真的挺絕望的。
在坐月子的時候,我不讓公公抱孩子,公公生氣了,孩子他爸不顧剛出院幾天的我和在他家伺候我的我媽的臉面,替他爸找我茬,罵我潑婦,說我寄人籬下,我媽顧慮我剛出院沒多久就沒領我回家,還勸我要看開點,我也就忍了過去。我媽在他家伺候我的時候基本睡不了兩三個小時,不是在照顧我就是在帶我的孩子,而婆婆在家只做飯,還一天到晚逮著機會就去對面的人家睡覺去了。
後來我媽感冒了就沒辦法照顧我了,正好孩子他爸也出差了,婆婆一個人在家真的就只給我做飯,孩子從來不照顧,一做完飯就去小區里溜達了。孩子他爸在家的那段時間也從來沒有關心安慰過我,偶爾會逗一下孩子,還要是在心情非常好的條件下。
後來我終於忍到出月了,我媽把我和孩子領回家了,直到過年都沒回婆家,當然他們也沒人關心我去哪了。後來孩子他爸找我談了幾次,說分出去住可以,但先給他爸媽安排個住處,也就是我們要買房子可以,但要寫他爸媽的名字,錢還得我們還。我當然不同意啊,孩子他爸說那就算了吧,離吧。我說好,但是孩子是你們家的我不要,他就真的把三個月的寶寶抱回婆家了。
後來由於寶寶不吃奶瓶,沒辦法,又給我抱回來了,問我到底怎麼樣才行,我說我要的很簡單,只要一個三口之家,哪怕租房子也行,寶爸說讓公公婆婆去空著的對門住。我以為是大家都協商好的分家,結果最終公婆還是在公租房裡,寶爸買的房子還是寫的公婆的名字,用的寶爸的公積金。
我真的是沒辦法和這樣的人一起生活,因為寶爸沒房子,孩子的戶口都上不了,寶五個月了出生證明也沒辦,真的不知道寶爸是不想和我們過日子還是不想對這個孩子負責,我想知道大家是怎麼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