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人娶了自己的妹妹,所有人都嘲笑他,但生下的兒子卻是個大人物
在很多電視劇中,我們時常可以看到表哥表妹成親的戲碼,於是現代人認為古人是默許近親結婚的。但其實這是一種誤解,早在幾千年前,古人就意識到了近親結婚的危害和遠親結婚的好處。
禮記之中有一句話,「娶於異姓,所以附遠厚別也」,意思很簡單,「只有不同姓氏的婚姻,孩子才能繼承到兩邊的長處。
到了唐朝時期,《唐律疏議》定下法律,不許輩分有高低的同姓結親,宋朝時期,更是在《宋刑統》明確表示了,同姓血統濃厚者不準結親,「違者各杖一百,並離之」。
所以說,在中國古代,不允許血統濃厚的人結婚,如果有人這樣做了,是會被人戳脊梁骨的。
在清朝末年,安徽有一個很有名的大夫,他的名字叫做李殿華。李殿華不單單為大戶人家的少爺小姐看病,如果有窮苦百姓生病了,能拉一把他也會拉一把的,簡而言之,李殿華是個很有醫德的醫生。
有一天,李殿華給人看完病之後準備回家,卻意外聽到了一陣嬰兒的哭聲。循著聲音走了過去,李殿華髮現1個小嬰兒躺在地上,細細一看,這個女嬰兒患了天花,這在當時,對於窮苦百姓來說,可是絕症。
毫無疑問,這個女嬰兒是被她的親生父母拋棄了。
這可是一條生命啊,心地善良的李殿華將這個孩子抱回了李家,然後憑藉自己高超的醫術將其治好。等到女孩長大一些,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後,她對李殿華十分孝順,街坊四鄰都知道李家有一個很孝順的養女。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這個女孩因為小時候長過天花,所以在臉上有幾道傷疤。
當時李殿華有一個兒子,名字叫做李文安,他自幼便跟那個小女孩青梅竹馬,等到兩人長大了一些,李文安更是哀求父親李殿華,希望可以把這個女孩嫁給自己。
李殿華思考了一會,雖然這樣做會引來非議,但自己兒子喜歡,又有什麼辦法,於是他做主為兩個孩子決定了婚期。
這件事傳出去了之後,雖然街坊四鄰表面上不說什麼,但暗地裡幾乎每個人都在嘲笑李文安。因為這個女孩不僅是李文安名義上的妹妹,並且因為沒有母親的管束,還是一個大腳女孩,這在當時那個崇尚「三寸金蓮」的時候,無異於離經叛道。
不過,李文安卻不管這些流言蜚語,他跟李氏結親後,生活十分美滿,共生下了8個孩子,其中便包括了大名鼎鼎的李鴻章。
李氏的後半生過得十分幸福,最大原因就是她培養出了一個好兒子,李鴻章。等到李氏去世的時候,李鴻章扶送棺材回老家,沿途官員聞訊後,竟然都爭先恐後的跑出來參拜。
所以說,母憑子貴這句話是真的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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