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時,最傷感情的三種行為
閨蜜A哭哭滴滴的給我打電話,「吵架好幾天了,他都沒來哄我,以前每次吵架不出兩天他一定會主動找我的。我這兩天主動給他打電話、發微信居然都沒理我,跟他道歉也沒用,去找他一直躲著我,你幫我打電話去問問他什麼意思? 我都主動認錯了,他還想怎樣?」
沒法拒絕閨蜜的求助,我便幫忙問問了。對方很乾脆的告訴我,跟閨蜜在一起太累了,每次吵架都說分手,誰都受不了,這次乾脆真的分吧,不想回頭了。我把結果告訴閨蜜的時候,閨蜜嚎啕大哭的說:「我並不是真的想分手,說分手只是為了被挽留,只是尋求更多的關注。」這種錯誤大部分情侶都有過吧。
吵架時最傷感情的三個行行為:
吵架就提分手
一吵架就說分手這種行為,大部分是女生,少部分也有男生。假性提分手可能是出於想要得到更多關注,或者是想要被挽留,而並不是真的想分。但卻忘了,對這段感情有多大傷害,對方對你的信任以及安全感隨著每一次的提出越減越少。就像懸崖中間的一段弔橋,兩個人一起在中間,每一次吵架,你都拿出小刀割上一次,每一次對方的心都會懸空一次,隨著每一次的吵架,越割越多,這座弔橋沒等你們走過去也會被割斷了。哪怕沒有割斷,每吵一次架對方都要心驚膽戰,與其這樣被威脅,對方某一次就會寧願自己割斷了,兩個人一起掉下去,再重生更好。就像我文章開頭的閨蜜就是這種情況。
拿對方跟前男友比
這種情況也不少,但這種行為特別傷感情、傷對方自尊心,無論男女。
小Z的前男友特別優秀,最後還是分了。後來找了現任沒有前任優秀,每次一吵架,小Z都要拿現任跟前任比,說現任還不如前任。直到最後一次吵架,現任不再哄她,冷靜的說了句,既然他那麼優秀,那你回去找他吧,便頭也不回的走了,最後無論小Z怎麼道歉認錯都沒有用了,無法挽回。看吧,這種行為有多傷人自尊心,誰又願意被人當面拿來比較呢?吵架時千萬別拿現任跟前任比較,就算是不吵架這種行為也是不可許的。(插一句話,如果你一直在進步,你找的現任一定要比前任優秀,如果沒有,寧缺毋濫)
冷戰
這是我最討厭的一種行為,沒有之一,也是最不能接受。遇到這種我分分鐘有想拉黑的衝動,或者是衝到這個人面前甩他一巴掌,讓他滾,愛怎麼冷就怎麼冷去,老娘才不要受這種折磨。吵架後如果不是太大問題,應該當天解決矛盾,最多兩個人可以冷靜一兩天,冷靜五六天就不叫冷靜了那叫冷戰。不愛了就當面光明正大的說出來,何必用這種無恥的方式呢?無論男女都一樣。如果還愛著,總得有一個人先低頭,如果對方愛你,一定會更加珍惜你的。
感情里,避免不了吵架,吵好了感情會越來越好,吵不好就各奔東西。
感情里, 最重要的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珍惜。
因為,餘生遇到你,一定是命中注定。
(PS:小作怡情,大作灰飛煙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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