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奇:新稅制改革與創新驅動發展戰略
面對中國發展與改革的新形勢,與以往的稅制變革相比,新稅制改革的方向定位發生了重大變化:「建立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相匹配的現代稅收制度」成為了新稅制改革的目標定位與方向標識。稅收現代化是指一國的稅收制度體系向各現代稅收國家共通的稅收制度體系轉化的過程,而現代稅收制度則是這一轉化的積極成果。從某種意義而言,現代化就是先進性、國際化,實現稅收現代化就是努力使我國的稅收理念、稅收制度和稅收管理能夠順應時代發展的要求,能夠適應科學與信息技術的突飛猛進,能夠符合世界稅制的發展規律和發展趨勢,達到現代稅收國家的先進水平。
我國的稅收優惠制度集中於通過稅收優惠促進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鼓勵基礎設施建設、鼓勵農業發展及環境保護等,從制度目標上看,國家通過設定稅收優惠激勵誘導企業或個人按照堅持自主創新、保護環境、發展綠色經濟等方向予以投資和消費,從而在整體上達到優化經濟結構和資源配置,促進經濟社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效果。這無疑符合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可持續發展戰略等我國的國家重大戰略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原則,符合憲法關於國家基本任務和國家基本原則的理念和規定。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指出:「稅收優惠政策統一由專門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然而我國現行稅收優惠制度離這樣尚不嚴格的稅收法定主義也相去甚遠,故很難實現稅收優惠賴以存在的公共利益目的。《決定》提出了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要求。就稅收立法權的分配而言,排除政府對課稅要件的制定權,遵守「法律保留原則」,構成稅收法定主義的內核。稅收法定必然要求稅收優惠法定,因為「就法律性質而言,稅收優惠是基準稅制中的特別措施,其決定權與稅種開徵停徵權、稅目稅率調整權,同屬於稅權的基本權能。」將這種權能置於法定之下,對於保證稅收優惠所激勵的公共利益目的的實現十分必要。
新發展理念中的「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理念保證發展的方向,避免科技成果運用的負面效應。它們對新稅制改革也有指導意義,表現在建設促進國民經濟各部門之間、城鄉地區之間、經濟與社會之間等和諧發展的協調稅制;保護生態環境的綠色稅制;進一步促進對外開放的開放稅制以及發展成果共享的公平稅制。這些新稅制建設是新一輪稅制改革推動創新驅動戰略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
稅收優惠是稅收激勵創新的主要形式,落實稅收優惠法定是新稅制改革服務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落地抓手;而優化稅制結構則是主戰場。無論是稅收優惠政策的清理和規範,還是將每年的稅收優惠以稅式支出專項納入財政預決算;無論是直接稅和間接稅在稅收總收入中所佔比重的升降,還是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等具體稅種中納稅主體、徵稅對象以及稅目、稅基、稅率等課稅要素的調整,都是意義深刻的稅收制度變革,影響深遠的稅收體制創新。這一系列制度創新將從稅收體制機制上為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實施建立起一個良好的稅收生態系統,形成稅收制度創新與科技創新的「雙輪驅動」,兩者協同發力,相互促進,推動經濟結構優化和社會公平分配,從而有助於解決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諸多問題。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2018年第3期
責任編輯:張卓晶排版編輯:張卓晶
※《中國周邊安全形勢評估:秩序、熱點與中國方案(2018)》在京發布
※孫國東:確保社會科學的公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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