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令之下,為何教育培訓熱反而更熱?
「超綱」「拔高」改換名目避開敏感詞,防暗訪「假關門」應對檢查,大量「無證無照」的培訓機構隱匿存在。近期,記者在南京、武漢、成都等地調查發現,嚴令整治之下,校外培訓機構不僅依然火熱,還出現了一些新動向。(中國青年報7月13日)
對教育培訓機構進行整頓,是為中小學減負的重要措施。但從實情況看,整頓培訓機構並不見明顯成效。這需要我國有關部門,在排摸了解各地教育培訓機構的現狀後,結合實際情況,調整整頓思路與方案。整頓教育培訓機構,不能脫離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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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道,記者從南京市教育局了解到,經初步摸查,目前,在工商部門登記的培訓機構有10300多家,經過南京市教育部門審批的培訓機構只有569家,而其中僅111家可以從事文化類培訓和補習;經過人社部門審批和在體育部門備案的分別有200多家。這意味著在教育、人社、體育等行業主管部門審批備案的培訓機構僅佔一成左右。武漢市教育局向記者提供的數據顯示,目前,武漢校外培訓市場主體共有1萬餘家,其中,在教育部門審批備案的文化教育培訓機構只有460多家,在勞動人社部門審批的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有200多家。未經任何部門審批登記的「無證無照」培訓機構約有1600多家。
根據教育部、民政部等四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 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專項治理的對象,主要是無證無照,以及有照無證的沒有合法培訓資質的教育培訓機構,要求所有無證無照機構必須辦出辦學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才能繼續辦學,所有有照無證機構必須辦出辦學許可證,否則只能在營業執照規定的範圍內經營,不能舉辦教育培訓。這一整頓思路完全依法依規,沒有問題。可是,當有資質的教育培訓機構不到一成時,這怎麼整頓、治理?
整頓的結果無非有二。一是所有沒有資質的機構全部取締,但由於培訓需求依舊存在,於是,有證有照的培訓機構生意火爆,且由於供不應求,培訓收費大幅上升,老百姓對天價培訓會很不滿。與此同時,由於無證無照機構被強制叫停,退費糾紛會大幅增加。二是等治理「風頭」過後,無證無照機構重出江湖,這類機構會和整頓之前一樣,處於灰色地帶,由於沒有到教育部門審批,因此,教育部門不管,由於沒有進行工商註冊,因此工商部門也不管。教育培訓亂象依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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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各地為何會有這麼多培訓機構,而且沒有合法資質的遠多於有合法資質的教育培訓機構?這是有關部門必須思考的。教育培訓機構多,那是因為社會存在旺盛的教育培訓需求,這些機構是為了滿足教育培訓需求。對此,有關部門必須認識到,不治理培訓需求,就不可能為培訓熱降溫。把學生負擔沉重的責任,推給培訓機構的逐利,以為只要管住培訓機構,就可以解決校外增負的問題,是不切實際的。
沒有合法資質的教育培訓機構多,則和對教育培訓機構的審批、註冊、監管體系有關。對於教育培訓機構,我國強調前置審批,要求既要有辦學許可證,又要有營業執照,這看上去很嚴格,可以保障培訓機構的培訓資質。可是,由於審批、註冊門檻高,有的機構辦不出辦學許可證,因此,乾脆選擇無證無照,或者有照無證經營。而有意思的是,對於無證無照機構,監管部門反而不管,於是這些機構野蠻生長,由於不是合法的教育培訓機構,因此,機構舉辦的培訓項目不備案,搞提前教學沒有任何約束,同樣,由於不是合法的教育培訓機構,也不必準備風險準備金。提前教育、破產關門捲款而逃的問題,主要發生在這些機構,而在問題曝光後,有關部門往往第一時間回應:這是非法機構,以此推卸監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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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聯合監管執法體系,是消除監管灰色地帶的一個辦法。但是,如果建立聯合監管體系會管用,沒有合法資質的培訓機構,就不可能存在這麼久,變為老大難問題了。為此,必須轉變監管思路。與提高審批註冊門檻相反,從滿足市場需求和對所有培訓機構進行有效監管出發,有必要降低審批註冊門檻,我國所有營利性的教育培訓機構,可實習統一的工商註冊,註冊之後,如從事教育培訓,需對所有教育培訓項目進行備案,根據備案,教育部門可掌握培訓機構的培訓項目,進而評價其是否進行超前教育,同時可要求培訓機構按項目學費的一定比例在專門賬戶存入準備金。即實行工商註冊+教育培訓備案+風險準備金制度,這是更適合監管我國教育培訓機構發監管體系。這一監管體系,把所有培訓機構都納入監管,進入門檻可能不高,但是,增加了培訓機構的供給,可促進培訓機構的競爭,更好服務學生,遠比之前的審批監管辦法(由於審批門檻高,造成大量機構遊離在監管體系之外難以治理)更有利於促進我國培訓市場規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