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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陽男子給人做工摔成重傷,包工頭要賠116萬餘元!

邵陽晚報訊 近日,武岡市人民法院執行法官程顯柏一早接到申請執行人妻子彭某的電話,說申請執行人謝某在家嘔吐不止,鎮上的醫生建議送往人民醫院進行治療,但因為沒有治療費用,只能幹著急,希望程法官能幫她想辦法早點追回執行款給她丈夫治病救急。

聞此消息,程顯柏心裡很不是滋味,他立即聯繫了被執行人和房屋中介,商量先把房屋買受人交納給中介的兩萬元定金取出來給謝某某治病救急。得到中介方同意後,程顯柏等人趕忙帶著錢前往彭某家中,將錢交到了她手中。

原來,在謝某訴成某、吳某等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一案中,謝某在做房屋窗口飄板時,因飄板模板突然脫落導致施工竹架垮塌,致使謝某從6米高處跌落且頭部先著地,導致急性特重型閉合性顱腦損傷、多發腦挫傷,鑒定機構鑒定謝某的傷勢構成二級傷殘,喪失勞動能力。法院經審理後判決被告成某賠償謝某醫藥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費用116萬餘元,扣除各項已支付的費用後,還須賠償謝某97.8萬餘元。判決生效後,成某一直未履行判決義務,彭某由此申請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由於被執行人成某常年在廣西建築工地上包工,工作場所不固定,執行法官四次奔赴廣西找尋成某下落,第四次才成功找到成某並將其帶回法院。成某書面承諾了四年內將97.8萬元賠償款賠償到位,在賠付了27萬餘元時,成某由於資金短缺,造成了賠付逾期。經查,成某在武岡有一套房產,經執行法官協調,彭某同意成某變賣房屋用房款賠付,成某通過中介迅速地找到了房屋買受人。由於房款數額較大,買受人需要20天的時間籌集房款,於是先向中介交納兩萬元定金,付清餘款後再辦理過戶。

在買受人還在籌款期間,執行法官就接到了彭某的緊急電話,於是就有了開頭一幕。(記者 羅哲明 通訊員 王麗麗 實習生 楊東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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