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為什麼離婚?
蕭伯納曾調侃過:「想結婚的就去結婚,想單身的就維持單身,反正到最後你們都要後悔。」
王爾德更加精闢直接:「什麼是離婚的主要原因?結婚。」
嗯,婚姻恐怕是世上最具諷刺意味的事情。從一開始就存在悖論——懷著天長地久的夙願,引向怨憎相會的局面。
嘮叨了這麼多。無非是說:我離婚了。
有親憫我,年過三十,離異帶娃,不比二八少女可以任性。
有友勸我,男人都差不多,婚姻也差不多,你怎能保證下一個會更好?
也有同行者勉我,不就是婚姻嗎?一地雞毛不如離了,活著就要瀟瀟洒灑。
說的很對,但都沒說到我心裡。
我所認為的,婚姻的意義
我選擇離婚,恰恰是因為對婚姻懷著極大敬意。
在我看來,婚姻不是游遍人間紅塵看盡後的皈依,也不是物力維艱生存不易下的湊合,更不是愛情淡了親情膩了別無選擇的將就。
我始終認為,婚姻應該是兩個情投意合的人,走志同道合的路,一粥一飯,一日一夜,一步一行,將對彼此最初的火花化為一生一世的珍惜。
如果中途心靈走失了,無論形式是否還在一起,都不能叫真正的婚姻,都應該反思是繼續還是別離。
當身冷心疲無處投遞,靈魂必要尋找自由
前段時間同事聚餐,聊起正處離婚旋渦中的寶強。大家對出軌方傷人傷己沒有異議,卻為衍生出的另一個話題爭論不止:結婚後如果遇到真愛,是否應該離婚?
一派說:結了婚就要負責任,哪能見一個愛一個?再說你怎麼知道新遇到的這個就是真愛?
另一派反駁:結婚不是捆綁買賣,亦無法保證一生只愛一人。即使沒有新歡,哪怕靈魂厭倦,也有理由離婚。每個人在不同階段的想法和需求都不同,婚姻雙方極可能步伐不一,僅為責任二字就要禁錮一世
我屬於後者,笑稱冒著被浸豬籠的風險,也要捍衛作為一個人的自由靈魂。
終極一生,每個人都是孤獨的。無論伴侶、孩子、父母、親友……都會離自己而去。唯獨自己的靈魂,始終忠誠不減相伴如一。
如果日夜相對的兩個人,既無身體交流的親密,也無心靈撫慰的皈依,生活已然乏味到僅存吃喝拉撒的事務性話題,即使沒有家暴出軌,又何談生活的美滿與活力?
如果為了父母的殷殷期望不離婚,身處不合腳婚姻中的你,怎麼對得起傷痕纍纍的自己?
如果為了孩子的完整訴求不離婚,沉湎於寂寞折磨中的你,如何演技持久完美,確保給孩子幸福家庭的示範?
離婚,要離得有格有品
我遇過在惡劣婚姻中終日嘆息不可自拔的友人,也見過瀟洒離婚卻掀起大戰狗血淋漓的鄰居。
我相信世界上沒有完美的人和事。我只談自己。
遇到婚姻危機,第一步做的,是反思。
如果繼續,那就拿出初見時的誠意來,推心置腹,像最知心的朋友那樣,將彼此的分歧和差異都分析徹底;再像最信任的愛人那樣,為彼此的每一點摸索和改變送上理解與溫存。這樣才不負婚姻的神聖與美麗。
如果別離,那也拿出初見時的誠意來。設身處地,像落敗的英雄那樣,為相處歲月中的局限心懷歉意,再像退役的戰友那樣,將彼此日後生活妥帖安置後互道珍重。一別兩寬,各自歡喜。這樣才配得上為人的道義與豪情。
別笑我文藝青年不食人間煙火。相反,要做到這些,處處充滿著煙火氣。
越是瑣碎,越是考驗一個人對生活和自我的要求。你是善良的,就不會狠辣踐踏;你是大氣的,就不會錙銖必較;你是精緻的,就不會懦弱將就;你是高尚的,就不會窮追猛打。
謝謝你,來過我生命
我想對跟我離婚的那個人說:謝謝你來過我的生命。從此以後,我們不再是唇齒相依的愛人,但還是舐犢情深、因孩兒血脈相纏的親人,至少,是曾經付出過誠意與珍重,曾經撫慰過心靈與情感的朋友。
因此,我們必不會是仇人,也不會是路人。
也正因此,我們以善為先,以孩子的福祉為首位。
我們將一切細細安頓,讓寶貝穩定過渡,然後互道珍重。即使不在一起生活,依然會共同努力扶助Ta的成長,呵護Ta的快樂。
相信以後重要的時刻,我們還會如老友般微笑重逢。
很好,很難得,很慶幸。
我離婚了。
祝福每一個離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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