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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能綜合能源技術研發有限公司增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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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能綜合能源技術研發有限公司增資

項目編號:ZJ2018DF500005

擬募集資金總額說明:擬募集資金總額不低於12222萬元

擬募集資金對應持股比例(%):10.0000

擬徵集投資方數量(個):1

擬新增註冊資本(萬元):12222.000000

原股東是否有投資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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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方基本情況

標的企業名稱:浙江浙能綜合能源技術研發有限公司

註冊地(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高技街32號303室

註冊資本(萬元):110000.000000

經濟類型:國有控股企業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經營範圍:能源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服務,煤炭(無儲存)的銷售,售電服務(憑許可證經營)。房地產開發經營,房屋租賃,物業管理。(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股東數量(個):4

職工人數:1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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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增資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1.本項目擬引進一家投資人。

2.擬增資擴股到122222萬元,計劃募集資金不低於12222萬元,投資方對應持股比例為10%。募集資金可於成交時一次性繳納;也可分兩次繳納,首期於成交時按原股東已出資比例同比例繳納,剩餘部分與原股東第二次認繳時一同繳納。

3.本次增資以資產評估結果為基礎,確定增資價格,如有溢價,溢價部分進入資本公積。

4.2018 年 3 月 22 日,浙江浙石油綜合能源銷售有限公司(受讓方)與杭州市國土資源局(出讓方)簽訂了《國有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合同編號: 3301002018A21033),約定如下:

1) 由受讓人取得文新單元 XH0704-59 地塊,編號為杭政儲出[2018]6 號, 宗地面積為24102.00 平方米,出讓總價為 98,674.00 萬元,宗地交付時間為 2018 年 11 月 30 日(若提前交地的,交付宗地時間按交地協議簽訂日期為準)。

2) 出讓價款分 2 期支付: 2018 年 4 月 21 日前,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出讓總價款的 50%即人民幣 49337 萬元(其中出讓總價款的 20%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受讓人已支付的掛牌競買保證金可抵充定金,受讓人已支付的定金抵沖本期出讓價款); 餘下全部出讓價款於 2018 年 11 月 20日之前付清。

3)地塊受讓人自持不少於地上總建築面積(不含物業用房面積) 80%的房產,自持部分不得轉讓和銷售。

2018 年 4 月 13 日,杭州市國土資源局、浙江浙石油綜合能源銷售有限公司、浙江浙能綜合能源技術研發有限公司簽訂了 3301002018A21033 號《土地出讓合同》(以下簡稱出讓合同)補充協議,協議約定「《出讓合同》中受讓方由浙江浙石油綜合能源銷售有限公司調整為浙江浙能綜合能源技術研發有限公司,《出讓合同》規定的受讓方的一切權利和義務一併轉移給浙能綜合公司」。截至評估基準日,能源技術研發公司已支付 50%的土地出讓金及其他相關費用合計 493,415,700.00元,土地尚未交付。(摘自評估報告)

5.浙能綜合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110,000萬元,其中浙江浙石油綜合能源銷售公司出資金額占公司註冊比例為35%、浙能房地產公司出資金額占公司註冊比例為30%、富興電力燃料公司出資金額占公司註冊比例為20%、浙能電力股份公司出資金額占公司註冊比例為15%。截至2018年5月31日,股東實繳註冊資金50000.00萬元,剩餘60000.00萬元註冊資金根據公司章程於2018年11月18日前繳足。(摘自審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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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選方式

競爭性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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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方資格條件

1. 意向投資人須為中國境內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須提供有效的經營證照;

2.意向投資人須為2017中國企業500強;

3.意向投資人企業信用等級AA級以上;

4.意向投資人(含全資或控股子公司)須有省級企業研究院、省級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後科研工作站等科技創新平台;

5. 意向投資人(含全資或控股子公司)在石油化工領域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專利,承擔過國家石油化工領域重大課題或重點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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