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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奮!國產第二代艦載機確定是殲31發展型:殲20真不用上艦了

7月6日,《飛行國際》報道稱,我國正在研製一種新型艦載戰鬥機,以取代現役的殲-15戰鬥機。外媒援引分析人士的話說,FC-31「鶻鷹」有可能發展為新一代艦載戰鬥機。隨著F-35B現在已經開始登上黃蜂級兩棲攻擊艦,航母艦載型F-35C也即將服役,再加上F-35A和F-35B已經出口到亞洲。我海軍現在的殲-15艦載戰鬥機雖然性能不錯,而且航程和作戰半徑大,但是其不具備隱身能力,面對隱身的F-35時會落於下風,因此我海軍很需要新的隱身建造戰鬥機來應對F-35所帶來的新課題。由於隱身戰機技術複雜,而艦載隱身戰鬥機的難度還要超過陸基戰鬥機,如果我方從頭開始研製一款新型艦載隱身戰鬥機,將會耗費很長時間,緩不濟急,因此在已經出現的陸基隱身戰鬥機基礎上發展艦載型,不但可以大幅縮短研製時間,而且還能節省很大一筆費用,是外界普遍認為的最佳做法。

我國目前自主研發的陸基隱身戰鬥機有殲-20和FC-31,其中前者屬於重型機,現在已經開始列裝空軍;後者屬於中型機,還處於研髮狀態。以戰鬥機綜合戰鬥力標準作為依據,可以確定殲-20有飛得遠、持續戰鬥力強的優勢,FC-31則具有使用靈活,中近距離裝備效率高的優勢。如果用殲-20發展艦載戰鬥機,則意味著航母編隊更重視擴大防空範圍,增加遠程攻防能力;如果用殲-31發展艦載機,則意味著航母編隊重視的是艦載戰鬥機的多功能和作戰靈活性。

殲-20擁有更大的尺寸和更大的內部空間,能夠採用更好的雷達,設置有更大彈艙,載油量也更大,綜合戰鬥力要明顯超過FC-31。如果是單機對抗,殲-20優於FC-31是沒說的。但如果執行編隊的複雜作戰任務時,殲-20就會存在數量不足的問題。我國的2艘滑躍型航母噸位才是6萬噸,未來的彈射型航母滿載排水量可能最多也就是8萬噸,而且還要搭載多種類型的艦載機,這樣殲-20的搭載數量就會受到較大限制。殲-20的單機戰鬥力再強,也很難克服數量不足所帶來的任務彈性較差的問題。FC-31雖然單機戰鬥力不如殲-20,卻能提供比殲-20更均衡的作戰效能,滿足艦隊航空兵對裝備基礎數量的需要。

按照甲板調度條件分析,殲-20在中後甲板調度均需要佔用斜角甲板全段,航母在中段甲板調度飛機時不能同時進行著艦作業。而機體尺寸較小的FC-31在後甲板調度只需空出艦橋後段的甲板空間,基本不會佔用斜角甲板的降落跑道,中段甲板調度和飛機攔阻著艦可以同時進行,戰鬥準備速度和甲板靈活性更高,這也是中型機相對重型機的基本優勢。

FC-31目前存在的問題是完成度不高,即使是改進的2.0版也不是比較完整的原型機,像雷達、航電系統還沒有確定,而且FC-31還存在發動機推力不夠、內部彈艙較小、航程不足等問題。此外,FC-31如果要改為艦載戰鬥機,還需要進行結構加強,這樣帶來的結構重量增加所產生的負面影響要明顯大於殲-20的改裝。

新型艦載戰鬥機和彈射起飛型核動力航母模擬模型。

三種不同氣動布局的新型艦載戰鬥機方案。

所以,FC-31是在理論上存在更適合發展為新型艦載戰鬥機的基礎條件,但要發展為真正的艦載戰鬥機,還需要做大量的工作,所需的時間也會大大超過用殲-20來改裝艦載戰鬥機。不過,考慮到國產彈射型航母從現在開工到服役還需要數年時間,而這也就是FC-31發展為艦載戰鬥機的時間節點,FC-31發展型必須在這段時間內完成相關的大量繼續發展和改裝試飛、定型等工作。與此同時,沈飛還要生產殲-16戰鬥機,改進升級殲-11B,繼續生產殲-15S和升級的殲-15,所以其接下來的任務將會非常繁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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