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步後假裝陽光男孩
今天跑了四公里。本來想要是不累就跑個三公里,結果跑完發現還有勁,索性就再多跑兩圈了。
對於別人來說四公里根本不是事吧。我前些日子看到到處都有搞馬拉松活動的,別人一曬就是七八公里,還有奔命五公里跑進二十分鐘的牛人。但我還是欣慰的,畢竟對於我這種從初中一千米就一直吊在及格線的人來說,四公里已經很可以了……
初中一直看關於村上春樹的文章,這人不但在寫文章上有天賦,在長跑上據說也是極厲害的。那時我不懂像他能跑完全程馬拉松的運動狂人,怎麼能寫出《海棠花未眠》這樣細膩的文字。其實它講的什麼我倒不記得了,大概就是作者凌晨起來看海棠花,筆風帶著一種日系的溫柔。
現在略微了解了一點。剛開始跑步時純粹是為了躲避世俗的煩惱,因為在操場上,所有的東西都會從腦子裡排開,不論是人情世故,還是內心迷惘,全都給拋下。那時只會想一件事情:我這是第幾圈,要不要再跑會兒,卧槽好累跑不動了……
這也算是一種變相的避世吧,雖然僅僅只有十幾二十分鐘,也好歹把靈魂從世間這個大染缸中撈出來,在天空中晃蕩了兩下。有多乾淨不一定,因為這天空也實在說不上乾淨,但能清醒很多是無疑的。能不獨處就獲得這種感覺的,應該只有長跑一項吧。
我還有點不同,我是帶了功利心在裡面的。恰逢學校體測,為了我的一千米能攀到及格線上,我整整練了一個月。最後算是成功了吧,從中下游上升到了中上游。
但我沒有就此荒廢了,既然已經練了一個月,那繼續下去又何妨呢。所以現在晚上無事我就去跑兩步,而像我這種閑人一般都是無事的,除非是晚上沒睡好。
現在又有了新的感覺,跑到一半原本拋之腦後的事情又會慢慢想起來,但略微一想就過去了,不會磨蹭半天最後都難以抉擇。原本是很煩心的事,在那時就會變得微不足道。當然,像我這種俗人,事後多半還會煩心的,只是思路會清晰一點。
從前的課餘生活就是遊戲、小說、音樂,現在是小說、寫作、跑步、音樂。也就把遊戲換成了跑步,不少人的印象就會從一個宅男轉變成一個陽光男孩吧。當然那也只是想像而已,事實上這個陽光男孩仍是個猥瑣男……
大概是十一那會兒我開始不玩遊戲了,一號那天我還是玩了兩把遊戲再去合肥玩的,三號晚上回來我就把電腦上,手機上的遊戲全卸了,嗯,還留了一個英雄聯盟吧,畢竟也是三年多回憶,不捨得刪。
一個男人的成熟,大概是從他不玩遊戲開始吧。有時候想想也挺操蛋的,大學玩了一年就不玩遊戲了,又沒有女朋友,那大學還有什麼樂趣……但一打開遊戲,甚至是快要載入界面時,我還會直接強退,想想有什麼意思呢,玩著都沒勁那還是遊戲嗎。好吧,諸位估計要說我坑隊友了。
人真是一個複雜的存在,以前都是拚命想著從縫隙里擠出時間來玩遊戲。比如說周六會把臟衣服都帶到教室里,然後一下課就快步各找各媽。一回家先打開電腦更新遊戲,然後再洗澡,美其名曰統籌學。陳景潤先生看到我們這樣估計會氣的跳出來吧。
吃完飯就繼續遊戲,到十點多我媽就會要我睡覺了,我也只能關了電腦,而在床上帶耳機聽著音樂看小說,高一那會兒一直要看到一點才睡,然後五點就起來繼續玩手機。而第二天玩到下午,硬是要拖到極限才肯上學,畢竟半個月才就回家一次嘛。
某些同志大膽,把各種手機,p3,遊戲機帶到學校,當然我膽小是不敢的,且就一隻破手機還被我媽牢牢看住。更有甚者在教室電腦下了lol,在補課那會中午就偷偷從宿舍出來,摸到教室里玩遊戲,還有第一周周日的下午,學校會放兩節課假,就趁那一段時間玩,嗯當然有出去到網吧玩的,兩者都要小心班主任的突擊。
現在想想只會微微一笑,這些就永遠留作記憶吧。
怎麼從跑步講到遊戲的……
最後說一句吧,人各有志,不管是喜歡學習,喜歡運動,喜歡遊戲,我覺得這都是可以理解的,陶醉而不迷失在這三千世界,這就是我的志。
※「跳繩」和「跑步」,哪個減肥效果好?知道答案後,別再弄錯了
※跑步使人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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