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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疆時空】厲聲 | 歷史上匈奴統一與經營西域研究的思考

原標題:【邊疆時空】厲聲 | 歷史上匈奴統一與經營西域研究的思考



厲聲


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邊疆研究所原所長(原稱中國邊疆史地研究中心,原主任),現任中國民族史學會副會長。主要從事中國邊疆歷史與現狀、中俄關係史等研究。


摘要:相對閉塞的地理環境形成了古代中國內向型政治發展趨勢。中國的歷史版圖是在各具特色的「區域文明板塊」統合的基礎上形成的,歷史上「中原農耕文明板塊」與「北方游牧文明板塊」之間對立與統一的爭雄互動在中國統一與發展中始終處於中心地位。歷史上匈奴統一西域是中國「內部」北方游牧區域政權統一西域的開端,開創了西域與內地統一的先河,匈奴政權經營西域是中國經營西域的重要組成部分,奠定了中原統一西域的基礎,彰顯了邊疆與中原共同推動歷史上中國與中華民族實現大一統的史實,印證了歷史上各民族攜手創造中國與中華民族歷史的規律。

關鍵詞:區域文明板塊 統合 匈奴 經營 統一 西域 歷史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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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與北方草原佔據了歷史上中國大一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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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國的東部與東南部面臨浩瀚的大海,北方相延至寒冷、荒無人煙的北極亞極地區域,西北和西南有天山、帕米爾高原、喀喇昆崙山、喜馬拉雅山等崇山峻岭的阻礙,在地理上形成了一個大致封閉的自我發展空間。正如費孝通先生曾指出的:「這片大陸四周有自然屏障,內部有結構完整的體系,形成了一個地理單元」。相對閉塞、自成一體,融合發展、孕育中華,是歷史上中國地理環境的重要特點。17世紀之前,古代中國周邊的政治格局是沒有與之可抗衡的政治力量,不受周邊政治環境的左右或威脅,歷代王朝(國家)政治社會發展變化的動因是內在的。在區位分散、割據交替,民族多樣、文化各異中保持著政治內聚,發展向心;多元一體、合而不分,成為古代中國社會政治的重要特點;在相對閉塞的地理環境和內聚型的政治環境中,形成了古代中國內向型的政治發展趨勢,構成了古代中國與中華民族整體的內聚力與向心力。


在相對閉塞的地理環境中,古代中國歷史的發展形成了中原區域與周邊東、西、南、北區域的對應方位,中華土著居民在這片古老的大地上生息繁衍,自我發展。早期人類歷史的活動是以中原地域為重心的,中原與周邊構成了內與外,內地與邊疆之分。由於所處的地域不同,各區域的自然環境和氣候條件不同,形成了各具特點的區域社會經濟形態。古代中國社會經濟的主體形態有兩個:一是以黃河、長江流域及嶺南地區為主的中原農耕經濟形態;定居,「闢土殖(植)谷曰農」。二是大興安嶺以西,經蒙古草原至阿勒泰山的北方草原游牧經濟形態;居無常處,隨帶牲畜,逐水草遷徙。同時,還形成了一些次一級的經濟形態,主要有四類:東北漁獵經濟形態,位於今天的大興安嶺以東、遼河以北,地處丘陵地帶,河流眾多,地廣人稀,古代多以漁獵為生,兼有種植。西南高原農牧經濟形態,位於青藏高原,地理和氣候限制了當地只能以種植與飼養適合高原品種的農作物和牲畜。東南近海經濟形態,主要是以捕魚、海上短途運輸等作為經濟手段。西域(西北)綠洲經濟形態,依託荒漠綠洲的農牧作業。


在不同特點的區域社會經濟形態下,生活在不同區域的居民創造和發展了各自的區域文明,並在古代中華大地上構成了各具特色的「區域文明板塊」。對於古代中國地域性的「文明板塊」(或稱「文明區域」),一些學者已從不同研究角度有所研究。20世紀80年代,費孝通先生從中華民族歷史上的分布角度,提出關於中國歷史上民族發展的「六大區域說」:中原區、北部草原區、東北部高山森林區、西南部青藏高原區、雲貴高原區、沿海區。同期,谷苞先生從中國疆域格局的角度,提出「三大片說」,「在中國古代歷史上,中國的疆域大體上可以分為三大片:地跨黃河、長江、珠江的農業區是一大片;長城以北的游牧區是一大片;青藏高原及其附近的游牧區又是一大片。這一大片農業區和兩大片游牧區都有數百萬平方公里的面積,同時並存著互不相同的生產體系。」2001年,王鍾翰先生從中華民族發展的角度,提出了「華夷五方格局」的概念:在春秋戰國時期,歷史上中華民族「逐漸形成了華夏居中,稱為中國;夷蠻戎狄配以東南西北,五方之民,共稱『天下』,號為『四海』的格局。」近年,於逢春先生從歷史上中華區域文明與中國統一多民族國家版圖形成、發展著眼,進一步歸納出了歷史上中國的「五大文明板塊說」,分別為:「大漠游牧文明板塊」「泛中原農耕文明板塊」「遼東漁獵耕牧文明板塊」「雪域牧耕文明板塊」和「海上文明板塊」。


在上述各「區域板塊」說的基礎上,本文對歷史上中國區域文明板塊的劃分做了進一步的梳理與界定:一是依據歷史上中國區域社會經濟的差異與特點,增加了「西域綠洲文明板塊」;二是對各「區域板塊」統一以社會經濟形態或地理稱呼:「泛中原農耕文明板塊」(簡稱「農耕板塊」)、「北方草原游牧文明板塊」(簡稱「游牧板塊」)、「東北漁獵耕牧文明板塊」(簡稱「漁獵板塊」)、「西域綠洲農牧文明板塊」(簡稱「綠洲板塊」)、「青藏高原農牧文明板塊」(簡稱「高原板塊」)、「東南沿海海洋文明板塊」(簡稱「沿海板塊」)。


在歷史上中國遼闊的自我發展空間境域中,中國歷史發展的基本規律是逐步由分散走向整合,從並立走向統一;處於中華大地不同區域的各民族(部族)以上述各區域文明板塊為根基,創建了各自的早期歷史,在統合各自區域板塊的基礎上建立了各自的區域政權;同時,又在歷史上中國版圖統合的不同時期充分發揮著各自區域板塊的「局部作用」,即中國的歷史版圖是在各具特色的「區域文明板塊」統合的基礎上形成的,歷史上中華不同區域和各族群都為中國統一多民族國家與多元一體中華民族的最終確立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統合是一個漫長的過程,是從不同區域的局部統一到中國整體的逐步大一統。春秋時期孔子提出:「君天下」、「尊無二上」,戰國時期孟子形成天下「定於一」的大一統理念;公元前221年秦統一中原(國),公元前209年匈奴冒頓單于統一北方草原,中國與中華民族的大一統步入了實踐階段。「區域文明板塊」的局部統合在先,中國與中華民族的大一統繼後;最先統合的中原與北方草原「區域文明板塊」佔據了歷史先機,在「逐鹿中原」的政治博弈中始終主導著歷史上中國大一統的進程。自秦漢以來,「南有大漢,北有強胡」一直是歷史上中國政治格局的基本模式;在歷史上中國「區域文明板塊」的互動中,「農耕板塊」與「游牧板塊」之間對立與統一的爭雄互動,圍繞兩者的南北「逐鹿中原」、爭相統一中國的競爭與博弈,在歷史上中國統一與發展的過程中始終處於中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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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奴統一和經營西域的歷史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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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一統歷史發展的基本特點是逐步由分散走向整合,其中大致可以分為前後兩個過程:第一個過程是中原及不同周邊區域的局部整合與統一;各方都在「式辟四方,徹我疆土」,治疆於天下。正如費孝通先生在《中華民族多元一體格局》一書中所言:「先是各地區分別有它的凝聚中心,而各自形成了初級的統一體。」第二個過程是圍繞中原,從不同區域的局部統一到歷史上中國境域的整體統一,即中原與邊疆地區整體的大一統。匈奴經營西域的前半期便是發生在第二個過程中,西向經營西域可以看成是匈奴超越區域統一中國的先聲。


西域是兩個概念的組合:西,是表示方向,「日歸於西」;域,是指區域。西域地區的自然地貌是「三山夾兩盆」,北有阿爾泰山,中有天山,南有昆崙山;北部的準噶爾盆地與南部的塔里木盆地是乾旱荒漠區,多為沙漠戈壁。在兩個盆地的邊緣,依託大小不等的水系河流,形成了面積不等的成片綠洲,聚集了人類群體的生活,在廣袤的荒漠上,構成了分散的綠洲經濟社會。綠洲經濟的政治社會特點是「小國寡民」,《漢書》上記載的「西域三十六國」「西域五十四國」即是當時西域政治社會的寫真。其中的「國」是指依託綠洲建立的城邦之國。


由於中原與北部草原在局部整合與統一中具有較好的經濟基礎與社會條件,兩者率先實現了區域的整合與統一;公元前221年,秦統一中原;公元前209年,冒頓自立為單于,統一草原游牧地域。南北大致在同一時間段實現了各自區域的統一。秦統一中原在先,「郡縣而置之,雲徹席捲」;匈奴統一草原繼後,「唯北狄為不然,真中國(原)之堅敵也」;南北「逐鹿中原」的博弈隨即拉開序幕。而匈奴經營西域的後半期實際上是在第二個過程中與秦漢角力中原。從中國歷史發展的層面講,匈奴經營西域雖是南北「逐鹿中原」的一個側翼,但確是兩者博弈的重要前沿。正是匈奴與秦漢在「逐鹿中原」中反覆、長時間的爭雄交往與博弈整合,啟動了中國歷史上中原與周邊不同區域大一統的進程。軍臣單于時期(公元前161年——前126年),匈奴進入鼎盛時期。在與中原秦漢的對峙中,匈奴先越金山(今阿爾泰山)西向領有了西域。其時,匈奴的勢力範圍東至大興安嶺,西至西域以西之塔拉斯河,北抵漠北,南據河套。匈奴政權機構由單于王廷、左賢王、右賢王三部分組成。王廷居中,左賢王轄東部,右賢王轄西部。


匈奴統一西域之初,先以右賢王統轄,後由右賢王下的日逐王治理西域事務。公元前92年(征和元年),日逐王在西域設置「憧仆都尉」,常駐於焉耆(今焉耆)、危須(今和碩縣東南)、尉犁(今焉耆縣南紫泥泉一帶)三國間,向西域諸國徵收賦稅和財物。《漢書·西域傳》載:西域諸國「雖屬匈奴,不相親附。匈奴能得其馬、畜、旃(一種毛氈)、罽(一種毛織品),而不能統率與之進退」。可見,匈奴統一西域後,主要是以政治上的統屬、經濟上的徵收實物(同賦稅),來體現與西域的統屬關係的,並未實行對西域的直接管理。這也是當時游牧民族常用的一種統治方式。匈奴是中國北方草原上興起的第一個強大的游牧民族,雖然它與西域的統屬關係比較鬆散,一些邊遠地區甚至只是間接控制或名義上歸屬,但匈奴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在西域有所作為的政權。匈奴統一西域在中國歷史上和西域發展史上都具有劃時代的意義,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其一,開創了西域與內地統一的先河,使西域與內地的關係從文明的交流步入政治的統一。


其二,密切了原先分散林立、互不統屬的西域諸國之間的關係,促使西域內部相互融合,協調發展。


其三,奠定了中原統一西域的基礎,提供了治理西域的經驗。雖然匈奴統一西域只是一種局部的統一,但這種局部的統一,拓展了西域、北方草原和中原之間文明的交流,為中國歷史上範圍更廣泛的統一奠定了基礎。

其四,匈奴統一西域後,實際上還控制了西域以西的地方,使東西方交通更加暢通。史稱:自烏孫以西安息(今伊朗),「匈奴使持單于一信,則國國傳送食,不敢留苦」,正是這一狀況的反映。


在中國歷史的發展中,北方與中原「兄弟鬩於牆」的爭雄博弈,彰顯了邊疆與中原共同推動歷史上中國與中華民族實現大一統的史實,印證了歷史上各民族攜手創造中國與中華民族歷史的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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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奴治理西域歷史研究中的幾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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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研究匈奴經營西域的歷史中,需要明確幾個相互關聯的基本問題:


(一)對於歷史上的中國而言,匈奴是「內」,即匈奴是秦漢時期中國的組成部分


匈奴在公元前3世紀興起於中國北方草原地帶。公元前221年(秦始皇二十六年),秦完成中原農耕區域的整合、統一中國(中原)時,匈奴已成事北方草原。公元前209年,冒頓單于即汗位,迅速統一了北方草原,擁有控弦之士三十餘萬,號稱與南方漢帝並立的「天所立匈奴大單于」,歷史上「南有大漢,北有強胡」的對峙格局初具規模。公元前215年(秦始皇三十二年),秦使蒙恬統兵30萬北伐匈奴,單于「頭曼不勝秦,北徙」。


西漢初年,匈奴開啟了與漢朝「逐鹿中原」的「天下國家」之爭。公元前201年(漢高帝六年),冒頓單于兵至晉陽,引發著名的「平城之役」,漢高帝劉邦被圍於白登山七日。兩強對峙的結局是高帝認同匈奴冒頓單于為天下共主,提出:「兩主不相戹」。議定以長城為南北之分界,雙方均以華夏大一統之天子自稱:中原漢帝為君天下之天子,統治長城以內冠帶之室;草原單于為天所立匈奴大單于,總領長城以北引弓之國。漢帝、單于約為兄弟,並為天下共主。「兩國之民若一家子」,「 獨朕(漢帝)與單于為之父母」,共同認可了「凡今之人,莫如兄弟」的身份和「兄弟鬩於牆」爭雄理念。


所以,如同今天多元一體的中華民族一樣,匈奴是秦漢時期中國的重要成員、兩強之一;漢、匈南北「逐鹿中原」則是「兄弟鬩於牆」的「天下國家」之爭;匈奴經營西域是中國「內部」北方游牧區域政權統一西域的開端。在中國歷史發展中,北方與中原「兄弟鬩於牆」的爭雄博弈,彰顯了邊疆與中原共同推動歷史上中國與中華民族實現大一統的史實,印證了歷史上各民族攜手創造中國與中華民族歷史的規律。

我國也有學者將匈奴視為「外」,將上述南北「逐鹿中原」之爭看成是中外之爭,是歷史上中國的「對外關係」,提出:「邊疆在幾千年中國的次地區政治中佔據重要地位,而北方游牧民族貼著邊疆甚至深入邊疆直至內地的侵擾行為,是中國古代對外關係和國家安全的最核心議題。」作為我國國民教育的教科書,初中《中國歷史》第一冊《西漢同匈奴、西域的關係》一課,以「兩漢經營西域和對外關係」為題,將西漢與匈奴、西漢與西域的關係分別視為「對外關係」;在教學大綱中列出的「思想教育」要點之一是:「啟發學生繼承發揚張騫為溝通民族友好、促進中外交流而忠誠不渝、堅毅頑強的開拓精神。」美國學者拉鐵摩爾則以為南北「逐鹿中原」是歷史上中國的「邊境」之爭:「游牧社會威脅迫使整個中國以全力來維護這個邊境。」這些觀點都值得商榷。


(二)西域「原始屬性」的界定,即匈奴或漢朝「經營西域」不是歷史上中國的「擴張」


由於古代境外周邊沒有可抗衡的政治勢力,秦漢至清初中國歷代王朝政治格局的發展和疆域的伸縮變化主要是內部因素決定的。自秦漢統一中國(中原)至18世紀中期,在中國的相延2000年漫長的歷史進程中,中國歷代大一統的疆域範圍及治理方式,都隨著國勢的消長在一個大致的範圍內呈規律性變化;歷代王朝疆域範圍的確立主要取決於不同時期中國內部的因素,即所謂「文命敷於四海,祗承於帝」。總的來講,中國內部統一、國勢強盛時(如漢、唐、元、清),國家統治規範,疆域的範圍就大一些,治理的力度也強一些;反之,則周邊疆域的治理則相對鬆弛。


秦漢時期的中國已有「邦畿千里,維民所止,肇域彼四海」、「四海之內有九州」和「中國(中原)於四海內則在東南」的概念,西域位於歷史上中國的西部,西域之西又有「西海」之說:「於窴之西,則水皆西流注西海」,即「西域」在「西海」之內;所以,漢代武帝時期出現的「西域」一詞是指漢代認定的中國西部地區,似已有「西部疆域」的概念。西域先為中國北方草原匈奴政權領有,是「匈奴羈屬之地」;隨後出現的「張騫鑿空」、「西域以孝武時始通」的表述,則是記載了自武帝以來中國中原王朝在西域的活動;歷史上中國的匈奴和漢朝先後經營了秦漢時期中國的「西部疆域」,而非「擴張」。


(三)匈奴政權經營西域是中國經營西域的重要組成部分


中國歷史上「非中原政權」匈奴經營西域的歷史,涉及對古代匈奴民族、西域諸民族以及漢帝國所屬中原民族的歷史認知和歷史表述;古代西域種族與民族、政權與施政的多樣、複雜特點,引發了今天學者在西域歷史研究中的不同角度和立場,使我們在研究匈奴經營西域歷史時,或偏重於歷史的「正統」,或著眼於「強勢者」,或局限於區域民族(例如中原漢民族),使研究的成果或結論偏離了歷史的真實。正如王子今先生在《匈奴經營西域研究》一書中所指出的:「研究匈奴經營西域的歷史,會出現站在匈奴帝國和北方草原民族的立場、站在西域諸民族政權的立場,以及站在秦漢王朝和中原農耕民族的立場等多種可能。偏執於某一民族的立場會導致對多民族參與歷史過程理解的差誤;即使這一民族在歷史的發展中成強勢地位、因歷史文獻的豐富而據有和享有高分貝的話語權,研究者都不應忽略因此產生歷史誤讀的可能而喪失學術警覺。」


「正統」是先秦以來中原的重要政治理念,「正統」之說,源自春秋時期的「正名」思想,主要表現在王朝興替間的「正統」之爭,要旨在於政權的「合法性」和「大一統」的「傳承性」,即所謂「正者所以正天下之不正也;統者,所以合天下之不一也」。先秦之時已有中原、四夷之分和中原正統論:中原「居天下之正,合天下於一,斯正統矣」,而周邊「其在東夷、北狄、西戎、南蠻,雖大曰子」。秦漢居中原、承夏商周「正統」,中原「膺當天之正統,受克讓之歸運」。匈奴居於草原,繼北狄之後,屬九服之列;然而「北地之狄,五帝所不能臣,三王所不能制」,長期與中原「正統」呈對峙之勢。


公元前221年秦統一中原後即欲乘勝一舉統一北方草原。公元前215年(秦始皇三十二年)使蒙恬統兵30萬北伐匈奴,其目標是「必以匈奴之眾,為漢臣民,制之令千家而為一國,皆屬之直郡」。這正是先秦以來「正統」治國理念的實踐。公元前209年,匈奴冒頓單于統一北方草原後,「數至邊境,願游中國」,大有問鼎中國之勢。「野王雖不為三公,甚見器重,有名當世。」尊重和注重歷史進程中所有的重要參與者,是風範方正之歷史研究大家的品格。匈奴開國單于冒頓曾直言:「 地者,國之本也。」遂率先向西推進,「定樓蘭、烏孫、呼揭及其旁二十六國,皆以為匈奴。諸引弓之民,併為一家。」佔有和經營西域,使匈奴帝國獲取了幾乎和本部草原等同的資源;「 盡服從北夷,而南與諸夏為敵國」,以致「天下匈匈,勞苦數歲,成敗未可知」。可見匈奴在與秦帝國「逐鹿中原」的爭雄博弈中曾一度處於戰略優勢。及至漢朝肇端,「存撫天下,輯安中國(原)。然後興師出兵,北征匈奴。」重啟北方與中原「逐鹿中原」的爭雄博弈。泰山壓頂、兩翼鉗制的被動對峙格局迫使漢代的政治家也開始按匈奴的思路關注匈奴左右的其他草原諸民族,積極尋求和爭取對抗匈奴的同盟力量,「以分匈奴西方之援國。」武帝正是從「制匈」的戰略「圖西域,制車師,置城郭都護三十六國」,也正是在南北「逐鹿中原」的大背景下,歷史上中國北方匈奴與中原漢朝對西域實施著雙向的角力經營。


匈奴先於中原領有西域地區,《史記》中「匈奴西域」之記載便是中原漢朝對北方匈奴先期經營西域的「認可」;而史載:「自宣、元後,單于稱藩臣,西域服從,其土地山川王侯戶數道里遠近翔實矣」,則是對漢代中原王朝接手匈奴之後經營西域的描述,其中只有先後之分,並無匈奴「非正統」的痕迹。歷代正史記載則多站在中原正統的立場以儘可能豐富的史料撰述漢代經營西域,很少能站在草原匈奴帝國的視角探索戰國、秦漢時期中國西域的政治社會與歷史文化;今天的學者也有或多或少、自覺或不自覺地以「正統」的角度書寫「張騫鑿空」、漢朝經營西域,忽略了西域的歷史是包括西域民族、中原民族和匈奴民族在內的古代中華各民族共同創造的史實。


(四)對西域實施「羈縻」治理是包括草原匈奴和中原漢朝共有的中國傳統「治邊」方式

歷史上中原的「羈縻」治理始於先秦。在從家族社會到宗族社會的「聚族而居」發展中,主從地緣政治是宗法制度的基本法則,也是古代習慣法的核心。在早期國家中,國家是王族的私產,家與國合稱,謂之「家邦」;國家呈現王畿與邦國分層政治的形態,其主從地緣政治格局則是以王畿為中心,自內向外,分封九畿;受封諸侯「乃以九畿之籍(隸屬),施邦國之政職」,「王畿所宣,九服率從」。不同政治勢力之間的主從地緣政治關係是以「服事」的政治行為體現的。孟子列舉先秦時的「湯事葛」「文王事昆夷」「故太王事獯鬻」「勾踐事吳」之說,將其歸納為「以大事小者,樂天者也;以小事大者,畏天者也。樂天者保天下,畏天者保其國。」其中的「大事小者」「小事大者」均為策略,有「羈縻」關係的含義。


在古代國家統一的進程中,限於古代社會生產力和早期國家發展的歷史條件,中央(中原)王朝(或對應的周邊強勢政權)在邊遠地區往往是「撫綏」形式下的統一,所謂「天監厥德,用集大命,撫綏萬方」。邊遠弱方歸附領受冊封,「以小事大」,「慕義而貢獻」;中原強者「約之以命,約定成俗」,「接之以禮讓,羈靡不絕」。所謂:「蠻者(指古代中國南方或四方邊遠的部族、民族)聽從其俗,羈縻其人耳,故云蠻。」「羈縻」的要旨在「因其俗,簡其禮」;「敦至道以勵藩俗,修文德以懷遠人;然後一軌九州,同風天下。」「蒞中國(原)而撫四夷也。」


「羈縻」也曾是北方草原游牧政權統治的重要方式,擁有草原游牧文明的匈奴也有著「羈屬」治國的傳統。史載:「西域諸國大率土著,有城郭田畜,與匈奴、烏孫異俗,故皆役屬匈奴。」匈奴虛弱之時,西域「諸國羈屬者皆瓦解」,或「攻盜不能理」,或「遠徙、中立,不肯朝會匈奴。」《匈奴對西域的統治及統治措施》列出了匈奴具體治理西域的措施8項,包括:設置正式職官「僮僕都尉」管理西域;匈奴在西域培養自己的勢力,使其代匈奴統治西域;以聯姻拉攏西域貴族;納西域小國質子於匈奴,以此來駕馭西域小國;以軍屯鎮守西域;在所征服的地域設置王號,鎮守該地;通過使臣控制西域的附屬國;通過遷徙控制或保護西域附屬國。其總體呈現的是因俗而治的「羈縻治理」機制。西域內部各政權內部也有「羈屬」治理,烏孫「國眾分為三,而其大總取羈屬昆莫」。


西域位於北方草原和中原的邊遠西部,先後經營西域的匈奴、漢朝都在當地實施「羈縻治理」。繼承草原游牧文明的匈奴帝國多採取以軍事征服之下羈縻治理,「羈屬之,不大攻。」包括定期「朝會」「羈屬」「服屬」「羈事」,「役屬」等多種形式。漢帝國接統西域後,面對地域的遙遠和當地種族與民族的多樣、複雜性,沿用了先秦以來中原農耕文明「威德」之下的羈縻治理,注重以中原「帝之威德,內行外信,四方悅服」的模式,「與單于爭其民」;正如王子今教授指出的:或漢朝「有關『羈縻』成功政策的設計,是有可能吸取了匈奴管理西域的經驗的。」148中國傳統的羈縻方略得到了北方草原與中原共同的推崇和發揚,羈縻治理理順了強勢與弱勢之間的關係,緩和了不同政治勢力之間的矛盾,營造了不同區域之間協調發展的氛圍,維繫了當時歷史條件下的「一統」格局;是一種「以非軍事手段爭取人心的征服方式,是一和平戰略」。


古代世界並無公認的「國際法」,各國疆域的確立或依靠軍事勢力,或依據不同地區的傳統的法則或法規。古代華夏境域之內歷代王朝傳承的中國歷史疆域,既有其形成的內外環境與政治因素,又有其從傳統習慣法到古代國家治理制度的法理地位。以古代宗法制度為基礎形成的主從宗藩體系結構和國家宗藩治理體制,是歷史上中國固有疆域版圖法理地位的核心。在宗藩主從體制之下,藩屬的從屬性主要包括兩個互動的方面:


一是冊封制度之下藩屬應有的臣服地位。藩屬以臣禮事君王:「四封之內,執會而期,名曰臣。」


二是朝覲制度下藩屬應有的義務。所謂「說其暴戾,請其不足,行其政事,共(貢)其職貢,從其時命」。其中,「無有遠邇,畢獻方物」的朝貢制度,是歷朝國家治理受封藩屬體制的重要內容。


從歷史發展的宏觀看,周邊與中原內地只是所處的區位不同,擁有不同的「特色性」發展模式;而歷史上在周邊治理中所形成的「羈縻治理」,是針對中原地區以外周圍「特色性」區域所實行的因地制宜、因俗而治的「差異性治理」。至於明、清兩朝以外藩對待來華的華夏域外使者或貿易人士,要求對方接受朝覲制度下的藩屬禮儀,以「朝貢」理念看待對方的貿易往來當另當別論。有境外學者將中國曆朝國家治理受封藩屬體制的「朝貢制度」定義為「貿易體制」者是只看錶象而未切中其實質。


【注】文章刊登於《伊犁師範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17年03期


責編:李驍勇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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