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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規範和愛人如己

最近幾次主日,我都一起參加了兒童主日學的服侍。

兒童主日學的意思就是大人在敬拜的時候,孩子們會在另外一個房間里,跟老師一起學習更適合他們年齡的課程。

今天上課老師講的是所羅門王的故事。故事結束以後,主日學有一個配合故事的遊戲,老師讓小朋友們一起圍坐在小桌子旁,給每個人發了一張小紙片,在桌子中間放了一大捆彩色筆,讓他們每個人選其中的一個顏色的筆。

小朋友們都很興奮,大家爭先恐後地開始選擇自己喜歡的顏色,好幾個小朋友還迫不及待地開始在手上和桌子上畫了起來。

我看了好一會,終於忍不住了。我說:「大家現在都停一停不要動。大家把手裡的筆都放下,抬起頭,往四周看一看,看看現在有什麼不對勁的地方?」

大家經過提醒,一下子安靜了下來。我們主日學的規則有一條是發言要舉手,於是三四隻小手就舉起來了。

「妞妞你先說。」我和妞妞說。

妞妞說:「毛毛把筆亂放了。」

「還有呢?」

小智說:「老師還沒有說開始,我們就開始畫畫了。」

「還有呢?」

波波說:「不能在手上和桌子上畫畫。」

「還有呢?」

小陽說:「我們剛才太吵了,都沒有安靜下來。」

「還有呢?」

小朋友們都開始遲疑了。大家四下看看,一下子想不出來了。

我說:「我們現在只有一張桌子,但我們有七個小朋友。」

我們主日學小桌子正常只能坐六個人。當老師讓大家圍坐在桌子邊上的時候,六個小朋友迅速占坑,另有一個小朋友就只能坐在桌子的一個小角那裡。他的表情有一些失落,但是其他小朋友都完全沒有注意到他。

我告訴小朋友們,下次我們要抬起頭,看看周圍,如果有人有需要,我們就可以幫助他。下次再遇見這樣的情況,我們就可以告訴他:「來,你可以坐在我旁邊,我這邊的地方大。」或者我們也可以問問他:「你是不是需要和我調換一個座位?我看你的那個桌面有一點小。」

小朋友們都使勁點頭,感謝神把明辨是非的心放在他們裡面,我一邊在說的時候,有兩個小朋友就已經迅速讓出了一個很大的空間,讓這個小朋友可以一起坐上前來。

隨後,我們讓小朋友可以繼續選擇水彩筆了。老師說:「大家選擇一個顏色,這個顏色就是能夠代表你的。等等我們會讓小朋友給一個小人塗色,這個小人就代表你」

小朋友們一聽這個設定,又一下子興奮了起來,大家又繼續爭先恐後迫不及待地開始拿自己喜歡的顏色。有的顏色是幹掉的,小朋友就要換一隻。有的筆看上去挺好看的,但是畫出來的顏色和想得不一樣,於是又要換一支。

等了好一會兒,終於,每個人都選完了筆。我說:「今天我想要特別地表揚一下小陽。大家猜一猜為什麼?」

又有幾隻小手舉起來。

「妞妞還是你先說。」

妞妞:「因為老師說準備好了嗎,小陽他就先準備好了。」

「嗯,不對。我想表揚小陽並不是這個原因。」

小智失望地脫口而出:「啊,不對嗎?我剛才想說的也是這個。」

其他小朋友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也都沒想法了。

我說:「我表揚小陽,是因為每個人都想要先選筆。但是他是最後一個選筆的。他讓你們先選完了,他最後再選的。」

波波說:「噢!要讓其他人先選!」

我說:「嗯,是的。但是你們知道為什麼我們可以讓其他人先選嗎?」

小朋友說:「為什麼呀?」

我說:「你們每個人都想要先選,是因為你們擔心你們喜歡的顏色會被其他人搶掉。這個世界上很多不認識上帝的人也是這樣想。他們就想:『如果我自己不和其他人爭,如果我自己不趕緊把我喜歡的筆搶好,還會有誰給我這支筆呢?』但是我們既然認識上帝,就知道祂是供應我們的神。我們可以讓其他人先選,是因為我們知道,就算我們等一等,也沒關係,因為神也還是會把『代表我的那個顏色』留給我的。」

小朋友們也都挺受教的,大家又狂點頭。

主日學結束以後,我還是一直在思考這件事。

我發現小朋友們關注的點,都在於行為規範,都是你哪裡沒有做好,我哪裡沒有做好。但是對於周圍其他人的需要,神對我們的愛和供應,彷彿是盲區一樣,幾乎完全想不到。

我發現這也是我們整個教育的盲區。我們外在的行為好不好,很容易就被注意到,我們平時和孩子在說的,大部分也都是這些應該不應該。可能也就是這個原因,所以孩子們也就注重表面的行為規範,而不是外在行為裡面的我們那個心。

我想起來姐姐的課本上有一篇「孔融讓梨」。當孔融的爸爸問他,為什麼拿最小的。他的回答是:「因為我比哥哥小,所以我就應該拿小的。」百度百科說:「這個故事告訴人們,凡事應該遵守公序良俗。這些都是年幼時就應該知道的道德常識。」

我自己也是被這種「應該」和「不應該」的故事教育大的。但是小時候的這些應該不應該,在叛逆期以後就變成了「憑什麼?」孔融讓梨的故事和7歲的孩子講講孩子或許愛聽,但是和14歲的孩子講,孩子可能就會問一句:「憑什麼小的孩子就要拿小的梨?這不公平。」

長大以後,這種應該不應該的界限也變得更加模糊。大家的三觀差別越來越大,我們平時在網上爭論的也都是應該不應該的問題。「年輕人應該給老人讓座。」「老人身體不好就不應該坐公交車。」——但這些「應該」背後的問題,我們就很少思考,所以最後每個人也就形成了自己的一套道德規範。

今天在兒童主日學,其實在教育孩子們的也就是聖經上的「愛人如己」這四個字。

聖經上的愛人如己聽起來也就是一個挺好的事兒,可這和我們過去的應該不應該的行為規範有什麼不一樣呢?

我想到了我自己。我有時候是行得出愛人如己的,有時候我就行不出來。

行出來的時候,是因為我覺得這個事情是好的,我就去做了。做了以後我自己也覺得挺好的挺開心的。

有時候行不出來呢,是因為我覺得我若愛人如己,我自己就吃虧了呀。你是想要這個,我也有,可是如果我給你了,我自己不就少了一半了嘛?愛人如己是對的,可是我愛你了,但是我自己就吃虧了呀。

想想,若不是相信神是我的供應,我是沒法真正愛人如己的。因為相信神,我看到神的供應是如此豐豐富富,我才能夠把神給我的也給出去。

挺感恩今天的經歷。這也提醒我在今後對孩子的教育里,更多地去看他們的心,而不是他們的行為。願神給我智慧,使我教育他們的時候,可以把他們帶到神面前,而不是只是告訴他們應該和不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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