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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遊船傾覆事故引發思考:在線旅遊平台責任幾何?

今天,泰國普吉島遊船翻沉事故已經進入第6天。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昨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經多方核實,泰國普吉島遊船傾覆事故中兩船乘客共有127名中國公民,其中有5人未登船,實際登船人數122人。

泰國旅遊局方面9日對兩艘載有中國遊客的遊船在泰傾覆事故公布相關賠償方案。據泰國《民族報》7月9日報道,泰國旅遊局旅遊和體育部常務秘書長蓬帕努?薩維吞當天表示,泰國旅遊局將支付6396萬泰銖(約合人民幣1277.67萬元)用於事故賠償。

對於這場事件中,提供旅遊服務的在線旅遊平台(以下稱「OTA平台」)事發後是否擔責等問題也在網上被輿論大眾不斷討論。

沉入水中的鳳凰潛水號(圖片來源:泰國《每日新聞》)

公開消息顯示,涉事遊客多是在OTA平台上預定的。所以,既然遇險遊客在OTA平台上預定旅遊產品,OTA平台似乎需承擔相應責任。

但存在爭議的是,普吉島氣象廳在事發當天曾發布「強風和風暴」預警。泰國副總理巴威稱,船長和船主應當對此事負責。因為遊船上的船員「沒能注意到天氣警報」,有觀點稱,這是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OTA平台應無過錯。

「鳳凰潛水號」船長事後回憶翻船經過(圖片來源:泰國《民族報》)

對此,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億達律師事務所律師董毅智指出,OTA平台作為旅遊經營者應起到審慎審查的義務,對旅遊服務商提供的產品進行審查,但因第三人原因或旅遊輔助服務者者導致損傷情況下,OTA平台需「未盡謹慎選擇義務」時才會承擔相應責任。

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律師趙佔領指出,旅行社和郵輪的運營方沒有提示遊客身穿救生衣,且無視普吉府的「強風和風暴」警告強行出海,對此事故有重大過錯,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據悉,事件發生後,外界對OTA平台針對境外旅遊產品安全監管是否到位的問題也存在不少質疑。董毅智認為,OTA平台在旅遊中所提供的服務應該承擔起消費者對平台的信任。對於消費者而言,不能完全依賴平台、旅行社,尤其具有危險性的項目,盡量了解相關情況後再做定奪。

河北社科院劉勇對中國網科技稱,自由行遊客普遍存在獲取信息不及時、不對稱以及安全意識較弱等問題。因此,在線旅遊平台應建立面向事故預防和風險控制的事前、事中和事後管理的全程安全監管機制。

劉勇表示:「在線旅遊平台應加強對旅遊目的地安全風險的監測、評估和預警,強化境外自助游產品入網審核,進行線上線下的雙重審核,防範安全風險。」

在劉勇看來,在線旅遊平台在遊客預訂產品時應對遊客出行需要注意的安全問題等做出真實全面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另外,還需加大對遊客安全意識的宣傳力度,提高遊客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及時向遊客推薦包含應急救援服務的旅遊意外險,一旦在境外遭遇突發事件,確保遊客能得到及時救助。

來源:中國網科技

新媒體實習編輯:彭詩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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