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這3類人不允許離婚,這6種處境下,禁止辦理離婚證!
在這些年裡,農村地區抓住了發展機遇。除了國家對農村的大力扶持之外,許多城市企業也開始向農村轉移,農村各種工廠和企業也逐漸增多。農村城鎮化不僅開闢了農民賺錢的思路。而且農民的思想意識也比過去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就拿婚姻來說,農民以前不會想太多。能過就過,很少有人會提出離婚。但現在,農村離婚的人一抓一大把。
如今,許多農民認為自已的日子過的很不順心。夫妻倆在一起就是活生生的煎熬。最好趁早結束這段婚姻,所以離婚被認為是最好的解決方案。當然,這種想法在大多數情況下是正確的,但許多農民可能也不清楚,在某些情況下。即使日子過不下去了,也不能離婚。這三類人即使是提出離婚,也會被拒絕。
1. 在丈夫和妻子之間,如果一方是現役軍人,為了保證其婚姻權益,如果現役軍人未提出離婚,未服役的一方提交的離婚請求將被視為無效。
2.女方身體脆弱的時候(做月子,懷孕時,流產修養期間),這時男方提出離婚,是無效的。
3. 在這一年中,向當地主管部門(如法院)提出離婚請求,但卻被拒絕,則禁止再次提出離婚。當然,半年後,可以再次申請離婚。
除了上述三類人都被禁止離婚外,農村還有一個麻煩的事,就是不僅離婚的人數很多,而且離婚的原因有時會讓人哭笑不得,為了減少離婚的不理智行為。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在這6種情況下,不允許辦離婚證。
1. 為了達到目的而離婚的(如分戶,分財產)
2. 離婚夫妻意圖不明確,並非自願的
3.辦離婚時,叫別人代簽的
4. 沒有達成關於兒童教育,老年人的贍養,財產分配和償還債務的協議
5.提供虛假材料的
6. 沒有合法的結婚證的
農村年輕人的婚姻問題現已成為一個社會型的話題。遇到一個合適的人結婚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至於禁止離婚或不辦離婚證不是不允許離婚,是要告訴人們婚姻不容易,對待婚姻應該用心去呵護,不能當作遊戲。2018年,這3類人不允許離婚,這6種處境下,禁止辦理離婚證!農民朋友,你那現在離婚的人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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