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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漢奸史:從李陵到吳三桂

作者:李零

「漢奸」一詞起於何時,惜無考證,但它無疑是咱們漢民族但它無疑是咱們中國人「唯一指定,享有專利」的辭彙。據《辭海》定義,「漢奸」本指漢族的敗類,現在則指中國的叛徒。視點完全是以我們的「國族」(隨其不同的歷史內涵)為轉移。對漢奸大家都罵,但罵來罵去,全是些古人、死人,最晚離現在也有幾十年光景。餘生也晚,就連抗日戰爭也沒趕上。在我印象里,漢奸形象的定位大概與宋以來的忠奸之辯有關。宋以來,「精忠報國」家喻戶曉,愛國主義高唱入雲。可是每當「中華民族到了最危險的時候」,漢奸也就層出不窮。國難當頭,恨奸思忠,大家不免凝感情於「氣節」二字。但這類講法之於男人就象貞操之於女人,其實是配套概念。道學家對女人失節,關注點一向不在原因(緣何失身,被誰強暴),而在後果(是否處女,可曾上吊)。同樣,他們對男人失節,也是只責個人,不問環境。其邏輯的如出一轍還影響到文學表現,典型手法是拿剛烈女子臊失節男子(比如李香君與侯方域),讓人覺得「俠谷剛腸剩女兒」,「幾個男兒非馬牛」。我們看歷史,只問個人的「有骨頭」、「沒骨頭」,往往失諸空洞抽象、虛假失真。

中國漢奸史:從李陵到吳三桂

中國的漢奸史,漢以前沒法講,因為那時還沒有「漢」。早先與「胡漢」相當的概念是「夷夏」。可那時的「夷夏」,關係實在亂。二者不但領土是犬牙交錯,血緣是水乳交融,就連文化也是打成一片。後來秦並六國,統一者並非中原諸夏,而是他們視為夷翟的「秦戎」。再後來六國亡秦,陳涉、吳廣是楚人,項羽、劉邦也是楚人。「漢」者,不過是他們反秦復楚的結果,本來也是替「荊蠻」出氣。

不過在早期的中國歷史上,同我們關心的主題有關,有兩個例子很值得注意。

一個例子是伍子胥滅楚和申包胥救楚。伍子胥,父兄被讒,慘遭殺害,他不惜搬兵入郢,掘平王之墓,鞭屍出氣。這要放在宋以來,那是漢奸沒跑。但也許是吳楚蠻荒,無關華夏,後來海內混一,也被咱們「共榮」,大家對子胥非但不恨,反覺其情可憫,有如「夜奔」的林沖。申包胥是子胥之友。子胥出亡,咬牙切齒,揚言「我必覆楚」。他說「子能覆楚,我必興楚」,竟如秦乞師,許願哀公,說只要秦肯出兵,楚雖裂地分土或傾國相送,亦甘心所願。不答應就倚秦庭而哭,日夜不絕聲,水米不進,達七天七夜。終於感動哀公,出兵救楚。此舉若擱到宋以來,也大有「引狼入室」之嫌。幸好吳師既逐,秦師亦退,楚竟因此而復。所以「申包胥」也就成了救國英雄的代名詞。

另一個例子是夫差滅越和勾踐覆吳。吳越是報仇雪恥之鄉。夫差報仇,憋了三年的勁,已經不得了。勾踐更行,不惜「嘗大王之溲」、「嘗大王之糞」,卧薪嘗膽,終於滅吳。後人叫「君子報仇,十年不晚」。報仇要有十年的忍功,如果未經識破而終於得手,倒也值了。但一味地忍,風險太大,如果老是「身在曹營心在漢」,沒有下手之機,就得一輩子委曲當賣國賊。

我覺得這兩個例子之所以重要,就在於「漢奸發生學」的原理已埋伏於此。「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危險也埋伏於此。

要講漢奸,照例得從漢朝講起,特別是從漢征匈奴講起。因為《滿江紅》的「飢餐」、「渴飲」,《蘇武牧羊》的「留胡節不辱」,都是出典於此。司馬遷為漢將軍立傳,《李將軍傳》和《衛將軍傳》是鮮明對照。衛青、霍去病、李廣利,凡出征主帥,都是一色的皇親國戚、寵愛嬖倖,其他人本事再高,也得甘當配角,任其擺布。這些人都很乖巧,專拿「奉法守職」、「少言不泄」取媚於上,即使指揮無能也數數益封,故地位雖高,而口碑極差,「天下賢大夫無稱焉」。相反,李廣地位雖卑,性格雖暴,「悛悛如鄙人,國不能道辭」,但「及死之日,天下知與不知,皆為盡哀」。

司馬遷是因「李陵之禍」才發憤著書,當然對李陵充滿同情,但《史記》作武帝之世,不免諱言陵冤,反不如《漢書》敢講話。據《史》、《漢》二書,隴西李氏本是有名的軍人世家,生於邊塞,長於邊塞,善騎射,得士卒心,匈奴畏之。可他這一家子真是一代比一代慘:廣心高命奇,自結髮大小七十於戰,反無尺寸之功以封侯,竟跟衛青賭氣自殺。廣有三子:當戶、椒早死,敢被霍去病(衛青之侄)暗殺。及陵(當戶子)為將,但願一取單于,重振家聲,反而身敗名裂。天漢二年,陵自告奮勇,為貳師(李廣利)分兵,漢武帝惜騎不予,路博德羞為陵踞,他竟提步卒五千,深入大漠。結果遇匈奴主力(八萬人),血戰浚稽山。雖威震匈奴,重創單于,然道窮矢盡,陷圍無救。不得已,遣余卒潰圍,己獨出降(當時所謂「降」者乃俘非叛)。李陵生降,並非貪生怕死,乃思得其當,有以報漢。武帝不察其隱,只恨其敗(恨他不給李廣利長臉遮羞),竟把為李陵打抱不平的司馬遷處以腐刑。後來武帝雖悔陵無救,派公孫敖將兵迎陵,敖無功而還謊言陵叛。武帝又不察其誣,收陵母弟妻子盡誅之(古代軍人的家屬往往是人質),使陵絕望於漢終不歸。

李陵由降而叛亦屬「逼叛」。如果只從「叛」字著眼,你只能說李陵是「漢奸」。因為他畢竟娶了匈奴公主作了匈奴王,畢竟死在胡地沒回來。但是如果能體諒他的「叛」出於「逼」,你還不如說他背後的那隻手,即由用人唯親的漢武帝,指揮無能的李廣利,老奸巨猾的路博德,善為謠言的公孫敖,以及牆倒眾人推,「隨而媒孽其短」的滿朝大臣,他們匯成的那股力,才是真正的「漢奸」。

讀《史》、《漢》二書,你會發現,那時的軍人太苦。文帝時馮唐有言:「陛下法太明,賞太輕,罰太重」,軍人「終日力戰,斬首捕虜,上功幕府,一言不相應,文吏以法繩之」,賞可不行,罰則必用。武帝時,地方吏治雖號稱「破觚為圜,斫雕為樸,網漏於吞舟之魚」,但在軍隊中卻依然是「法若凝脂」,密不透風。漢《軍法》規定:「畏懦當斬」,「逗橈當斬」,「失期當斬」,「失道當斬」,生俘也在死罪之列。李廣就因生俘逃歸,坐法當斬,贖為庶人,打發回家。後經啟用,亦不得志。最後竟因期會失道,不堪再受刀筆吏之辱,引刀自剄。陵若生還,可想而知。所以若從「組織」的觀點看問題,李陵倒也並不冤枉。

不過,在李陵故事的結尾有一戲劇性場面。李陵不是鐵板釘釘的漢奸嗎(而且即使是在「民族大團結」的今天也還沒有得到歷史學家的原諒?)〖注2〗可是漢武帝死後你猜怎麼著?漢政府卻特意差他的老鄉到匈奴去看他,告之「漢已大赦,中國安樂」,請他「來歸故鄉,無憂富貴」。而李陵也真倔,居然說「歸易耳,恐再辱」,「大丈夫不能再辱」,硬是不肯成全漢政府的良心。在他看來,大丈夫貴在從一,忌在反覆。逼叛是辱,平反也是辱。

陵自尊如此,仍有廣之風。

中國的南北之爭或「胡漢之爭」一直貫穿於民元以前的歷史。但它的高潮是宋元,特別是明清之際。中國的漢奸史重頭戲正在這一段。最近,讀李治亭著《吳三桂大傳》,我發現吳三桂真是關鍵時刻的關鍵人物。他既不是尋常所見貪生怕死、寡廉鮮恥的末流漢奸,也不是如詩人所想像,「衝冠一怒為紅顏」,全是為了一個女人才叛變。

吳三桂的一生(一六一二--一六七八年)幾乎全都是在馬背上度過。前半生(從一歲到三十二歲)在明末,是「舊朝之重鎮」;後半生(三十三到六十七歲)在清初,是「新朝之勛臣」。這個人,事明背明,降清叛清,就連本階級視為寇讎的李自成,他也考慮過投降。以氣節論,似一無足取,從過程看,則震撼人心。榮也人所不及,辱亦人所不及。

李先生把吳三桂的一生他分為三段:「明末悍將」、「清初藩王」和獨樹一幟,正好是三部曲。其變形之跡耐人尋味。

作為「明末悍將」,三桂有點像漢隴西李氏。他出身遼東豪族、武功世家,不但弓馬嫻熟,以力戰名;還世受皇恩,幼承庭訓,滿腦子全是忠孝節義(他十六歲時曾闖圍救父,有忠孝之名)。手下的子弟兵也是明軍中的王牌,戰鬥力最強。可是當明清鼎革之際,官軍同流寇交攻,外患與內憂俱來,他所處環境太微妙。當時明、闖、滿成三角之勢,螳螂捕蟬,雀在其後,他非聯闖不足以抗清,非聯清不足以平闖。況以兵力計,闖兵號稱百萬,滿兵也有十萬,三桂之兵則僅四萬,無論與誰聯合,都勢必受制於人。三桂置身其間,實無兩全之策。再者,從名節講,他投闖則背主,降清則負明,也是橫豎當不成好人。這樣的困境,我想大概只有張學良、馬占山一類人才能體會得到。

在歷史是緊要關頭,三桂別無選擇又必須選擇。事實上,但凡人能想到的他都一一試過。最初,闖圍京師,崇禎決定棄寧遠而召吳入衛(「先安內而後攘外」),他卷甲赴關,事已後期,想救明而明已亡。接著,他也考慮過投降李自成,但農民軍窮瘋恨極,入城後到處抓捕拷打明降官,專以搶掠金帛女人為事,令他望而卻步。當他得知老父遭刑訊,愛妾被霸佔,親屬備受凌辱之後,只好斷息此念。然後,死他也想過,但被眾將吏勸阻。對道學家來講,自殺不但是保存名節之上策,還兼有正氣浩然的美感,但對一個統率三軍的將帥來說,卻往往是最不負責的表現。只是在所有的路都走不通,並且面臨李自成大軍叩關的千鈞一髮之際,他才決定接引清兵。

情況更複雜的是,據學者考證,即使吳三桂的接引清兵在初也並不是降清而只是聯清。現在我們知道,他在威遠台與滿人盟誓,完全是效申包胥救楚,實際上只是以明不能有的京畿地區換取清出兵平闖,達成分河而治的南北朝局面。這與南明弘光政權的立場其實完全一致,也是「階級仇」超過「民族恨」,「安內」勝於「攘外」。因此以王朝的正統觀念來看,非但無可指責,還受到普遍讚揚,以為「克複神京,功在唐郭(子儀)、李(光弼)之上」,是一位了不起的救國大英雄。

吳三桂作出其最後選擇,內心一定痛苦。因為我們知道,吳三桂早就是滿人物色已久,必欲得之的將材。在此之前,他的舅父、姨父、兄弟、朋友,很多人早已降清,皇太極本人和他的親友曾去信勸降,許以高官厚祿,他都沒有降。後來闖陷京師,他寧肯考慮降闖,也沒有打算降清。我推測,這中間固有利害之權衡,但也不乏名節的考慮。因為他的家屬,包括老父、繼母、弟妹共三十餘人,俱困北京,於明於闖都是人質,如果當初棄土降清,不但全家遇害,還落個「不忠不孝」。而現在情況有所不同。它的代價仍然很大,為此他不惜揮淚作書,與父訣別,忍看全家被殺,但至少名節無虧(為明平闖是「忠」,舍父討賊是「義」)。然而三桂的悲劇在於,雖然從願望上講,他本人想作申包胥,南明也把他視為申包胥,但多爾袞卻不是秦哀公。滿人奪取北京後並沒有打算就此罷手,而是長驅直入,席捲天下。多爾袞的主意很清楚:你吳三桂不是想報「君父大仇」嗎?好,我就讓你去報。正好讓他「為王前驅」。三桂既然選定了這條險道,「馬行在夾道內我難以回馬」,當然也就身不由己,越滑越遠,從剃髮為號到拒見南使,從追殺李闖到進軍西南,終於一步步變成最大的漢族降臣。闖是平了,仇是報了,但明也滅了,節也毀了。實際上當了個伍子胥。

對明朝的滅亡,吳三桂當然起了關鍵作用。但我們與其說它亡於清,不如說它亡於闖;與其說它亡於闖,不如說它亡於己。明朝上下,從廷吏到邊將,從流寇到遺臣叛服無定,內訌不已,乃自取滅亡。三桂本想救明卻導致覆明,正說明了它的不可救藥。

吳三桂的後半生約有三十年是屬於「清初藩王」,只有最後六年是屬於「獨樹一幟」,死後並有兩年是屬於「三藩之亂」的尾聲。康熙平定三藩,是效漢高祖誅韓信、彭越、英布,乃改朝換代的例行節目,「逼」有「逼」的道理,「反」有「反」的道理,我們可以不去管。問題是吳三桂替清朝賣了三十年的命,現在起兵造反,何以號召天下?在吳三桂的討清檄文中,我們可以讀到:

…本鎮獨居關外,矢盡兵窮,淚乾有血,心痛無聲,不得已歃血定盟,許虜藩封,暫借夷兵十萬,身為前驅,斬將入關,李賊遁逃,痛心君父重仇,冤不共戴,誓必親擒賊帥,斬首太廟,以謝先帝之靈。幸而賊遁冰消,渠魁授首,政(正)欲擇立嗣君,更承宗社封藩,割地以謝夷人。不意狡虜逆天背盟,乘我內虛,雄踞燕都,竊我先朝神器,變我中國冠裳,方知拒虎進狼之非,莫挽抱薪救火之誤。本鎮刺心嘔血,追悔無及,將欲反戈北逐,掃蕩腥氣,適值周、田二皇親,密會太監王奉,抱先皇三太子,年甫三歲,刺股為記,寄命託孤,宗社是賴。姑飲泣隱忍,未敢輕舉,以幫避居窮壤,養晦待時,選將練兵,密圖恢復,枕戈聽漏,束馬瞻星,磨礪競惕者,蓋三十年矣。……

這段話,前半是真後半是假。吳三桂為把自己的破碎人生璧全圓滿,不惜編造離奇故事,但是他的解釋卻有個時間的麻煩:三十年的委屈心酸,三十年的卧薪嘗膽,現在還有人相信嗎?

當吳三桂舉事時,有個叫謝四新的人寫過一首詩,表示拒絕合作。詩云:

李陵心事久風塵,三十年來詎卧薪?復楚未能先覆楚,帝秦何必又亡秦。丹心早為紅顏改,青史難寬白髮人。永夜角聲應不寐,那堪思子又思親。

這首詩除過於強調「紅顏」,余皆平實之論。它不僅概括了吳三桂的一生,也揭露了他的人格矛盾。特別是詩中用典正好集合了上文提到的各種歷史角色,還濃縮了「漢奸發生學」的曲折微妙。

吳三桂為他的後半生付出的代價也很慘重,不僅自己的兒孫妻妾被凌遲處死,還使多年追隨的部下,副將以上幾乎都被殺頭。他一生兩叛,兼取其辱,並非昏君奸臣所逼,乃是環境所迫。這在漢奸史上是又一種典型。

現在,因「胡漢之爭」的消亡,「漢奸」的內涵已發生變化。儘管伴隨現代化的席捲全球,人們正在向新一輪的「車書一統」步步逼近,但是種族、民族間的仇殺仍不知何時是了。特別是那些後發類型的國家,因被動適應,往往不免有遭受強暴之感。如果其文明曾經古老而輝煌,如果其對手又是前仇或夙敵,即使沒有戰爭,哪怕一場球賽,也照樣縈系著此類脆弱和敏感。比如近來人們大罵何智麗為「吳三桂」便是明顯的一例。

現在的「漢奸」是什麼標準?我不知道。不過歷史的教訓很清楚:正像俗話說「時勢造英雄」,其實「漢奸」又何嘗不是如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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