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毅清深夜發文:為啥用貓說話,質疑爆料人違反公序良俗
娛樂
07-17
原標題:黃毅清深夜發文:為啥用貓說話,質疑爆料人違反公序良俗
7月15日,爆料人通過文章+圖片形式,又放出了一些關於電影《大轟炸》猛料。
對此,黃毅清7月16日深夜發文反懟。
全文如下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線,但它具有滯後性,不全面性。
偷五塊錢、偷一根針的都是小偷,但法律上他/她並沒有犯盜竊罪,可他依然是小偷。
有些人無憑無據玩文字遊戲,用錯別字或用寵物的語氣惡意引導輿論,法律認定不了,只能說他/她很雞賊,但不代表說的就是事實。同樣的,如果真的有事實依據或者證據確鑿,又為什麼要整天意淫什麼鏟屎官的貓說人話,而不敢用自己第一人稱說敞亮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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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如此類還有很多,例如婚外情、私生子、和情婦同居、詛咒別人老婆得癌……很多人就是扯著「我沒違法,你能把我怎麼樣」的大旗干一些違反公序良俗、……的事情,好像不違法就是對的一樣。
法律,有時候難免也會無可奈何的成了一些經不起道德評判的人為自己開脫的避風港。
老黃這意思並不深,略一思索就懂了。但總覺得那裡不對勁。你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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