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濮陽一村主任利用職務之便涉嫌貪污罪 今開庭公開審理

濮陽一村主任利用職務之便涉嫌貪污罪 今開庭公開審理

本應擔負百姓的信任,盡最大的努力為村民服務、辦好事,帶領著全村村民發展經濟,共同致富,率領群眾奔向小康生活。可濮陽市台前縣孫口鎮某村村主任代某某卻利用職務之便,令人痛心的走上了犯罪道路。

7月12日,「現在開庭……」隨著審判法庭法槌「嘭」的一聲鏗鏘響聲,一起村委會主任貪污案件在台前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此起案件是台前縣監察委成立以來法院審理的首例職務犯罪案件,台前縣「法檢兩長」同時出庭履行職責,由台前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劉勇擔任審判長,台前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扶新擔任公訴人出庭支持公訴,部分台前縣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觀摩庭審。

據了解,案件被告人代某某為濮陽市台前縣孫口鎮某村村委會主任,因涉嫌貪污罪,經台前縣人民檢察院決定,於2018年5月24日被台前縣人民檢察院取保候審。經依法審查查明,2016年4月,某村集體在代某某所在村由鎮政府出資購買公墓土地一事中,被告人代某某冒領土地補償款13000元,其中11048元用於其個人消費,500元用於支付打更費用,1452元用於支付本村黨費。2016年10月,某某村集體在代某某所在村由鎮政府出資購買公墓土地一事中,被告人代某某冒領張某某地款7300元用於其個人支出。2017年10月,在黃河公路大橋佔壓代某某所在村土地建設過程中,被告人代某某虛報費用16000元,用於其個人支出。

台前縣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代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侵佔土地賠償款及虛報冒領推土機款,涉嫌貪污罪,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開庭前,審判長劉勇仔細審查證據材料,全面了解案情。庭審中,在審判長劉勇的主持下,庭審依法、規範、有序進行,公訴人採用條理清楚、邏輯清晰的證據分組方式將該案證據向法庭展示,並就該案證據、事實發表了邏輯嚴密的公訴意見。審判長以嫻熟的審判技巧駕馭了整個庭審活動,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等各個環節均有條不紊。通過法庭辯論、被告人最後陳述等多個環節,案件事實逐漸清晰明了,被告人代某某認識到自己作為村主任侵佔的社會危害性及影響,當庭表示真誠的認罪悔罪。對於該案,法庭將擇期宣判。

此次台前縣「法檢兩長」同時出庭履行職責,是踐行「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的司法改革要求,也是進一步推進司法責任制改革,落實入額院領導帶頭辦案並對案件終身負責的重要舉措,對進一步優化審判資源配置,規範庭審行為,提高庭審質量等方面都起到了良好的示範引導作用,同時有效推動了台前縣司法體制改革。(記者 張峰利 通訊員 岳耀占)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大豫網 的精彩文章:

逮了500多隻壁虎、5隻刺蝟,焦作這對夫婦攤上大事兒了

TAG:大豫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