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3地通報11起典型案例,處理24人
襄陽通報5起侵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
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1.襄陽市襄州區伙牌鎮馮家村二組組長李雙河侵佔集體資金問題。李雙河在保管二組退耕農戶退耕還林補助資金期間,非法佔有集體資金。2018年5月8日,李雙河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其非法佔有的集體資金已全部清退。
2.棗陽市王城鎮政府機關會計馮從金貪污促進會捐助款利息問題。馮從金任王城鎮政府機關會計期間,利用職務便利,貪污該鎮教育事業促進會捐助款利息2.7萬餘元,2017年12月27日,被棗陽市人民法院判處犯貪污罪,免予刑事處罰。2018年3月13日,馮從金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3.南漳縣薛坪鎮古樹埡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朱明紋非法佔有養老金、違反財經法規、工作失職等問題。2011年10月至2014年9月,朱明紋隱瞞其母去世情況,領取其母養老金據為己有。2017年1月,朱明紋夥同他人虛列村級公路項目套取公款,用於村級招待等開支。2010年,朱明紋使用已故村民和搬遷出村村民的戶籍信息,違規申報並領取養老金用於村集體支出。此外,朱明紋還存在不認真審核貧困戶信息導致易地搬遷戶安置房超建、擅自將精準扶貧經濟樹苗發放給非貧困戶等問題。2018年2月11日,朱明紋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2018年3月12日,薛坪鎮政府同意其辭去村委會主任職務。
4.老河口市薛集鎮黨委正科級幹事兼人大副主席景勇強、馬崗村支部委員、村會計劉家奇挪用公款問題。景勇強在分管該鎮漁業產業園建設工作期間,挪用公款用於個人建房。劉家奇在任該鎮馬崗村支部委員、村會計期間,重複報賬,沖抵財政借款,將自己暫管的鎮政府財政資金私自借給他人使用。2018年4月23日,景勇強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職務層次降為副科;劉家奇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5.襄陽市樊城區牛首鎮上堰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劉加強等4人虛列項目套取公款私設「小金庫」問題。2015年至2017年期間,劉加強和上堰村副主任李強、婦女主任劉梅、村會計丁樂元等人通過虛列保潔人員工資、偽造修路合同等方式,套取村賬鎮管賬戶資金,其中部分用於集體支出,餘款由丁樂元保管。此外,劉加強、丁樂元及劉梅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4月23日,劉加強受到撤銷黨支部書記職務處分;丁樂元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李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劉梅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被收繳違紀款。2018年4月16日,牛首鎮黨委同意劉加強辭去上堰村村委會主任職務。
咸寧通報2起扶貧領域腐敗
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1、赤壁市車埠鎮福利院院長文金元虛報五保戶名單套取五保戶補貼問題。2012年至2017年期間,文金元以車埠鎮福利院職工名義申請「五保戶」,違規套取五保戶生活補貼,用於發放職工工資和單位日常開支。2018年1月22日,文金元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通山縣闖王鎮小源村一組組長朱應祥違規操作上報貧困戶、違規申報低保戶問題。2016年,朱應祥將該組4名不符合貧困戶標準的村民上報為貧困戶,並違規享受產業獎補資金和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房;2016年6月,朱應祥將不符合享受低保政策的兄弟朱某某申報為低保戶,違規領取低保金。2018年2月7日,朱應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潛江通報4起違反
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1、市住建委建管辦(科)副科長王詩俊、技能站副站長饒君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問題。2018年3月,王詩俊、饒君接受管理服務對象某公司宴請,並邀約6名同事共同參與。2018年5月,王詩俊受到行政警告處分;饒君受到行政記過處分;參與宴請的6名工作人員分別受到組織處理。
2、市泰豐辦事處原黨委委員、副主任王厚朗超標準接待問題。2017年5月,王厚朗在公務接待中,邀請4名拆遷戶參與就餐,並安排給拆遷戶提供香煙4包。2018年5月,王厚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市工商聯副主席何慶峰超標準接待問題。2017年4月,在市工商聯第五次代表大會期間,何慶峰安排購買園林青酒12瓶用於會議期間進餐使用。2018年5月,何慶峰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市漁洋鎮從家村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5年2月至2017年7月,經該村黨支部書記李傳柏、副書記從孝富、村副主任袁武洋三人商議決定違規發放津補貼。2018年5月,李傳柏、從孝富、袁武洋等3人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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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各地紀委監委網站
主編 | 徐夏 陳萌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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