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百姓最痛恨的一種罪行,犯罪的人下場十分凄慘,卻不被同情!
古代百姓最痛恨的一種罪行,犯罪的人下場十分凄慘,卻不被同情
從古至今,律法一直是人們行事的標尺,只要你犯了罪,就要等待法律的制裁,雖然在古代達官貴族可以用錢財官位來贖罪。然而有一種罪在古代無論犯法的是誰,只要背上這個罪名都不會得到通融,這個罪在古代叫做通姦。
早在很久以前,史書里就有記載表明,秦始皇統一六國建立秦朝後,就已經出現了對於通姦的處罰,而且是把它當作一種大罪來處理,甚至立碑來說明犯了這種罪的男女將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在歷史上有名的一個事件,就是漢式帝的大舅子家族通姦事件。按理來說作為皇帝的親戚只要你不作死,那麼幾乎在古代就可以橫著走,可惜這些皇帝的親戚們都是作死小能手。
漢武帝的大舅子沒做什麼驚天動地的大事,就是與有婦之夫有了私情,這件事爆出來後讓漢武帝極其丟臉,震怒非常的對這位大舅子處以宮刑。按理說經過這件事,這大舅子一家應該消停消停,夾起尾巴好好做人,畢竟犯的不是大事,就是太丟皇帝的臉了,有皇帝大舅子這層身份什麼樣的美女沒有,偏偏招惹有夫之婦,何苦呢?
可惜這一家子都是越作越上癮了,這位大舅子的弟弟也不知道怎麼想的,看著哥哥的前車之鑒反而也來了這麼一次,而且偷的還是皇帝宮裡的宮女,這不是公然給皇帝戴綠帽子嗎?畢竟大家都知道宮女雖然沒有被皇帝寵幸,但實際都是皇帝的備胎啊!這次好了,漢式帝也不處以什麼宮刑,直接來個族滅,眼不見心不煩啊,與其等著這家人里某他人再犯什麼這種給皇帝戴綠帽子的罪,不如一次泯滅,這就是帝王的怒火!
上述例子在歷史上算是比較極端的了,在唐朝和宋朝時期,受當時社會風氣的影響,對於這方面倒是不怎麼嚴厲,不過這隻限於平民。如果是官員,你犯了這種罪,輕則降級處罰重則直接官帽子就丟了,這個就嚴重了,搞不好一輩子的仕途就到此為止了。
後來的元朝、明朝和清朝時期,對於這種罪具體處罰沒怎麼變動但是有一條十分重要,那就是殺死姦夫是無罪的,也就是說容許你捉姦並且殺人,最後還啥事沒有,這聽起來是不是有點大快人心呢!
不得不說呢,在現代,人們遭遇這種事也是同樣的氣憤,可惜現在的刑法只有重婚罪和破壞軍婚罪。除此外只要當事人的另一半不在意,幾乎沒有什麼法律能管到人們的身上,至多在道德上受到眾人的譴責,在這一點上,古代嚴於現代律法矣。
※10萬歐洲重騎兵進攻6萬蒙古騎兵,然而兩天後卻只剩下了幾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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