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古代驛站的驛長和驛卒的職責
原標題:知識|古代驛站的驛長和驛卒的職責
中國古代郵驛分陸驛,水驛和水陸兼并的共三種,各驛站都設有驛舍,驛丁,驛馬,驛驢,驛船及驛田等。驛站使用的憑證是勘合和火牌。凡需要向驛站要車、馬、人夫運送公文和物品都要看「郵符」,官府使用時憑勘合;兵部使用時憑火牌。使用「郵符」有極為嚴格的規定。對過境有特定任務的,派兵保護。馬遞公文,都加兵部火票,令沿途各驛站的接遞如果要從外到達京城或者外部之間相互傳遞的,都要填寫連排單。
驛站驛長和驛卒都負有責任,各朝在法律中都有明文規定,稍有差錯,便要受到嚴厲的處置。唐朝規定,驛長負有的職責中必須每年呈報驛馬的死損肥瘠,以及經費支出等帳目明細表。對驛卒他們的身份低下,但是最重要的郵遞人員,不論烈日,寒風,大雨,冰雪都身背公文袋,日日夜夜奔跑在驛道上。規定抵驛必須換馬更行,若不換馬則「杖八十」。唐朝還規定,凡文書在途中耽誤行期,晚到一天杖八十,兩天加倍,最重可處徒刑兩年。若耽誤是重要軍事文書,則罪加三等,如因文書耽誤而導致軍事上嚴重後果者,判處絞刑。
一般來說盜賊是不敢搶劫偷盜驛卒他的重要文件,以免遭受官方剿殺。但交戰的敵方往往會派間諜途中攔截情報,所以常採取派兵保護或變化傳遞途徑等各種措施。
由於歷史條件的限制,當時郵驛的速度與數量與今天無法相比,但就其組織的嚴密程度,運輸信息系統的覆蓋水平來說並不亞於現代通訊運輸。可以說那時的成就也是我們現代文明的基礎的一部分。驛站與當今的郵政系統、高速公路的服務區、貨物中轉站、物流中心等等,卻有異曲同工之美。
本文轉自CCTV4國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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