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灶神與中國古代犯罪預防,怎麼防? | 社會科學報

原標題:灶神與中國古代犯罪預防,怎麼防? | 社會科學報



《易·觀》言:「聖人以神道設教,而天下服矣。」中國古代很早就進入人文社會,沒有西方基督教那樣的教義與組織制度,但儒家提出可以利用神來宣傳綱常名教,因而被漢代之後的統治者確定為「神道設教」的馭民方法,勸善止惡,預防犯罪,穩定社會與人心。


原文 :《灶神與中國古代犯罪預防》


作者 | 上海文史館 郝鐵川


漢代以前:自然崇拜


漢代以前,人們對灶王神的來歷大體有兩種說法:一是將灶神與火神合二為一,以古代神話中與火有關的神——炎帝、祝融等為灶神;二是認為灶神是率先為人們燒火做飯的老婦人,祭祀灶神就是要報答老婦人燒火做飯之恩。這兩種說法其實都屬於一種對火的自然崇拜,與政治統治無涉。


東漢末年:被貶入道教鬼神系統,具有上天報告人的犯罪情況的職權


東漢末年,道教上承巫師巫術,中經方士方術,最後吸取老莊思想而形成。它在漢代以前天神、地祗、人鬼三大崇拜的宗教神權基礎上,對我國民間諸神重新進行了編排組合,構成了從玉皇上帝、閻羅天子到城隍、土地的一整套鬼神系統。在這個鬼神系統中,灶王神的職權發生了變化,與世俗統治發生了關係。


具體說,灶神也擁有了上天報告人們罪惡的權力,成為社會預防犯罪的工具。晉代道教理論家葛洪在他的《抱朴子》中說道:「月晦之夜,灶神亦上天白人罪狀。大者奪紀。紀者,三百日也。小者奪算。算者,三日也。」 「月晦」,即每月的最後一天。「大者」、「小者」,指罪大、罪小而言。「奪紀」,是減少年壽之意,三百日為一紀。「算」,據學者考證,一百日為一算,這段話的意思是,灶神於每月的最後一天夜裡,上天向天帝彙報人們的罪過。天帝對罪過大的人,給予減少其壽命三百天的懲罰;對罪過小的人,則給予減少其壽命一百天的制裁。我們知道,以前能夠上天彙報人們罪過的是司命,而不是灶神,灶神只管人們的飲食之事。可現在灶神也有了上天彙報的權力。而司命呢?按照葛洪的說法,它不再居住人間,監察人們的過失,而是返回天上。葛洪說道:每個人的身體里,存在著一種沒有具體形狀的東西——三屍,它是一個人的靈魂鬼神所管轄的小東西。如果想讓一個人早死,三屍就會升格為鬼,讓人放蕩不羈。每個月的庚申之日,三屍上天向司命彙報此人的罪過。司命根據三屍的報告,給予減少壽命三百天或一百天的制裁。司命本來是定期上天打小報告的,而現在卻做起了老闆,聽取三屍的彙報。


宋代:增加了保一家平安的職責



在宋代,灶神的職權在原來「主飲食之事」、「上天白人罪狀」的基礎上,又增加了新的內容,即「保一家之平安」,這表明灶神通過恩威並用,震懾人們遠離犯罪。宋代學者洪邁在他的《夷堅丁志》對此有記載。


元明期間:又增加了負責每家成員之間的尊卑秩序及和睦相處的職權

在現存的明代道教經書總輯《道藏》中,有兩篇關於灶神的文獻。一篇是《太上洞真安灶經》(俗稱《安灶經》),另一篇是《太上靈寶補謝灶王經》(俗稱《灶王經》)。這兩篇的具體作者和成書年代,現在還不清楚。但最早不超過唐,最晚不遲於明,可以把它們視為唐、宋、元、明間的東西。《安灶經》記載灶神的職權為:



能保父慈子孝,夫唱婦隨,兄恭弟順,尊卑稟序,大小相承,人凶歡悅,家道昌隆,骨肉安棲,寢膳和泰,豈慮靈神惡鬼興禍害人!


《灶王經》記載灶神的職權為:

赦過有罪,致福受慶,人口康泰,永歲無殃。青龍鬱郁,白虎錯鏘,朱雀赫赫,玄式堂堂,冤家伏匿,盜賊潛藏,火光入地,百怪消洋。


這裡所說的灶神職權可分為四個部分:一是負責每家的飲食之事;二是負責每家的人身安全;三是負責每家家庭成員之間的尊卑秩序及和睦相處;四是消災去害。一二的內容,前已有之,三四的內容,則為新近增加。


清代:無事不通,無事不能,無事不管


清代是我國封建社會的末期,灶神的職權被無限擴大,它無事不通,無事不能,無事不管。根據《太上感應篇》所述,灶神的職權範圍大體分為以下幾項內容:一、踐踏自然界方面的罪行,如「射飛逐走」、「發蟄驚棲」、「填空覆巢」、「傷胎破卵」,這些都屬於傷害飛禽走獸的行為;二、違犯家庭倫理原則方面的罪行,如「骨肉忿爭,男不忠良,女不柔順,不和其室,不敬其夫」等;三、蔑視一般人際關係原則方面的罪行,如「耗人貨財,侵人所愛,助人為非」、「敗人苗稼,破人婚姻」等;四、觸犯當官為政原則方面的罪行,如「擾亂國政,賞及非義,刑及無辜」、「棄法受賂」、「訕謗賢聖」等。灶神對犯有這幾個方面罪行的人,不但要減少他的生命時間(「奪其算紀」),直至死去,還要株連他的子孫,世代都受懲罰。



清代《敬灶全書》中有一篇《灶君靈簽》,這表明在清代,灶神又學會了算卦、能夠為人示凶吉。舊社會有這樣兩句俗語:「跨進廟門兩件事,燒香求籤問心事。」所有廟宇差不多都設有簽筒。一些善男信女有了疑難或者想知道自己的姻緣、運氣、壽命等情況,都要「抽籤問卜」。抽籤問卜已有數千年的歷史。在夏、商、周三代,奴隸主貴族每遇重要軍國大事,都要抽籤問卜,預測吉凶。進入封建社會後,抽籤問卜的人更多了。商人出外做買賣,要去抽籤問卜,預測生意是否如意而歸;讀書人參加科舉考試時,也要抽籤問卜,預測能否魁星高照,金榜題名。其他如:病人的病能不能好?外出的親人何時回來?婚姻能不能成?打官司能不能贏?失落的東西能不能找到?等等,都要抽抽籤,算算卦,問問吉凶禍福。簽用竹片製成,上面寫有該簽的簽名。按每簽的吉凶程度分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個等級。在竹籤的背面寫上「籤詩」,並在竹籤上寫明號數,與簽簿的頁數相一致。簽放在竹筒里,讓去求籤的人隨意抽一支出來,然後由算命先生對照簽簿的頁數,查出早已預定好的籤詩給予解釋。


綜上所述,灶神把封建禮教輸入每家每戶,起著神道設教、預防犯罪的作用。


文章原載於社會科學報第1614期第8版,未經允許禁止轉載,文中內容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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