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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看德國

隨著世界各國經濟的迅速發展,城市數量和城市人口急劇增加,城市生活垃圾污染問題日益嚴重。據統計,全世界城市生活垃圾的年產生量的增長速度高達8.42%。 如何解決城市生活垃圾問題成為人類共同關注的環境問題之一,為此各國政府紛紛出台各種政策法規來加強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並在不同程度上取得一定的成效,德國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德國位於歐洲中部,面積 35.7 萬 km2,人口 8 240 萬人,人口平均密度 231人/km2。1976 年到 1985 年的10年中德國人均垃圾年產量從330 kg增加到450kg,1985年達到頂峰。 對此,德國將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提高到「可持續發展的垃圾經濟就是保護資源和氣候」的戰略高度對待,並有針對性地採取了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措施,從而使垃圾總量呈逐年下降的趨勢。1992年至 2004年,德國國內生產總值提 高了15%,但生活垃圾的總量卻幾乎沒有增加,德國的垃圾管理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發展歷程

中世紀德國生活垃圾通常採用自然分解腐爛或簡單填埋法處理。到19世紀初,隨著德國工業化進程的深入,垃圾成分日益複雜,生活垃圾開始採用焚燒方式進行處理。但是這種垃圾處理方式導致垃圾在焚燒過程中產生難以忍受的臭氣和煙塵,於是採取集中收集後埋入居民區之外的地方。 到二戰後,全德國已經出現數以千計的填埋場地。生活垃圾填埋雖然解決了垃圾存放問題,但卻造成嚴重的環境問題。從 60 年代開始,德國通過在人口稠密區和大城市建造大型垃圾焚燒設備來應對,但是廢氣問題和大氣污染問題大量增加,並直接影響到居民身體健康,日益引起居民的強烈不滿。在此背景下,德國政府開始從環境保護角度來看待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問題。

1972 年德國制定第一部《廢棄物處理法》,聯邦和各州都建立了專業機構,對垃圾處理進行監控。1978 年推出「藍色天使」計劃。1996年原《廢棄物處理法》發展成《循環經濟與廢棄物管理法》。 它強調對固體廢棄物的處理是為了實現整個環境、資源與經濟的良性循環,而不再是對廢棄物簡單地處置,廢棄物應是一種資源,應該加以回收利用。

管理措施

源頭控制

20世紀90年代以來,德國的垃圾管理思路由「末端處理-循環利用-避免產生」逐漸過渡轉變到「避免產生-循環利用-末端處理」的方式上,控制垃圾產生在德國乃至整個歐盟排在第1位。為了適應管理思路的轉變,德國在垃圾處理管理中引入了生產者責任制度。它要求生產商對其生產的產品全部生命周期負責。生產者和銷售者需要按照規定(如「綠點」標誌),根據廢棄物的重量、種類、能否回收等標準交納相應的費用,用於廢棄物的收集、分類和處置。

分類回收

在垃圾處理時,德國首先使用垃圾分類回收利用技術,完整的垃圾分類回收處理體系是垃圾得到合理回收、利用、處置的前提。

按垃圾性質的不同,德國將城市生活垃圾主要分為2大類: 分類單獨收集的垃圾和剩餘垃圾。 分類單獨收集的垃圾包括紙類、綠色植物類有機垃圾(生的殘餘果蔬、花園垃圾等)、玻璃(分為棕色、綠色、白色)、輕質包裝、大件垃圾(舊傢俱等)及廢金屬、廢電池等。剩餘垃圾則指其它不可回收的垃圾。垃圾收集體系分為收和送2 個體系。

通常各居民家中設有4種不同顏色的垃圾桶:1黃色桶,裝帶有綠點標誌的一次性包裝垃圾;2藍色桶,用來裝各種廢舊紙張;3棕色桶或綠色桶,裝綠色植物類有機垃圾、生的食物殘渣等;4黑桶,裝不屬於上述垃圾的其它不可回收垃圾。 垃圾運輸公司定期上門收集垃圾,各戶居民可根據自家產生的垃圾量,確定所需垃圾桶的大小,不同大小的桶交費價格不同。

分類處理

垃圾從源頭進行分類後,不同類型的垃圾有不同的處理利用途徑。 德國的垃圾資源回收主要分為以下幾種:包裝的回收與利用;電器和電子產品的回收與利用;廢棄電池的回收與利用;廢棄汽車的回收與利用;廢棄油的回收與利用;廢棄玻璃的回收與利用; 廢舊紙張的回收與利用; 生態垃圾的回收與利用;建築和建築垃圾的回收與利用等。

環保教育

只有全體居民都自覺地參加到垃圾處理這個循環系統,垃圾處理管理政策才能得到較好的實施。可以說,沒有居民的分類收集,分類回收系統根本無法運行。對此德國政府和社會各界都有明確的認識,各方共同努力通過各種方式提高公民環境保護和節約資源的意識,使人們認識到垃圾處理同自己息息相關。

參考來源:

《德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現狀及啟示》周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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