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杯酒下肚 清朝縣令便斷了冤案
清朝時,河北大興縣知縣林光清(一作林清光)上任不久,在複核一起殺人案件時,感到案情很複雜,不能輕易宣判罪犯死刑。
殺人案的死者是個十五歲的少女,少女的父母已經年過半百,少女被其表哥姦汙後掐死了。
案件看似簡單,但是死者的表哥始終拒不招供,死活不承認。
這一天,林光清提審了罪犯——少女的表哥,他只顧低頭哭泣,就是不說。
而詢問死者父母,也是答非所問,支支吾吾,說不出個所以然來,這讓林光清感到疑竇叢生。
林光清想了很長時間,決定微服私訪,他假扮一書生外出。出門不久,就趕上了雷聲大作,風雨交加的壞天氣。於是跑到了一個大戶人家的門洞內避雨。
等到雨小一些了,院子里走出來一個人,是這家僱傭的廚子。林光清就和這個廚子搭訕了幾句,話里話外,扯到了少女被殺的案情。
廚子半晌不語,後來從牙縫中擠出來一句話:「嗯,這小夥子確實挺冤的!」
隨即三緘其口,不再說話。林光清見多識廣,能言善辯,幾句話就把廚子請進了一家酒店。
二人推杯換盞,幾杯酒下肚,廚師臉紅耳熱,話也開始多起來,林光清趁機又聊起了少女被殺一案。
廚子呷了一口酒,抹了一下嘴巴:「不瞞你說啊,殺死少女的兇手說起來是我一個最好的哥們兒。」
林光清來了精神,不動聲色聽廚子接著說:「有一次,我倆一起喝酒,他就跟我說,那個姑娘是他殺死的,還叮囑我千萬不要跟別人說。此人的媽媽就在我做飯那戶人家當奶媽,他殺人以後,就藏在了那戶人家,已經好幾個月了。
前幾天,我向那人借錢,他不但沒借給我,還動手把我給打了,打掉了我一顆牙,這人心太狠了,原來都是很要好的朋友,動起手來毫不留情,我是怕他報復,要不是看在你這哥們兒講義氣,我豈能說出這些話。」
林光清暗暗慶幸,兩人又喝了幾杯,相互拜別而去。此刻,外面已經雨過天晴,林光清回到縣衙,馬上派衙役前往藏匿兇手的那戶人家,指名索要殺人兇手,那戶人家不敢包庇,乖乖把罪犯交了出來。
經過審訊,兇手如實交代了犯罪過程。原來,此人和被害少女是鄰居,他見人家女孩長得清秀俊美,就多次挑逗,均遭拒絕,這事兒少女的父母一直不知道。
幾個月前的那一天,兇手探知女孩的父母外出奔喪,只有她一個人在家,就悄悄派翻牆而過,潛入女孩的閨房,把女孩糟蹋之後,殘忍地掐死了。
林光清審理完畢,女孩表哥的冤案終於得以昭雪,被當庭釋放,殺人兇手被判處死刑,受到了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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