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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價值一年比一年高,這3點需要注意,否則可能失去土地使用權

隨著2018年「振興鄉村」戰略的提出,可以預見,在未來幾年,農村將迎來一個經濟發展的黃金時期,各個行業都會慢慢興起。從以往城市發展的經驗來看,隨著農村經濟逐漸增長,農村土地的價值也會越來越高,特別是一些優質的耕地,或者優質的農田,其價值將會一年比一年更高。

不過隨著國家土地政策的收緊,農村土地方面的管理也區域嚴格,農民的土地也要注意4點問題,如果使用不符合《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將可能會失去相關土地的使用權。

(1)土地荒廢2年以上,根據《土地管理法》修正案的規定,農民的土地如果荒廢2年以上,村集體有權收回這片土地的使用權,因此農民的土地不能長期荒廢,要按時耕種,保證優質的土地不會被荒廢。

(2)擅自改變土地用途,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村土地一般有兩種用途,第一種就是農用地,用來種植農作物,第二種就是建設用地,用於建造房屋使用。這兩種土地是完全分開的,農用地不能擅自轉換成建設用地,建設用地也不能擅自轉換成農用地,否則可能會被收回土地使用權。

(3)破壞土地的相關行為,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民的土地只能用來種植農作物,或者建造房屋,不允許從事其他活動,更加不允許農民做一些破壞土地的相關行為。常見的比如說採石、挖沙、挖土,這些行為都是嚴重破壞土地資源的行為,如果被發現,國家有權收回這片土地的使用權,同時還要求恢復耕地至原樣。

隨著新農村建設進程的加快,農村耕地、農田的價值都在上升,如今土地流轉價格也從以前的500元上升至800~1000元左右,未來隨著土地資源的減少,相信其流轉價格還會不斷上漲,農民將土地留在手裡還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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