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溝派出所繳獲一支射釘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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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7月6日,拉溝派出所成功破獲1起非法儲存槍支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名,繳獲射釘槍1支。
為持續嚴防嚴打槍爆犯罪活動,消除社會隱患,該所組織警力對轄區內存在隱患的山區進行摸排。經過數日的多方排查,當天凌晨5點,該所民警在拉溝鄉大坪村的一間臨時工用住房裡繳獲私藏槍支1支,並將犯罪嫌疑人鄧某(男,36歲,拉溝鄉人)抓獲。經審訊,鄧某對非法儲存槍支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鄧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第四十六條本法所稱槍支,是指以火藥或者壓縮氣體等為動力,利用管狀器具發射金屬彈丸或者其他物質,足以致人傷亡或者喪失知覺的各種槍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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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購買、持有或使用槍支,
請及時勸阻並將槍支彈藥交與當地公安機關。
否則,面臨的將是法律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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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製 /郭劍鋒
編輯 / 盧靜 黎 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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