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鬥惡龍】如煙的往事
(海岸的風景。拍攝:容嬤嬤嬤嬤噠)
#纏鬥惡龍#是我去年開始連載的案件故事系列。與凝望深淵系列相比,這個系列比較傾向於一些已經有結論,同時犯罪手法更兇殘、情節更惡劣的案件;在案情的曲折性上,則要比凝望深淵系列簡單一些。(然而,懸案還是少不了的……)
老規矩,本系列所有內容均為非虛構作品,不定期更新(更新頻率應該和凝望深淵系列差不多)。這是本系列的第55篇文章。
前32篇文章,依然放在舊公眾號 @小饅妖拍案 之中。從第33篇開始,纏鬥惡龍系列,將只在這裡更新。
我們都知道,時間是人類最大的敵人——任何東西,無論是美好的還是醜陋的,善良的還是邪惡的,都會被時間毫不留情的侵蝕,最後變得面目全非,甚至完全湮滅。
有鑒於此,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的法律,都對刑事訴訟設立了訴訟時效制度;哪怕沒有這個規定,時間過去很久了,當年的物證如果沒有及時提取,恐怕早已破壞殆盡,證人的記憶也會慢慢變得混亂,訴訟的質量就很堪憂了。當然,時效制度,也可能出現「雖然明知某人是罪犯,但因為時過境遷而無法起訴他」的尷尬,但那畢竟是非常少見的個案。
而今天要說的這個案子呢,就和訴訟時效問題還有點關係……
懸案提示
◆本案至今仍未破獲◆
本案,於1983年3月3日,發生在米國依阿華州的牛頓縣(Newton,IA)。
案發那天清晨,住在牛頓縣一個名為「銅圓農場」(Copper Dollar Ranch)附近的村民,一大早爬起來幹活,卻意外的看到了駭人一幕:在他家門口不遠處停泊的房車旁邊,一名男子倒在草地上,渾身上下都是血,早已沒有了呼吸。
這位鄰居迅速報警。警方趕到後,確認該男子在數個小時之前就已經死亡。而打開那輛房車的車門一看,在裡頭的一張長椅上,居然還趴著另一個人:這是一名女子,上身赤果,下身穿著一條藍色牛仔褲,頭部、胸口同樣也是鮮血淋漓——她也不幸罹難,發現時已經是一具屍體了。
警方很快查明,這兩名受害人,是一對情侶:男的叫做史蒂文·費舍爾(Steven Fisher),歿年20歲;女的叫做梅麗莎·格列高麗(Melisa Gregory),歿年17歲。
圖:本案兩名受害人生前照片
男性受害人史蒂文,就是該農場僱傭的幫工,平時就住在那個放車裡;而梅麗莎則是他的女友,平時也經常來看他,並住在那個房車裡。從現場勘察來看,本案毫無疑問是謀殺案,而且就是案發的第一現場,但房車的門窗並無暴力破壞的痕迹,車內也相對比較整潔,沒有發生過打鬥或翻找的跡象。
屍檢方面,確認兩人都死於鈍器反覆擊打頭部。法醫認為,嫌疑人殺害兩人時所用的兇器,很可能就是同一把鎚子。不過,儘管警方把房車周圍幾里之內的地方都仔細搜了一遍,還是沒有找到這把鎚子。兩人的身上並無其他傷痕,也就是說,他們生前應該並沒有被人捆起來過。
圖:警方將遺體從現場運走
儘管現場附近有好幾處民宅,而那又是一個炎熱的春天(所以居民們多數都是開窗睡覺的),但居然就是沒有人在那個晚上看到、聽到些什麼異常的情況。再加上屋子裡並沒有明顯的翻找財物跡象,也沒有找到可疑的指紋、血跡,所以警方對於此案,實際上是毫無頭緒的。
不過,警方還是曾經懷疑過一個嫌疑人的:
特雷薩·撒皮諾(Theresa Supino)。
特蕾莎小姐,時年23歲,是受害人史蒂文·費舍爾的合法妻子,兩人還育有一男一女兩個孩子。不知為何,史蒂文就覺得和特雷薩相處不來。在案發前,兩人已經分居小半年了;而史蒂文呢,當然就是放手去尋找真愛咯!
圖:當年的特蕾莎和兩個孩子
很顯然,史蒂文的舉動非常之渣,但警方並不是道德的裁判,也管不了這麼些破事;警方懷疑的,是特蕾莎因為爭風吃醋,一怒之下殺死了老公和小三呢?
懷疑歸懷疑,法律講究的是證據,而警方此刻是兩手空空,所以也就沒有起訴她。時光一點點的流逝,轉眼之間,就到了新的世紀,而史蒂文的孩子們也已經長大成人,痛苦的傷口似乎已被抹平……
然而,誰都沒有想到的是,2012年3月4日,當地警方宣布重啟此案調查;更令人難以想到的是,當地警方宣布,他們已經逮捕了一名嫌疑人,懷疑此人就是本案的兇手!
這一天,正是兇案發生31年周年的紀念日;而這個嫌疑人,恰恰就是之前提到過的特雷薩·撒皮諾小姐。
檢方認為,正是特雷薩·撒皮諾殺死了丈夫和小三,故指控她犯有兩項「一級謀殺」的罪名;如果罪名成立的話,幾乎可以肯定,她會在牢房裡終老殘生了。
圖:特雷薩·撒皮諾女士入案照
對此,特雷薩女士及其子女,都表示非常意外;而當地輿論也一片嘩然,說你們不是為了結案而瞎湊數吧?
實際上,這種猜測也並不是完全沒有道理的。就在2011年,系列紀實節目《陳年舊案》(Cold Case)的有一集里,詳細的介紹了該案的情形,引發了網路上的極大熱議,會不會正因為這種輿論壓力,警方、檢方才急著要破案,隨便抓人頂缸呢?
更悲催的是,由於案情重大,本案的保釋金當然也就訂的很高;而特雷薩女士及其家人,又拿不出那麼多錢來——對不起,在宣布你無罪之前,先進號子里蹲著吧!就這樣,特雷薩·撒皮諾女士被羈押在監獄之中,熬了將近一年,整天盼著審判的到來,有個說理的地方啊!
就這樣,在特雷薩女士坐了11個月的牢後,也就是2013年3月,本案終於在該州黑鷹縣法院(Black Hawk County),正式開庭審理。
作為公訴人,檢方先是展示了當年案發現場的照片,然後找到一個重要的證人:
此人是特雷薩的一個親戚,他能證明,案發前一天,也就是1988年3月3日的晚上,特雷薩·撒皮諾,曾和她的弟弟一起,開車去過「銅圓農場」!
而檢方拿出的物證,則是現場提取到的一件內褲。這條內褲屬於被害人史蒂文·費舍爾,上面有他的DNA,還有另外兩個女人的DNA:一個,就是第二名被害人梅麗莎·格列高麗;另一個,就是他分居的妻子、本案被告人特雷薩·斯皮諾!
檢方認為,這種情況,只能說明就在被害前不久,史蒂文先後和自己的妻子特雷薩、自己的女友梅麗莎先後發生了關係,還沒來得及換一條新的褲子呢,就被人殘忍殺害了。所以,說明被告人特雷薩應該就是兇手嘛!
對此,特雷薩及其辯護人予以強力的反駁:
首先,本案兩名受害人,分別死在車內和車外,現場沒有拖拽屍體的痕迹。那麼,假設只有一個人作案,那此人當然必須先後將這一對男女殺害;而鎚子敲了那麼多下,受害人肯定會掙扎、反抗、呼喊,為什麼另一個受害人還不逃跑,甚至也沒有任何防衛的跡象呢?
其次,本案作案的兇器疑似是鎚子(或類似鈍器),兩受害人的手腳上,都沒有曾遭到捆綁過的痕迹,似乎屍檢有沒有發現被人麻醉過的藥物殘留。那麼,一名年輕女子,如何僅憑一把鎚子,就能幹翻兩名受害人呢?
即便是特雷薩女士就是神力超群,在雙方對打中佔據了上風,那受害人多少也會打傷她才對啊,為什麼警方在案發當天,並沒有看到她身上有明顯的傷痕呢?再說,她一個人根本無法同時控制兩名受害人,更無法阻止受害人本能的呼救;那麼,當地的鄰居,在案發當晚應該能聽到慘叫或其他動靜啊,為什麼實際上並沒有聽到過呢?
第三,那條內褲上的DNA證據,實際上和本案並沒有直接關聯。檢方也無法確定,被告人特雷薩的DNA,到底是什麼時候留在上面的?案發前1個小時?10個小時?一天?既然時間都定不下來,怎麼判斷它就和本案有關呢?檢方自己都說了,案發前她曾經去農場找過自己的老公,留下這個痕迹,很奇怪嗎?
第四,檢方在當年其實就已經知道,被害人史蒂文,曾經參與過毒品交易,江湖上有人想要追殺他,也完全是可能的嘛!
圖:特雷薩女士出庭受審
最終,案子僅僅審了一天,陪審團就做出了一致裁決:
被告人特雷薩·撒皮諾,無罪!
很顯然,檢方的指控的確是有嚴重缺陷的,確實無法形成一個有效的證據鏈,甚至根本沒有任何直接的證據,起訴被駁回也理所當然。然而,就是這麼一個不靠譜的指控,卻讓特雷薩女士坐了將近一年的牢,實在是令人憤慨。
圖:本案兩名受害人的墓碑
特雷薩女士後來曾經起訴過當地檢方,認為他們對自己構成了名譽侵權,索賠50W米元,但該起訴被法庭駁回,理由是「證據不足」。
當然,既然指控被駁回了,本案時至今日,依然是一樁懸案。誰也不知道,這對露水鴛鴦,究竟是死在誰手上;但我們顯然都不難看到,一個沒有足夠證據支撐的起訴,到底會有多醜陋、多愚蠢。
饅頭妖曰
纏鬥惡龍的勇士,自己也要當心變成惡龍——特別是在自己的良心都已經開始覺得不安的時候。
※米國小伙的詭異戰術:為什麼我用盡全身力氣,卻換來半生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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