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管理學之父德魯克:孩子天生可以辨認出老師的好壞
優秀的老師和學生,可以分為兩種。然而不管教與學,都是熱情,一種是天生就有的熱情者,另一種則是陶醉於熱情而不可自拔者。
1、學生總可以辨認出老師的好壞
有一件事,我很小的時候就知道了,那就是學生總是可以辨認出老師的好壞。
有的只是二流老師,但是舌燦蓮花,機智幽默,因此留給學生至為深刻的印象;有些則是頗負盛名的學者,但是不算是特別好的老師。
但是,學生總可以識別出一流老師。
第一流的老師並不經常廣受歡迎,事實上,大受學生歡迎的老師,並不一定能對學生造成衝擊力。
但是,如果學生談到上某位老師的課:「我們學到很多。」這樣的話可以信賴,因為他們知道什麼樣才是好老師。
我還發現,「老師」實在是不易定義。或者說,「教學得力的因素何在」這樣的問題是沒有答案的。
我從未看過做法完全相同的兩個老師,每個老師都有其獨特的表現方式。使一個老師成為第一流的方法,似乎對另一個老師來說完全沒用,而另一個老師或許也不會採用這種方式。這種現象真令人困惑,至今我仍大惑不解。
2、教學是一種天賦,也是一種引導方法
有些老師是不用語言的,就像蘇菲老師。施納貝爾亦然。
然而,同一時代還有兩位卓越的音樂老師卻很愛說話:過去50年來,在美國最厲害的鋼琴老師就是列維涅(Rosa Lhevinne),她上課老是說個不停,很少做示範;在老年成為美國首屈一指的聲樂老師的奧地利女高音勒曼也是。
我還看過兩位外科手術專家,他們也是難得的好老師,其中的一位也不出聲。他就站在總醫師身後,看他做手術,從頭到尾都不吐一個字。總醫師每做完一個動作,就回頭看,那位外科專家或點頭,或搖頭,或是輕輕地舉起一隻手,或者是揚起眉毛。在場的每一個學生自然而然地都了解每一個手勢、動作的代表意義。
另一位名醫則在病人被推進手術室後,巨細不遺地把手術的每一個過程都講解一次。在手術中,他希望學生問他問題,他也會一一作答。這兩位都教出了很多成功的外科醫師。
有一天,我跟一個朋友談起這件事,他本人也是外科手術的好老師。他笑著說:「你說的一定是德巴基醫師和庫利醫師(Dr. Denton Cooley),休斯敦的心臟外科醫師。一位不愛說話,另一位又老是說個沒完。我猜,這就是他們倆處不好的原因。」
接著他又說,「你知道嗎,真遺憾,我出生得晚,未能受教於哈佛的庫興醫師。我在哈佛醫學院接受訓練時,大家對他記憶猶新。聽說,他也是不發一言的老師。我自己碰巧是愛用語言表達的老師——有時候,我真希望不用說話就可以教會學生。」
有的老師比較會教高深的課程,有的老師則較適合教初學者。
20世紀兩位卓越的物理學家也是偉大的老師:他們是哥本哈根的玻爾和費米。費米晚年時就在芝加哥教書,但是玻爾只教天才學生。我聽物理系的學生說,即使是最有天分的學生,也發現玻爾幾乎讓人無法理解。玻爾在上課前亦下了很多的準備工夫,然而學生卻不能從他的授課和主持的學術研討會得到什麼。
現代物理的第二代大師,從海森伯到薛定諤,乃至奧本海默,在研究所深造時都接受過玻爾的指導,他們都把自己能成為科學家歸功於玻爾。
相形之下,費米比較會教大學部的學生,特別是新生、不準備踏入物理這個領域的,或是從來沒有修過物理的學生。
現代舞大師瑪莎?格雷厄姆(Martha Graham)也是一位很厲害的老師,不管是初學者或是卓然有成的舞者,她都教得很好,而且用的是同一套教學法。
有些老師比較會上大班課,在眾多學生的面前講課。富勒的課堂上足足有2000個學生,大家可以連續7個小時目瞪口呆地聽他講課。
有的老師則在教小班課時,比較得心應手,女高音勒曼就是最好的例子。還有些老師像馬克?霍普金斯則在一對一教學時,教得最好。有一句老話說,最好的學校就是要「霍普金斯站一頭,一個學生在另一頭」。然而,我本人還未見識過這樣的老師。
好老師就像是節目主持人,他們需要觀眾。還有的老師是用書寫的方式教學,而不是用口語。
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美國將領馬歇爾就是一例,通用汽車總裁斯隆(Alfred Sloan)也是。斯隆的書信也彙集在他再版的書《我在通用汽車的歲月》(My Years with General Motors)當中,此書也是教學的大師之作。
當然,教給我們基督教傳統的老師聖保羅也是最偉大的老師,他是以書信教導後人的。
表演者的能力和教師的才能似乎沒有什麼相關,研究學問與教學或是技巧與教學之間也沒有關聯。在歐洲傳統的大畫家中只有丁托列多(Tintoretto)的學生很多,但是沒有一個學生可以達到二流畫家的水準。格列柯(El Greco)例外,所有大畫家幾乎都是名不見經傳的平庸畫家教出來的。
儘管奧本海默是卓越的管理人才,卻未能躋身於相對論、量子物理和原子物理的偉人之列,但他卻是個天才老師,激發年青一代美國物理學家的創造力,使他們發光發熱。像我這樣對物理一無所知的人,聆聽他在普林斯頓的講座,也覺得眼前像是浮現出了壯麗的高山、大海。
海頓、莫扎特和貝多芬在維也納時,也受教於一位偉大的老師——迪亞貝利(Diabelli),而他留給後世的不過是些枯燥無味的手指練習曲。
再下一代的名師並不是舒曼、勃拉姆斯、瓦格納,也非李斯特、柏遼茲,這些只能算是不錯的老師,真正的名師是舒曼的遺孀克拉拉,她才是有史以來最偉大的鋼琴教師。
通過「教學觀摩」,我很早就下結論道:老師沒有一定的類型,也沒有完全正確的教學法——教學就像一種天賦,像貝多芬、盧本斯和愛因斯坦等那些與生俱來的奇才;教學是個人特質,與技巧和練習無關。
多年後,我又發現另一類老師。更正確的說法該是,他們會激發學生學習。他們之所以能做到這一點,並非因為他們有特殊的天賦,而是憑藉著一種方法來引導學生學習,正如我小學四年級的老師埃爾莎小姐。他們發掘每個學生的長處,並為他們立下近期與遠程的目標,讓他們更上一層樓。然後,再針對每個學生的弱點下對策,使他們在發揮自己長處時,不至於受到弱處的牽制。
這些老師還使學生從自己的表現中得到相當的回饋,進而培養自律、自我引導的能力。這樣的老師多半會鼓勵學生,而不是一味地批評,但是他們也不會濫用讚美的言辭,以免失去刺激的效果。他們認為該給學生的主要獎勵就是滿足感和成就感。
他們並沒有「教」學生,而是為學生設計出學習的方法。因為總是採取一對一的方式,這種教學法幾乎適用於每一個學生。
因此,教學並不是指某個學科的知識,或是所謂「溝通技巧」,而是一種特質。對蘇菲小姐那樣的老師而言,教書和人格特質有關;至於埃爾莎小姐,教學則是一種方法。
天生的老師和利用教學法的老師又有一個相同點:他們都非常負責。就成果而論,這兩種方式實在是差不多。
教學最後的產物不是老師得到什麼,而是學生到底學到什麼。埃爾莎和蘇菲小姐都會激發學生去學習。關於這一點,是在我觀察了幾年別的老師教學之後,才覺察的。
我開始注意別人教學,是在1942年,也就是我開始在本寧頓學院任教時。當年,那所學校只是新英格蘭的一家小型女子文理學院,1932年才創立,極具實驗色彩。它們的目標不在於大,而在於精。這個理想在20世紀40年代,瓊斯校長(Lewis Webster Jones)上任後短短几年間幾乎實現了。他原本在該校教經濟學,1941年榮任校長(他在1946年時,轉任為阿肯色大學校長,後來又成為新澤西拉特格斯大學的校長)。
瓊斯先生在本寧頓學院校長任內,把一時俊彥都延攬到校——現代舞的瑪莎?格雷厄姆、心理學家弗羅姆,建築師諾伊特拉等。然而他最在意的並不是這些人的聲譽,而是他們是不是會教,以及學生是否能學到東西。
在短短的幾年中,他就為學校募集了一流的師資,雖然人數不多,只有四十五個左右,但是幾乎每一個都是相當有能力的老師;教得較差的,是無法在瓊斯校長任內得到續聘的。其中有十幾個老師都是大師級的水準,表現得叫人嘆為觀止,並具有相當的影響力。優秀老師的比例之高可說是前所未有的。而且,這些老師對學生的衝擊力之大,遠超過學生所能吸收的。
世上的老師何其多,個個都不同。以弗羅姆為例,他在小組教學方面,實在是其中的佼佼者,他的個別教學,卻只是馬馬虎虎,若在大講堂上課,效果就更差。建築系的諾伊特拉後來也被換掉了——要是教學的對象是建築師,他可說是最好的老師,然而就文理學院的建築入門課程而言,他說的實在讓人不知所云。過了幾年,他滿懷挫折地離開本寧頓學院,回去做建築師。
還有一些雖不是「大師級的老師」,卻能調教出「大師級的學生」。在學校的同仁中,我知道有好幾位就頗能運用教學法,引導學生學習。
最典型的,就是另一個「瑪莎」——一樣教現代舞的瑪莎?希爾(Martha Hill)。和瑪莎?格雷厄姆不同的是,她本身並非偉大的舞蹈家,沒有特別吸引人的特質,也不像瑪莎?格雷厄姆上起課來,全班學生為之震懾。
她是那麼不起眼,站在人群中,沒有人能認出她,然而她的學生從她身上可以學到的,不會少於從瑪莎?格雷厄姆那兒學來的,或許還更多呢。而且學生一致認為她作為老師的能力,比起「大師」瑪莎?格雷厄姆毫不遜色。
瑪莎?希爾所運用的,就是一種教學法,也就是四年級教我的埃爾莎小姐所做的。她花幾天或幾星期去觀察學生的表現,思考每個學生的能力,他們該怎麼做。她為每一個學生設計出一套課程,然後讓學生各自發展,自己只在一旁觀看。
她還不斷地催促學生在原來做得不錯的地方力求突破。她總是和顏悅色,但不常稱讚學生,當然學生若表現得不錯,她還是會讓他們知道。
還有一個人是本寧頓學院里學生公認最傑出的老師,他就是研究但丁的名家弗格森(Francis Ferguson),然而他也不能算是「教師」,而是學習課程的設計者。但是,學生一走出他的課堂,眼中無不閃爍著興奮的光芒——不是為弗格森說的或做的,而是為他引導他們說出來或做出來的。
另一位在教學法上卓然有成的陶藝家穆瑟西歐(Hertha Moselsio)也採用同樣的方式。她是個高大的德國女人,堅持無懈可擊的技藝,並要求學生不可因現在的成就而自滿,一定要力圖突破。
因此,有兩種截然不同的老師:一種是天賦型的,另一種則為學生設計學習課程,以方法為主。
教書是一種天賦才能,天生的老師可自我改進並成為更好的老師;
以方法為主的老師則有一套幾乎人人適用的學習法。
事實上,天生的老師再運用一點教學法,就可以成為偉大的老師,也可成為無所不能的名師,不管是在大講堂上課、小組教學、教初學者或是指點已相當精進的學生都能愉快勝任。
蘇菲小姐就有天生老師的魅力,而埃爾莎小姐則有自己的一套方法;蘇菲小姐讓學生豁然開悟,埃爾莎小姐則教給我們技能;蘇菲小姐把夢想傳達給我們,而埃爾莎小姐引導我們學習——蘇菲小姐是教師,而埃爾莎小姐則是利用教學法的人。
這種區分並不會使古希臘的先哲,如蘇格拉底大為意外。傳統上,蘇格拉底亦被稱為偉大的老師。對此稱呼,他本人應該沒什麼意見。但是,他從來就沒有說過自己是個老師,事實上他也是一個利用教學法、引導學生學習的人。
3、教學即激發學生去學習
蘇格拉底的方法並不是「教的方法」,而是「學的方式」,一種特別設計的學習法。
蘇格拉底對詭辯學派的批評就是因為他們太強調教的一方,並認為老師教的是「學科」。
蘇格拉底則覺得這種看法沒有意義,他以為:老師教的不是「學科」,而是「學習方法」,學生從而學到該學科的知識。「學」是有成果的,「教」則是虛假的。
這種看法使他成為阿波羅神話中「希臘最有智慧的人」。
然而,過去兩千年來,主張教學是可教的詭辯學派一直是主流。
他們最後的大勝利就是美國高等教育盲目的信條,認為博士學位或是對某一學科的深究就是教學的先決條件。
還好,詭辯學派所能主導的,也只有西方。其他文化中的老師並不像西方詭辯學派所說的。
印度文里的老師就是「宗師」,亦即靈性的導師。這些「宗師」是天生的,而不是後天學成的;他的權威不是出自對某一個大學學科的研究,而是由精神而來。
同樣地,日本人所稱的「先生」就有「大師」的意思,也不是單指老師。
但在西方傳統中,我們卻把教書視為一種技巧而忘卻蘇格拉底的話:「教書」是天賦,「學習」則為一種技巧。直到20世紀,我們才重新發現蘇格拉底對「教」與「學」的定義。
過去100年來,由於我們比以前更認真地研究「學習」這個課題,所以才能重新體認蘇格拉底的話。
我們發現,學習是深植於每一個人身上的,人類以及所有的生物都是照著一定方法學習的「學習體」。
研究了一整個世紀後,我們對學習的認識,還是比不上埃爾莎小姐,但是我們很清楚,她的所知所行都是對的,而且適用於每一個人。
從蘇格拉底的時代至今,兩千年來,我們一直在辯論「教」與「學」到底是屬於「認知的」還是「行為的」範疇。這真是一場無謂的戰爭。其實,兩者皆是,也是另一種東西,那就是熱情。天生的老師一開始便滿懷熱情;而善於利用教學法的老師在學生有所領悟時,而獲致熱情。
學生臉上那心領神會的微笑比起任何藥物或麻醉品更令人上癮。老師自己都教得煩悶無趣的話,教室有如被瘟疫肆虐一般,不管是教書或學習都會受到相當大的阻礙—這種病症,只有「熱情」能夠解救。
教與學好比是柏拉圖式的愛,也就是柏拉圖《會飲篇》中談到的愛。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匹尊貴的柏拉圖飛馬,從教或學當中,才能找到伴侶。
對天生的教師而言,熱情就在他們身上;對利用教學法的老師來說,則可在學生的身上看到熱情。但是,不管教與學,都是熱情,一種是天生就有的熱情者,另一種則是陶醉於熱情而不可自拔者。
作者:彼得·德魯克(Peter F.Drucker,1909.11.19~2005.11.11),現代管理學之父,其著作影響了數代追求創新以及最佳管理實踐的學者和企業家們,各類商業管理課程也都深受彼得·德魯克思想的影響。彼得·德魯克1909年生於維也納,祖籍為荷蘭,後移居美國。德魯克從小生長在富裕的文化環境之中,其1979年所著的自傳體小說《旁觀者》對其成長曆程作了詳細而生動的描述。本文節選自《旁觀者》,版權歸屬作者/出版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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