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葯神》:社會新聞才是影視IP富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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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葯神》:社會新聞才是影視IP富礦
新聞電影是近幾年來廣受好評的電影類型之一,從中國的《親愛的》、《湄公河行動》到韓國的《熔爐》、《素媛》,再到美國的奧斯卡獲獎影片《聚焦》,無一不得到了全國乃至全世界大多數觀眾的好評,並引起了本國群眾對電影中新聞事件的再次討論。
這些高口碑,高票房的新聞電影大多直接取材於社會新聞,在中國影視界越來越看重IP價值的時候,社會新聞事件也開始成為了高質量IP的來源之一。
《我不是葯神》故事原型就是曾經轟動一時的「陸勇案」。2015年5月,在沅江市人民檢察院對陸勇做出不起訴決定近三個月後,他收到了一封來自編劇韓家女的郵件。對方想把他的故事改編成電影劇本,希望能獲得他的授權。
「我當時覺得,這個事情改編成電影能夠引發更多的社會關注,對於醫療改革會起到一定的推動作用,是個好事情,就同意了。」他清楚地記得,授權書中有這樣兩條要求,一是電影片頭需要註明該影片根據真實故事改編,二是保證影片不會給原型人物帶來負面影響。
但看了影片簡介之後,陸勇有些生氣,在陸勇的直觀感受里,他沒法接受主人公是一個健康人,而且動機是為了掙錢,「我是一個患者,我的動機是自救和互助,我從頭到尾都沒有過任何有關經濟利益的考慮。」
而劇組的回應很及時,製片人在參加完日本的活動後,就趕到無錫登門向陸勇解釋這樣改編的原因。「他說這類現實主義的題材,需要戲劇化的衝突,像《熔爐》、《辯護人》中的主人公都是前期自私自利,後來才良心發現,這樣電影才會有張力,能夠吸引人。」
後來,劇組經過多次調整,5月底,邀請陸勇去北京觀看了粗剪完成的片子。看過全片之後,陸勇覺得電影並沒有原本想像中的那樣不可接受。「電影本身還是很正面的,很現實地反映出了慢粒白血病患者群體那種掙扎的狀態和求生的慾望,也體現出了國家的進步。」但他還是希望能在片尾或花絮中加一段必要的事實澄清。
由此可見,將社會新聞事件改編成電影的過程並不十分順利,中間存在很多問題和矛盾。授權怎樣完成,戲劇性改編程度多大才合適,怎樣才不會對原型人物造成負面影響,帶來二次傷害……這些都要慎重考慮。
電影《親愛的》就曾因為私自添加了一些毀壞當事人名譽的情節,給原型人物造成了好的影響,在上映之後雖然社會反響熱烈,但卻收到了原型人物李紅琴的一紙訴訟文書。這樣的結果相信不管是電影製作方還是原型人物都不願意看到。
近幾年影視行業不斷地在開發著各種IP,從遊戲到小說,從小說到漫畫,都是對虛構的故事再進行虛構,真實性越來越低,可開發的精品內容也越來越少,又怎能真正打動觀眾呢?
而在筆者看來,社會新聞就是最大的影視IP富礦。藝術工作者在創作時放大非虛構故事,能夠讓人們真切地感受到故事的存在,從而思考故事的現實意義。這樣既給電影賦予了深度,又能讓那些已經成為歷史的「新聞」再次影響社會,推動社會的持續改革與進步,一舉兩得。
當然,要完成新聞電影,有責任感的新聞人和電影人缺一不可,希望這看似完全不同的兩個領域,以後能夠更多融合,對社會產生更多正面影響,而不是再繼續一起浮躁任性下去。
成長之重量
李榮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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