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詆毀前妻的男人,再好也不要嫁

詆毀前妻的男人,再好也不要嫁

三十歲的明珊突然把定了婚期的男友踢出局,原因是男友瞞著她去約了前女友,兩人還一起開過房。

男友狡辯,「我們真的什麼都沒有做。」

明珊輕笑,「你當我三歲嗎?噁心。」

分手後,她並沒有把男友和前女友去開房的事情大告天下,好歹她也是自己挑選的,他太難堪,自己也好看不了。

每個人都有看走眼的時候,必須承認前任就是自己當時的眼光。

本來就三十了,再悔婚,徹底就成了大齡剩女,老媽急死,到處託人相親,標準一降再降。

她不肯去,老媽恨得咬牙切齒的,「你以為你才二十啊,再不抓緊,好的都被別人挑完了。」

老爸被氣得血壓蹭蹭的升,不能再讓老媽白頭髮蹭蹭的長,比起沒玩沒了的叨念,寧願接受相親。

再說,她也不是不婚主義者,算是給自己多一次機會,說不定就能找到一個願意暖被窩的呢。

有一個條件不錯的,叫方龍,和明珊同歲,有過短暫的婚姻,無孩,第一次見面,雙方印象不錯,就決定試著交往。

三十歲已經過了耳聽愛情的年紀,沒有那麼膩歪歪,無論是感情上還是經濟上,明珊從不依賴方龍。

在一起時也能聊得很開心,分開時各自忙自個兒的,偶爾打個電話,發個微信問候關心一下,相處得還算融洽。

處了三個月後,方龍的父母邀請明珊去做客,前兩次她以工作為由拒絕了,後來覺得醜媳婦總要見公婆的就答應了。

吃飯時,方龍的媽媽一杯酒下肚後就滿腔憤怒的爆粗口,一口一個心機婊,雜種的罵方龍的前妻和丈母娘:「女人結婚不就是要伺候男人和公婆嗎,要不然娶她回來幹什麼,想當闊太太,門都沒有;

那個老女人以為自己是皇太后,憑什麼讓我兒子幫他們家扛米,搬傢具啊,我養了二十幾年的兒子,碗都捨不得讓他洗一個。」

方龍的姐姐和姐夫,還有公公也在,沒有一人站出來阻止一下爆粗口的老太太,方龍更是一副沾沾自喜的姿態,臉上寫著大大的幾個字「前妻是混蛋」。

太恐怖了,匆忙吃完飯後,明珊就找理由要走,下樓給方龍發了一個信息,單方面宣布分手。

方龍死纏爛打不肯分手,明珊沒有說實情,而是找了借口,「我們真的不合適。」

「怎麼不合適了,我是真的愛你。」

「可我真的不愛你。」

明珊執意分手,這樣的婆婆她是真的怕了,就算不住一起也一定安生不了,還有,一大家子連個側面敲打的人都沒有,說明大家都認同婆婆所說。

三十歲的女人不會再像二十歲那麼單純,很清楚原生家庭對婚姻的影響是巨大的,性格和觀念定型後想要改變比登天還難。

可笑的是三個月不到,那個說真心愛明珊的男人結婚了,對方也是離異者。

然後半年不到又離婚了,知道明珊還單身又來糾纏,張口就詆毀前妻,兩任前妻混淆的胡亂罵,反正導致離婚的都是妻子的不是,他只是遇人不淑,看走眼了而已。

明珊不理他,他就找明珊的媽媽,苦情戲演得超級好,「伯母,您知道嗎?我之所以又離了就是對珊珊念念不忘,我是真心喜歡她,您就給我一次機會吧?」

這次,媽媽力挺女兒,直接拿起掃帚轟,滾遠一點,再敢騷擾我女兒,打斷你的腿。

一個星期不到,有人就親眼看見男人和一年輕的女孩在一起,明珊的日子才算是恢復了平靜。

最慶幸的是老爸老媽也想通了,再也不逼婚,與其讓女兒嫁給混蛋再離婚折騰,不如乾脆不嫁,老姑娘又如何,他們樂意養就好。

不恨嫁的日子簡直不要太爽,明珊和父母的關係又融洽到比任何時候都好。

去年,明珊參加一位同事的婚禮,身旁坐著一男客戶,某公司副總邱明,他妻子是明珊前同事,兩人之前見過幾次便聊了起來。

朋友婚禮上談工作有點不太好,生活上又沒有交集,話題就從誇獎邱明的太太開始,他也一直保持著微笑,力挺,讚美妻子。

後來,因為工作兩人又見過幾次面,話題都是從讚美他妻子開始的,每次都聊得很愉快。

在邱明的幫助下,明珊成功的和他公司簽了一份大合同,狠狠的賺了一筆。

「邱總,如果不是你讓我修改方案,肯定不會這麼順利,為了表示感謝,看哪天有空,我請你和太太一起吃飯。」

邱明拒絕了明珊的邀請,「是明小姐的方案對公司有利,我不過是舉手之勞而已,真的沒什麼。」

合同簽下的那天,明珊請同事吃飯,卻被一個消息給驚嚇到了,「你是真傻還是裝傻啊,邱明離婚一年多了,聽說是他老婆出軌。」

啊!明珊張大著嘴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很長一段時間,明珊總覺得自己欠邱明一句對不起,雖然說離婚並不是丟人的事情,可也不好主動去道歉。

公司年會聚餐,邱明居然沒有來,要知道他可是公司大客戶,每年年會都坐在最重要客戶那一桌的。

明珊也不清楚為什麼自己會那麼關注他,難道真的只是欠他一句對不起?

「李小姐,怎麼不見你們邱總啊?」看來,關注邱明的不止明珊一人。

「他生病住院了,腸息肉要做手術,請了一個星期病假。」

聽說邱明生病了,明珊幾乎脫口而出,「他在哪個醫院做手術?」

「人民醫院。」

第二天正好是周末,明珊一大早就起床,老媽像是發現新大陸的驚訝,「今天起什麼風了,把你給吹起來了。」

「我要加班。」

明珊也不知道為什麼要和老媽撒謊,或許就是不想老太婆刨根問底,整出幺蛾子就囧大了。

明珊提著水果籃和鮮花走進住院部,病房門是虛掩的,揚手敲門時聽見裡面有談話聲,聲音很熟悉,是邱明的前妻。

「阿明,事情都過去兩年了,我一直在內疚和後悔,你怎麼就是不肯原諒我呢?我保證絕不會再犯,求你給我一次機會,讓我好好照顧你和我們的女兒。」

「我可以不恨你,但真的也無法再愛你,沒有愛的婚姻要來幹什麼,你放心,我能照顧好自己,也有能力撫養好女兒。」

「如果你再婚,女兒就會有後媽,你能保證她不被欺負嗎?女兒是我生的,我接受不了她去叫別人媽媽。」

「即便我再婚也只是我的妻子而已,你永遠是女兒的媽媽,這是事實,誰也改變不了,你隨時可以看她。」

明珊尷尬的站在病房門口,猶豫了一會還是沒有推門進去,委託護士把水果和花送進去就離開了醫院。

明珊閨蜜的女兒過生日,邀請了很多同學開派對,派對結束後,所有孩子都被父母接走了,只有一個小女孩留到了最後,她說爸爸車子爆胎要晚一點到。

明珊很喜歡這個小姑娘,自告奮勇的送她回家,沒想到小女孩警惕性還很高,她說那我先打電話問一下爸爸,看他同不同意。

小女孩在明珊手機上輸入了一串電話號碼,撥出去後屏幕上顯示兩個字,邱總。

小姑娘居然是邱明的女兒,本以為再也不會有交集,沒想到轉個身又重逢相遇。

明珊開車把小女孩送到小區門口時,她睡著了,邱明已經站在路旁等候,暖暖的路燈下,他高大的身影很養眼,明珊心尖被撩撥了一下,輕微一顫。

「謝謝你幫我送女兒回來,還要謝謝你去醫院看我,花很喜歡,水果也很好吃。」

邱明接觸的女性並不多,在護士大概描敘了外貌後,他一下就猜到了是明珊,這應該就是眼裡有人,心裡有數。

原來他一直知道她去過醫院,明珊的臉一下子紅了,心跳也加速,這可是很多年都未曾有過的感覺,應該是傳說中的心動。

在他彎腰去抱女兒時,明珊脫口而出,「那就做我男朋友吧!」

他怔住了一秒後笑而不答,算是默認。

明珊公司組織去旅行,邱明正好有年假就陪著她一起去,這也是第一次在同事面前公開戀人關係,歡笑和狗糧撒了一路,幸福到無以言表。

一個星期假期結束,回來那天剛下飛機,明珊媽媽就打來了電話,「帶著邱明一起來家裡吃飯,你爸爸一大早就去了菜市場,還買了很多海鮮,酒都準備好了,要和未來女婿喝兩杯。」

「媽,你怎麼知道的?」

「就你那小樣也想瞞著我,連你爸都看出你最近笑容多了,皮膚好了,變美了,肯定是愛情滋潤的啊!」

明珊一直沒有跟父母說自己和邱明的事情,主要是怕他們反對,雖然邱明各方面條件不差,但也是離異還帶著女兒。

沒想到老爸老媽居然早就給姓邱的當了姦細。

飯桌上,明媽媽一個勁誇邱明送的按摩椅和沐足盆很好用,明爸爸更是一個勁誇女婿象棋下得好,人品更是杠杠的。

這男人居然暗地裡拉攏了二老,明珊很不服氣,認為他這是收買人心,朝著父母翻了一個白眼,「爸,媽,你們倆加起來都一百多歲了,怎麼這麼容易被糖衣炮彈收買呢?」

老爸只管喝酒笑而不語,老媽媽不緊不慢地說,「糖衣炮彈怎麼了?我老喜歡了。」

邱明一直笑,她氣得狠狠瞪他,老媽馬上站在女婿這一邊,為他撐腰。

明珊沒有想到在自己婚姻大事上,老古董的父母居然如此開明,他們一點不嫌棄邱明離過婚,還把他女兒當親外孫一樣疼愛。

老爸老媽都是過來人,對於婚姻看得很透徹,離婚最能見人品,不管離婚原因是什麼,那也是曾經的愛人,好聚好散,互不打擾,不指責,不貶低對方,是最起碼的修養。

詆毀前妻前夫,也是否定曾經的自己,畢竟,那也代表了自己曾經的眼光。

婚姻和戀愛還是有區別的,尤其是對不會做飯和不擅長家務的明珊來說,柴米油鹽的婚姻生活真的很難適應。

結婚第三個月的時候,婆婆說想孫女過來住幾天,明珊很早就起來做早飯,搶著做家務,還是被婆婆一眼識破,她皺眉問,「平時都是明明做這些吧?」

明珊咬牙點點頭,「媽,我會跟著邱明好好學的。」

婆婆的臉色馬上變得烏雲密布的,邱明過來了,他笑著說,「媽,珊珊平時工作很忙,但下班回來都會陪丫丫,丫丫很喜歡她,也都是她輔導丫丫做作業,這學期她還拿了三好學生獎呢?」

婆婆聽說孫女拿了三好學生獎,臉色一下由陰轉晴地說,「珊珊,為難你了。」

自古後媽難當,孫女和後媽相處得好不好,哪能逃過老太婆的火眼金睛呢。

都說男人是婆媳關係的融合劑,這話一點沒錯,一場家庭風波就這樣被邱明巧妙的消滅了。

明珊依靠在廚房門前,看著把土豆絲切得跟麵條一樣均勻的邱明,嘴角笑歪了。

文:玉米嬸 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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