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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浙江富豪身家20億,欺詐發債被終身禁入市場,自稱罰太重

文|AI財經社 荊文靜

編|鹿鳴

沸沸揚揚的五洋建設「惡意逃廢債」最終落下帷幕。

7月13日,證監會新聞發布會上公布了對於五洋建設公司及20位高管的處罰決定書。公告顯示,五洋建設為了發行13.6億元的企業債,涉嫌申報時虛假申報文件,披露文件造假,未及時披露財報等行為。

根據《證券法》規定,證券法對五洋建設處以4080萬元罰款(以非法所募資金金額百分之三),對董事長陳志樟處以60萬元罰款;總裁王永敏罰款14萬元,除此之外,對其他18位高位分別罰款10萬元。除此之外,鑒於此次行為的惡劣性,對直接管理人員陳志樟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終身不得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在此前,2017年8月,五洋建設的15五洋債構成實質違約,同時觸發了第二期債券15五洋02的交叉違約,共計13.6億元。隨後,五洋債券的投資人就開始各個途徑發聲,通過五洋建設財報里漂亮的「成績單」,實名舉報「五洋債券可能涉嫌惡意逃廢債」。

最終,真相大白。五洋建設的「成績單」是摻水分的。


「事情過去太久了,不具時效性,處罰不接受。」五洋建設霸氣申辯。

在處罰決定書里,五洋建設對證監會的處罰提出了申辯,「證監會處罰公司債券公開發行核准的行為已過時效。」

2015年11月,五洋建設為申請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在2012年至2014年的財報上做手腳。經審查,五洋建設在2013年和2014年分別虛增利潤6492.71萬元和1.55億元,分別占當年審定的歸屬母公司所有者凈利潤的35.77%和80.40%。最終,五洋建設的虛假記載使得申報材料滿足申報公司債券條件。而根據要求,公司的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要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根據五洋建設13.6億元的債券額度,則需要支付近1億元的利息。然而五洋建設真實的材料,顯然不具備公司債券公開發行條件。

此時,對於已經晚了3年的罰單,五洋建設覺得「已過時效」。

然而,證監會也霸氣回應,還有3個月,「申辯不予採納」。證監會給出的解釋是,2015年7月17日,五洋建設獲得證監會公開發行債券核准。但是,浙江證監局在2017年4月24日即發現案件線索。離兩年還差3個月。因此,對五洋建設所說的「時效問題」的申辯意見「不予採納」。

2017年8月,五洋建設的15五洋債構成實質違約,同時觸發了第二期債券15五洋02的交叉違約,共計13.6億元。然而,五洋債的投資人通過實地考察、研讀財報,認為五洋建設可能存在「惡意逃廢債」的可能性。

根據財新網的報道,五洋債違約之後,有投資人對記者反映,「五洋建設的償債能力應該是有的,就是沒有償債意願。不是像其他債券違約一樣,比如說確實經營不下去的,但這公司看上去各種項目工程也都一直在接的,運營都很正常的,但就是說沒錢。」

五洋建設於2015年12月,開始正式發行公司債券之後,2016年的財報依然處於拖延狀況。所以,財務狀況未知。根據官網顯示,6月14日,五洋建設公布一則消息,稱近期以2.47億中標了紹興市鏡湖澄港安置小區建設工程,具體細節未知。

隨後,債投資人就已各種途徑對五洋建設「惡意逃廢債」實名舉報。

據經濟觀察網援引投資人聲音認為,「如果它經營不好,確實沒有錢,工資也發不出來,我們也能接受,但是五洋不是這個情況啊。以前那些違約的債券利息也是付的,五洋連利息都不付,對二級市場投資者說就是沒錢付債,裡面肯定有黑幕。」

但是,「他們就是雙手一攤,要錢沒有、要命一條的意思。」債券持有人這樣回憶當時的場景。

與五洋建設曾有過合作的德邦證券相關人士也對財新記者表示,「不提供任何材料、也不接受訪談」。

而此次的證監會的罰單則顯示,五洋債券從一開始的申報材料都是「騙人的」。


五洋建設這樣的行徑早已有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信息查詢,截止目前,五洋建設有近130起案件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最早可追溯到2016年。

2016年1月7日,浙江證監局就對其出具了《關於對五洋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1月22日又出具了《監管問詢函》;2016年4月27日,再次出具了《關於對五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予以通報批評的決定》。

2016年4月,上交所對五洋建設通報批評,原因是五洋建設存在募集資金使用管理不規範,募集資金專戶管理不到位的違規行為。所募集的資金,最後其中的10.48億元輾轉被劃入公司實際控制人陳志樟控制的企業五洋控股有限公司的銀行賬戶。隨後,5月11日,五洋建設又收到上交所的《紀律處分決定書》。

到了2016年7月6日,浙監會又對五洋建設的受託管理人德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原因是浙江證監會發現五洋建設公司債券募集資金實際使用情況與募集說明書不一致,德邦證券沒有盡到受託管理人的職責。

隨後,五洋建設又因未能於2017年4月30日前披露公司2016年年度報告,被上海證監會通報批評。

2017年8月7日,中國證監會浙江監管局出具警示函。8月10日,證監會啟動對五洋建設集團的立案調查。

2017年10月16日,深交所公布對五洋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長陳志樟、信披負責人袁芳給予公開譴責處分的公告。

截至目前,五洋建設2016年年報以及之後的財報仍未披露。

《浙江脊樑》陳志樟

被終身禁入證券市場的陳志樟想必顯然有些慌亂。在申辯材料中,陳志樟稱自己,「不直接分管公司財務,不應被認定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對其處罰過重。」然而,證監會「不予採納」。

終身禁入證券市場意味著,陳志樟「終身不得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時年52歲的陳志樟,此前的近30年都是以「企業家」、「管理者」形象示人的。

1995年,「從父親手裡接過來」之後,時年29歲的陳志樟直接出任浙江五洋建築集團有限公司的總經理兼上虞市第五建築公司的法人代表。

20多年的管理,陳志樟將五洋建設集團逐漸脫去了「家族企業」的氣息。五洋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被發展成為中國500強企業、紹興市「建企航母」。

陳志樟的身家也水漲船高。早在2005年,陳志樟就憑藉著8億個人資產的財富登上胡潤版的2005中國百富榜。2014胡潤百富榜浙江富豪榜單里,陳志樟以20億身家上榜,成為上虞人的驕傲。

2017年12月,陳志樟被評為《浙江脊樑》候選人。簡介里顯示,陳志樟先後獲得浙江省民營經濟功勛人物、浙江建築業傑出企業家、浙江省優秀建築業企業經理等多種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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