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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日本戰後為何首次同日處死7名死囚

據日本媒體報道,7月6日上午,曾主導「東京地鐵沙林事件」等一系列恐怖事件,並造成大規模死傷的日本奧姆真理教原教主麻原彰晃(本名松本智津夫,63歲)在東京被執行死刑。同日,另外6名奧姆真理教成員則在大阪等地被執行死刑。至此圍繞奧姆真理教長達23年的司法審判告一段落。麻原彰晃被執行死刑,可以說是對那些不幸遇害者最好的慰藉。作為日本平成時代最具代表性的案件,也在平成時代即將結束前宣告終結。

了結奧姆真理教事件背後的考量

日本是世界上仍保留死刑制度的國家之一,但由於日本政府在執行死刑問題上極為謹慎,使得麻原彰晃並未及時受到懲罰。1995年3月,「東京地鐵沙林事件」發生後,麻原彰晃於同年5月被逮捕。2004年,東京地方法院一審判處麻原彰晃死刑,2006年,日本最高法院最終確定死刑。

然而,日本《刑事訴訟法》中有規定,共犯未定刑之前不能執行死刑。鑒於奧姆真理教組織實施的一系列恐怖事件並不只有麻原一人,還涉及該教其他成員,這也就使得本該儘早執行的死刑一直未能實現。

今年1月18日,作為奧姆真理教組織策劃系列恐怖襲擊事件的最後一名共犯,高橋克也的上訴請求被日本最高法院駁回,由此使得圍繞奧姆真理教的審判全部結束。約190名教團負責人被起訴,13人被判處死刑、5人被判處無期徒刑,至此對麻原彰晃執行死刑的所有障礙被掃清。

日本《刑事訴訟法》第475條規定,「死刑的執行基於法務大臣的命令」「執行死刑必須在判決確定後的6個月內執行」。從法律規定的角度而言,只要在8月之前對麻原彰晃執行死刑即可,但是為什麼一直拖到最後,安倍政權似乎有著特殊的考量。

一方面,今年上半年,安倍政權因再次深陷森友學園醜聞,致使內閣支持率屢創新低,所以若在此期間對麻原彰晃執行死刑,未必會獲得預期的積極效果,反而還容易被批評是轉移輿論焦點。

另一方面,自民黨將於9月中下旬舉行黨總裁選舉,而安倍內閣的支持率也開始呈現回升趨勢,比如,日本經濟新聞在6月24日發布的民調顯示,安倍內閣支持率上升至52%,在此時對麻原彰晃執行死刑則能夠獲得民眾的支持,進而為安倍晉三連任黨總裁提供更大勝算。

當然了,考慮到2019年日本將迎來「新時代」——明仁天皇生前退位,德仁皇太子即位,所以儘早將奧姆真理教事件處理完,也是為了避免皇室盛典的莊重喜慶氣氛被沖淡。

7人同日執行死刑被質疑

長久以來,作為發達國家,並自詡與歐美國家持有相同價值觀的日本在死刑問題上頗受國內外批評,這次也不例外。根據日本共同社報道,日本法務大臣上川陽子7月6日在記者會上表示,對麻原彰晃等7人執行死刑是「經過反覆慎重討論,並最終簽署執行令」的結果。

然而,曾作為麻原彰晃一審律師的小川原優之則在同日表示,「在麻原彰晃指示並進行的一系列事件中,還有很多事實未能解開。在相關審理還未完成的背景下,就執行死刑是很遺憾的。」日本律師聯合會會長菊地裕太郎則表示,「強烈抗議國家對人權的重大侵害,要求廢止死刑制度。」「在(麻原)請求再審期間執行死刑是有問題的」等。

與此同時,歐盟駐日本代表在7月6日發表聲明批評日本的死刑制度,「死刑是殘忍冷酷的,並且無法抑制犯罪」。「我們呼籲日本政府正視死刑制度的廢止,設定廢止死刑的時間表」。總部位於英國倫敦的一家組織也發表聲明譴責日本,「1天內對7人執行死刑,近年罕見。償還罪行是應該的,但是剝奪探究真相的死刑,距離正義仍有很遠的距離」。

從日本社會大眾層面而言,麻原彰晃等7人被執行死刑無疑是件大快人心的事情,不過從法律層面來說,則存有疑問。

首先,7人同日被執行死刑或為今後產生負面影響。1911年,日本政府曾有過對12人同日執行死刑的先例。日本戰敗投降後的1948年,也曾有過對7名甲級戰犯實施絞刑的案例。不過,前者是在戰前,後者則是由聯合國主導。

目前為止,日本政府同日執行死刑最多的一次是在1998年,共有4名死刑犯被同日執行死刑。因為麻原彰晃等7人被同日執行死刑是1947年《日本國憲法》實施以來首次,也是日本戰後規模最大的一次,所以引發日本法律界人士的擔憂,這有可能影響今後類似案件的審判,以及死刑執行情況。

其次,7人同日被執行死刑有違以往原則。在日本司法界,同時執行參與同一事件共犯的死刑是歷來的原則,然而,此次對麻原彰晃等7人執行死刑則打破了這樣的原則。由於圍繞奧姆真理教事件,最終共有13人被判處死刑,但卻有7人被率先執行死刑,這也引發了日本法律界人士的質疑。

日本龍谷大學犯罪學研究中心的石塚伸一教授就指出:「同時執行參與同一事件共犯的死刑原則是從戰後開始作為慣例而被沿用至今的。這樣做是為了避免共犯之間產生『死的不平等』的想法,而且也能夠預防未被執行死刑的共犯產生緊張焦慮感。換句話說,該原則主要是顧及了死刑犯自殺的可能。」

最後,對麻原彰晃執行死刑過於倉促。儘管在2006年日本最高法院就已經最終確定了麻原彰晃的死刑,並且經過了12年才最終實施,但是在一些日本法律界人士看來,對麻原彰晃執行死刑依然還是有些匆忙。

由於麻原彰晃是奧姆真理教的創立者,而且還是一系列恐怖事件的主要策劃者,所以唯有通過他才能了解奧姆真理教的內部機制,比如毒氣沙林是如何製造的、策劃實施一系列恐怖襲擊的目的究竟是什麼、麻原本人是如何操控下屬的等。因此,在諸多謎團尚未被理清的背景下,就對麻原實施死刑,無疑是徹底封堵了探尋真相的路徑。

日本為何難廢死刑制度

筆者注意到,圍繞在7月6日對麻原彰晃等7人執行死刑的消息除了在日本國內引發廣泛關注外,路透社、英國廣播公司等世界主流媒體也都在第一時間予以報道。相信這其中的原因不僅在於奧姆真理教策劃實施了震驚世界的「東京地鐵沙林事件」,也在於國際社會對日本死刑制度的高度重視。

儘管國際社會、人權組織對日本的死刑制度多有批判,但社會民意基礎,以及法理支撐使得其一直維持至今。

日本內閣府在2015年做了一項關於死刑制度存廢的民意調查,結果顯示80.3%的受訪者「支持」死刑制度,僅有9.7%的受訪者「反對」死刑制度。其中,支持死刑制度的主要理由包括,「廢止死刑的話,受害者及其家屬的心情難以平息」「殺人償命理所應當」「廢止死刑的話,殺人犯將增多」等。鑒於日本的社會民意在死刑制度上壓倒性的態度,所以使得日本政府不會輕易廢止死刑制度,而這也往往成為日本政府回應外界批評的主要理由之一。

在法理方面,經過日本最高法院在1948年的一次刑事審判,使得死刑制度符合《日本國憲法》精神。在現行的《日本國憲法》中,與死刑制度有一定關聯的是第31條「不經法律規定的手續,不得剝奪任何人的生命或自由,或課以其他刑罰」和第36條「絕對禁止公務員施行拷問及酷刑」。不過,憲法第31條只是強調要經過法律程序,所以在法理上與死刑制度並不衝突,而最大的矛盾點就在第36條規定的「酷刑」上。

日本最高法院在1948年3月20日圍繞「廣島少年殺人事件」的判決書中,將死刑制度與《日本國憲法》精神進行了分析,從而為死刑制度提供了法理支持。在這份判決書中,日本最高法院法官寫道:「作為刑罰的死刑,不能認為它可以同憲法規定的所謂的殘虐的刑罰相提並論。但是,提及死刑,它與其他刑罰是一樣的,它的執行方式等在特定的時代與環境中,從一般人道的角度而言,也有被認定為具有殘虐性的情況,未來如果圍繞死刑而制定炮烙、釘死、斬首、烹刑等殘虐的執行方式的法律的話,那麼這與憲法第36條精神相悖。」

因為日本目前所採取的死刑方式仍然是絞首刑,同時對於絞首刑是否屬於「酷刑」,日本各界觀點不一,所以使得日本的死刑制度在法理層面一直是通暢的,並不違背《日本國憲法》精神。

最後,由於絕大多數日本國民依然支持死刑制度,所以日本在未來短時間內不會廢止死刑制度,而此次判處「罪大惡極」的麻原彰晃等人,相信在一定程度上也會加強日本國民對死刑制度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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