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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夜》的刪節本究竟是怎樣的?

《子夜》的刪節本究竟是怎樣的,是現代文學界版本研究中一個懸而未決的疑案。最先談及這一問題的是開明書店實際參與《子夜》出版工作的徐調孚先生。他在1949年7月19日的《新民報·晚刊》上刊載《關於〈子夜〉》一文,就《子夜》的刪節本做了說明。他說:「據我知道,《子夜》到現在一共印了二十二版,刪節的似乎只有第五版的一版及第四版沒有售完的一部分,數量在全書總數中占極少的一個比例。」也就是說,第四版並非全部是刪節本,因為開明書店得到《子夜》刪改後可以出售的通知,「便把第四版售剩的幾部中撕去發售,等到了1935年2月印第五版的時候,便把這兩章刪去不印,只在第95頁印上『四(刪)』字樣,96頁至125頁讓它缺去。483頁也缺去,讓它不連接,使讀者因此發生一種仇恨的心理。他們說要『刪改』,書店是只『刪』不『改』」。至於什麼時候是足本,他認為「似乎是第六版吧」。當然,由於手邊沒有實物,徐先生也是憑印象做出了推斷,「似乎……吧」的不確定陳述也為自己的結論留下了餘地。

朱金順先生對這一問題也頗為關注,他曾在《中國現代文學研究叢刊》2003年第3期發表《〈子夜〉版本探微》一文,感言「刪節本有待追尋」,並提供了他所知道的一些材料。他說:

唐弢先生《晦庵書話》中,介紹過這個刪節本,但更為詳盡的是瞿光熙先生。在《〈子夜〉的烙痕》一文中說:「結果只得把描寫農民暴動的第四章和描寫工人罷工的第十五章,全部刪去。在重版的《子夜》中,在這兩章刪除的地方各注一個『刪』字,而頁碼不改,共缺六十頁之多。書店還恐怕發售時發生麻煩,把偽市黨部的『批答』刻版印在版權頁的後面。後來又經過一番活動,才得把刪削的兩章印入,又在版權頁上添了一行『內政部著作權註冊執照警字第三五三四號』。」(《中國現代文學史札記》,上海文藝出版社1984年1月版第61頁)可惜唐、瞿兩位先生都沒有說明這個刪節本是哪一年的第幾版,瞿先生說到了刪去兩章後來補入了,那又是哪一年的哪一版呢?

我查了北京、上海的幾處圖書館,都沒有找到這個帶有「烙痕」的刪節本。中國現代文學館書目上,有一個1935年9月的版本,書目上沒註明第幾版,書卻沒有找到。最後,還是在松井博光的《黎明的文學》中,找到了這樣一句:「一九三四年六月發行的第四版有刪掉的部分。」(該書第171頁)第三版是1933年6月,經過查禁、刪改,1934年6月出刪節後的第四版,時間上是吻合的。但沒見到實物,不敢確說,只錄以備考。

總之,《子夜》確有過一個刪節本,版本實物有待追尋,因之確實的版本情況難以說清楚。

由於朱先生沒有見到實物,上述材料雖說含有許多重要的信息,但畢竟是印象性記敘或二手材料轉述,嚴謹的朱先生沒有將其作為定論。孔海珠先生有幸親眼見過《子夜》的刪節本,並就其所見寫了《〈子夜〉版本談》一文,刊於《新文學史料》2007年第1期。其中關於《子夜》的刪節本文字如下:

我看到的是1935年9月第六版,綠色的封面,兩個篆體字也如前幾版直行在封面上,表面看與其他開明版沒什麼差異,32開本,報紙本,全書577頁。實際上,第四章和第十五章已被抽去,頁數也跳開了,並沒有重新連貫地改排頁碼。

這顯然令人感到欣慰,畢竟親見了《子夜》的刪節本,只是令人稍感遺憾的是,由於孔先生撰文時特意聲明「手上沒有這個藏本,只能憑印象和記錄說話」,又使這一印象「很深刻」的「親歷記」成為「印象記」。筆者經過多年尋覓,終於購得上海開明書店1934年6月第四版和1936年9月第七版的兩個《子夜》刪節本,並于吉林省圖書館閱得《子夜》1935年9月第六版,於國家圖書館閱得第五版。現對《子夜》的刪節本做一介紹,以期徹底解決這一困擾茅盾研究界幾十年的懸案。

筆者購得的《子夜》初版本為大32開本的平裝本,封面為葉聖陶的兩個篆字「子夜」,長20cm,寬14cm,厚2.8cm,發行者為杜海生,印刷者為上海東熙華德路餘慶里美成印刷公司,全書共577頁。現筆者手中的《子夜》第四版刪節本亦為32開本,封面無改,但長19.5cm,寬13.5cm,厚2.6cm,發行者為章錫琛,印刷者為上海梧州路三九號美成印刷公司,全書雖標577頁,但實查為531頁,即缺第四章一半第97—110頁和第十五章全章第450—482頁,共46頁。確如徐先生所言,只刪未改。但有意思的是,此次刪節並沒有完全按照國民黨圖書審查委員會的查禁理由——「(《子夜》)二十萬言長篇創作,描寫帝國主義者以重量資本,操縱我國金融之情形P98至P124譏刺本黨,應刪改,十五章描寫工廠,應刪改」進行刪節,而是保留了第四章的一半,即第95頁第三章末僅印「四」這一章的序號,正文以「(刪)」字替代,但翻頁章題號雖是「五」,但僅首頁為第五章的第一頁(即第96頁)外,余則仍是第四章的部分,只是從第111頁起到第五章的第127頁,故頁眉上仍印著「第四章」,頁碼從第96頁突接第111頁,中間14頁刪去,頁碼沒有重排,內容也露出明顯的斷痕。(見圖1)

也就是說,第五章第1頁的末段兩行:「吳少奶奶心裡猛一跳,定了神看她的丈夫,臉色稍稍有點變了。神經過敏的她以為丈夫這一聲冷笑正是對她而發,於是便好像自己的秘密被窺見了似的,臉色在微微現灰白以後,倏地又轉紅了」。之後卻接的是第四章第111頁的開頭「管費小鬍子費曉生」這幾個上下文毫無關聯的文字。之所以出現這麼明顯的破綻,估計與出版社未「撕」凈有關。第十五章則完全撕去,即第450頁第十五章僅印「十五」這一章的序號,正文以「(刪)」字替代,翻頁為第483頁而非第451頁。全書未重新改排頁碼使之連貫。版權頁左下有一行小字:「本書已照著作權法呈請內政部註冊並遵中央宣傳委員會決定辦法刪改。」版權頁的背面刻印有「中國國民黨上海特別市執行委員會批答:批開明書店等」(此材料全文因收入魯迅《且介亭雜文二集·後記》等為學界所周知,故不錄)。售價一元四角。(見圖2)

筆者在國家圖書館與吉林省圖書館看到的《子夜》第五版、第六版刪節本亦為32開本,封面為粉紅色而非綠色,書名兩個篆書無改,長寬尺寸與第四版相同,但厚為2.5cm,雖也標577頁,但實查為511頁。這兩版為完整的刪節本,故第95頁第三章末僅印「四」這一章的序號,正文以「(刪)」字替代,翻頁為第126頁而非第96頁;第十五章也是完全抽去,即:第450頁第十五章僅印「十五」這一章的序號,正文以「(刪)」字替代,翻頁為第483頁而非第451頁。全書未重新改排頁碼使之連貫。這與徐調孚回憶的第五版相吻合。這是開明書店嚴格執行國民黨查禁之理由所致。與第四版不同的是,版權頁左下的一行小字是:「內政部註冊執照警字第三五三四號」。在版權頁的背面刻印有「中國國民黨上海特別市執行委員會批答:批開明書店等」,並特附印「本書系遵照辦法第四項辦理」這十二字作為《子夜》可以公開銷售的依據。而辦法第四項即是「內容間有詞句不妥或一篇一段不妥應刪改或抽去後方准發售」(見圖3)。售價被塗黑。第七版與第六版完全相同,售價一元二角。

由此可知,《子夜》被禁後,出版商並非是一開始就抽去了「犯忌」的兩章,而是撕去了第四章的部分,撕去了第十五章全部,余則未做任何修改。至第五版後開始兩章完全刪去。由於這幾個版本的其他文字及頁碼與初版本完全相同,字體也同為5號宋體,故可認定紙型亦相同。這樣看來,瞿先生與孔先生所言並不準確,或者說他們可能見到的不是第四版而是其他版次,而且沒有提及「本書已照著作權法呈請內政部註冊並遵中央宣傳委員會決定辦法刪改」與「本書系遵照辦法第四項辦理」這兩個重要的字證及本文補充的具體細節。

由此,我們可以斷定,從1934年6月《子夜》出版刪節本算起,開明書店一共印行了四版刪節本而不是一版,分別是:1934年6月第四版,1935年2月第五版,1935年9月第六版,1936年9月第七版。其中,第四版略異,即存在著少量的全本與少量的撕去部分頁碼的刪節本,而第五至第七版完全相同。徐先生所說的第六版是足本以及孔先生所說的「是否只有第六版是刪節本,以後就恢復了呢」顯然不妥,因為筆者手上的實物第七版就是刪節版。

那麼,《子夜》從哪一年印入了被刪去的兩章使其成為全本呢?據筆者目前看到的是1939年2月的第七版。只是令人疑惑的是:由上文知道1936年9月上海開明書店印行的《子夜》第七版是刪節本,而1939年2月上海開明書店印行的《子夜》全本,版次竟然也是第七版。隨後,《子夜》分別在1939年6月和9月由上海開明書店印行第八版和第九版。為什麼會出現兩個第七版?是統計錯誤還是另有原因?有待我們繼續探索。

本文原題《的刪節本》,收入陳思廣論文集《中國現當代文學研究鑒識》

《中國現當代文學研究鑒識》收錄的是陳思廣近30年來關於中國現當代文學史料研究、現代長篇小說史論闡述以及重要作家作品思想藝術研究方面頗有心得的學術論文。全書分為上中下三編,對於中國現當代文學的研究者與愛好者而言,是一部集史料與史論、問題與方法於一體的學術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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