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詭異!一小車在鹿寨上了高速後,半年了還沒出來!至今真相仍撲朔迷離

桂林市民吳先生反映,近日,他駕車上高速時被攔在收費站外,自己的車輛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列入了高速公路黑名單。作為一項公民基本權利的高速公路通行權,為何被沒收?接著往下看:

(網路圖片,與內容無關)

今年6月22號,桂林市民吳先生準備從陽朔白沙鎮的收費站上高速,沒想到卻被攔了下來。收費站工作人員告訴他,由於車輛存在惡意逃費行為,已被列入「黑名單」,無法在高速公路上通行:

吳先生:「當天我就去服務台查詢了,他給我的回復是說我有兩個逃費記錄。2018年1月份,在鹿寨高速一個路口,取了卡沒有交。有一次是在防城港。」

(吳先生「逃費記錄」)

吳先生說,他的車為代步車,主要是在桂林市區開,車牌從註冊到現在都沒有離開過桂林。那麼這兩筆惡意逃費記錄究竟從何而來?隨後,吳先生找到高速公路稽查隊反映情況,並表示想看看當時逃費車輛的圖片或視頻資料。

吳先生:他們說材料被覆蓋了,因為是1月份的逃費,視頻圖片只能保存1個月。我覺得這基本證據都沒有了,就說我逃費,這個鍋我不背。

讓吳先生感到不滿的是,1月份發生的事情,直到5個月後自己上高速才得知被列入黑名單,期間沒有任何工作人員聯繫並向他核實。

吳先生:他們系統顯示逃費發生時間是1月24、25日,核查登記黑名單時間是6月13日。近半年時間他們都沒有任何核查動作,更不用說跟車主聯繫。換而言之,他們也是半年後才發現有這個逃費行為,在沒有任何證據、沒有任何溝通的情況下就錄了黑名單。

那麼到底吳先生的車有沒有逃費行為,有關部門又是如何認定的呢?記者與相關高速公路路段的稽查隊工作人員取得聯繫,對方表示,判定吳先生逃費,是因為系統顯示吳先生的車牌只有進站而沒有出站記錄:

稽查員:根據系統顯示,2018年1月24日和1月25日吳先生有兩個進入收費站的記錄,但沒有出來的信息。所有的信息都是我們系統自動抓拍,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修改裡面數據和信息。這個信息就是我們提供的證據。

那麼,吳先生的車是否可能存在套牌情況?稽查隊是否有向當事人核實情況?

稽查員:他這個不會是套牌車,按常識來說套牌車不可能才走這兩趟,知道吧,這個我們不會去查。

(記者:有向當事人核實過嗎?)現在我們有一個局限。因為我們要查一輛車的信息,這個要通過交警部門,按道理說是要這樣,但目前按照我們沒有和交警聯網的情況下,非常被動的,工作量非常大。而且你只入不出的車輛,你逃費在先,你不按照公平誠信的原則來通行我們的高速公路,我們只能先列入黑名單。

(吳先生的車輛)

稽查人員明確表示,相關的圖像記錄已經沒有了,吳先生如果想證明自己的清白,必須主動提供相關證據:

你自己說沒有走這個高速公路,那就證明你這兩天什麼時候,你的車在哪裡,雙方都有舉證的義務。

記者:如果車主找不出證據,事情如何解決?自己要交錢,按規定處理。這個車子是只入不出,就是惡意逃費,因為不能給證明你從哪裡出來,我們只能按照入口上按最遠的出口站來收費,這是有規定的。」

隨後記者將問題反映給負責監督管理相關業務的廣西高速公路管理局聯網收費管理中心,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員經過核實後回復記者:

如果他認為他的車輛被套牌了,這個是要車主自己提供證據給交警部門,交警部門開了證明之後帶相關的證件去柳州那邊。

對此,廣西鈺錦律師事務所張東垣律師認為,當地高速公路稽查隊認定車輛逃費的證據並不充分:

「他的證據必須得出唯一的結論,而現在他們的想法與車主是相矛盾的,因為僅僅只提供一個記錄,不能夠核對視頻資料,第二個不能提供數據資料,那我認為這是單一的孤證,孤證是不能說明問題的。駕駛員可以要求他們提供,不提供的話以訴訟的形式將他起訴至法院,來解除黑名單。

吳先生的事情也引起了網友的熱議:

吳先生上高速的權利如何保障,當地高速公路相關部門的做法又是否違規呢?目前,記者已將問題反映給了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負責人表示將核實情況後給出回復。

來源 |廣西電台交通1003

值班總編丨唐 智

值班主任丨劉 山

值班責編丨陳 楓

出品丨南國今報全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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