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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豆》2018.06:文化隨筆芳菲的花瓣兒

宋曉傑,生於遼寧盤錦。參加第十九屆「青春詩會」,魯迅文學院第七屆中青年作家高研班學員。2012—2013年首都師範大學駐校詩人,一級作家。曾獲第二屆冰心散文獎、2011年度華文青年詩人獎、遼寧文學獎、2009年冰心兒童圖書獎、第六屆中國·散文詩大獎、《揚子江》詩刊雙年獎等。已出版各類文集十七部。

馬爾克斯

馬爾克斯的「講述」

《活著為了講述》,自他23歲寫起,從陪媽媽去賣房子開始,一直寫到「回到酒店,看見了回信」——馬上就要涉及愛情了,卻就此打住。老馬的語言平朴、美妙,甚至有趣:當他寫下青草時,就能嗅到草的清新;當他寫下苦雨時,就有雨的漫漶水汽籠罩心頭;當他寫到滿地土豆一樣的弟弟、妹妹時,就會聽到亂七八糟的叫嚷,看到他們製造的滿地狼藉……

整整一周,我隨著他重新經歷了他的童年、青少年和部分青年時光。知道他逃過兵役,得過兩次淋病,每天抽六十根劣質香煙;知道他在巴蘭基亞和卡塔赫納遊盪,為《先驅報》撰寫每日的專欄,天黑了,像現在的「京漂」,隨便在哪兒湊合一夜;知道他也曾覺得「前途一抹黑,生活一團糟」;知道他也曾懷疑:「前行的道路上充滿了陷阱、推諉、幻想,更要竭力避開無數的誘惑:似乎我干哪行都行,就是當不了作家。」我好像看到了他在狹窄的報社辦公室里噼里啪啦打草袋子那樣,補了社論補專欄、「寫一篇一米半長的報道」,聽到他激情如詩的演說,見到中學校長時膽怯得不敢喘氣……他的呼吸還在縈徊,並沒有離開,說不定一轉身,他又風風火火地回來說,「人總有哭的慾望,我只是替他們找到了借口。」——是的,他贏了!

1927年,老馬生於哥倫比亞馬格達萊納海濱小鎮阿拉卡塔卡,童年是與外祖父母一起生活的。9歲隨父母遷居蘇克雷,20歲入波哥大國立大學法律系讀書,後因戰爭輟學,21歲進入報界,同時開始文學創作,40歲《百年孤獨》問世,55歲獲得諾貝爾文學獎,75歲出版了該書,87歲於墨西哥病逝。全書分為八部分,沒有前言、後序,清清爽爽、乾乾淨淨。

他是長子,3月6日是個星期天,大雨瓢潑代替他向世界發聲——有人驚呼:「甘蔗酒在哪兒?孩子喘不過氣來呀!」這個氣息奄奄的孩子就是後來的老馬。不過,當時他叫加夫列爾·何塞·德拉康科迪亞。第一個名字是父名;第二個名字用來紀念同名的木匠,他是阿拉卡塔卡的守護神,3月正是他的守護月;第三個名字意為親朋好友之間「和解」。馬爾克斯是母姓。父姓為加西亞。他還是「小馬」時,到「祖國之聲電台」參加演唱比賽,名字才被叫作加夫列爾·馬爾克斯,與現在的名字沾點邊兒。

從他起頭,媽媽一口氣生了11個孩子,加上爸爸的私生子女,他的爸爸媽媽共有15個孩子、65個孫子、88個曾孫和14個玄孫(不知道的,還未統計在內)。在這些兒孫的簇擁下,媽媽活了97歲無疾而終。「她去世那天,幾乎在同一時辰,我寫下了這本回憶錄初稿里的最後一個句號。」冥冥中,這樣的「恰好」是緣定,還是親人間的親密呼應?

回憶由此徐徐展開,媽媽不停地生孩子,他們不停地搬家,生活捉襟見肘,但不妨礙童年的美好回憶。然而,當他回到出生的地方時,鎮子已不是他幼年的模樣,香蕉公司早已一去不復返,美國佬「捲走了一切:錢、12月的清風、切麵包的餐刀、午後3點的驚雷、茉莉花香和愛。只留下灰頭土臉的巴旦杏樹、耀眼的街道、木頭房子、生鏽的鋅皮屋頂,以及被回憶擊垮、沉默寡言的人」。老宅因為有抵押貸款還沒結清無法賣掉,連回程的路費都是他自己拿的。不過,與媽媽那次「短暫、單純的兩日之旅對我來說意義重大,縱使長命百歲,埋首筆耕,也無法言盡。如今,我已75出頭。我知道,那是我作家生涯,即我一生之中最重要的決定」。

高中畢業9個月後,在波哥大《觀察家報》文學副刊《周末》上,他發表了第一個短篇小說,42天後發表了第二個,接著是第三個。沉寂了6個月後,寫出了第四個。後來,他又寫了長篇《家》。「在寫了9個遊走於形而上邊緣的短篇,卻沒能掌握體裁要領,正不知如何繼續,《石鴴鳥之夜》被全文轉載於著名的嚴肅文學雜誌《批評》上……在我過得暈頭轉向、找不著北時,這個短篇預示著冬去春來。」用4個小時寫完的小說的命運,堅定了他的文學信念。

但在《先驅報》實習時,他仍「傷感、靦腆,重隱私,對榮譽、金錢、衰老一概不感興趣,我篤信自己會年紀輕輕地死在街頭」。1950年,他開始在《先驅報》社論版發表文章,寫「長頸鹿」專欄和《紀事》周刊。用「長頸鹿」6個月的專欄稿費,他給家裡換了一套傢具。那套傢具用了50多年還好好的,媽媽一直不讓賣。到《觀察家報》時已有900比索的月薪,也開始有了約稿。27歲生日時,他已穿上灰藍色羊毛立領西服、硬領白襯衫、斜紋領帶和時尚皮鞋,感覺「已經準備去生吞下面的73年,迎接我人生中第一個百年的到來」了。

掩卷細思,一個作家或一個人,有什麼對他的創作或者成長最為有益呢?在老馬這裡,我看到了三點。

一是童年時,如果可能,應有與祖輩共同生活的經歷。在他那裡,老宅為童年構建了昏黃的背景,回憶便自然而然。外婆是麵包師加甜點師,小動物的糖果大清早就香氣撲鼻。他們還養了會喊反西口號的鸚鵡。外公、外婆是模範夫妻:一家之主是男人,管事的卻是女人。外公多年任收稅官,主管地方財政。外公跟他描述血腥的戰場,帶他走進悲慘的成人世界,告訴他鳥為什麼會飛、傍晚為什麼會打雷,鼓勵他畫畫。他塗鴉在牆上,家裡的女人們氣急敗壞,外公卻乾脆把手工坊的一面牆刷白,買來彩筆、顏料讓他隨便畫。外公還帶他去香蕉公司倉庫讓他認識了鯛魚;帶他去看電影,聽他講述劇情,不對的地方幫助更正;帶他散步,幫他認識詞典上的書面語。當爸爸揪著弟弟的頭髮,用皮帶抽打弟弟時,他可以躲到外公的保護傘下。在外公那裡,他得到了正確的、良好的啟蒙教育。

二是母親為孩子的成長奠定了基調,如那句名言:偉大的母性,引領整個民族上升。他的爸爸百分之百自學成才,是他見過的讀書最多、最雜的人。原來爸爸學醫,後來自學順勢療法,並考取了行醫執照。爸爸總是不在家,回到家時往吊床上一躺,讀手邊能讀的所有文字。爸爸也給他們講童年的故事,並有極強的音樂天賦。媽媽呢,永遠樂觀、通達,沒吃、沒穿也不抱怨,也無所謂。教子有方。他和弟弟去玩老虎機,弟弟禁不住誘惑,把家裡的錢偷走,他替弟弟辯護。媽媽為了保護他們的自尊心卻說:「你也好,弟弟也好。是我故意放的,知道你們急了會去那裡找。」有一次,她還絕望地咕噥:孩子們沒飯吃,不得已去偷,上帝應該原諒。媽媽在學校受過良好教育,彈鋼琴、繡花、舞會,直到不顧家人反對與爸爸墜入情網,嫁給爸爸。他們是在為一個孩子守靈時認識的。按當地風俗,要為死去的孩子唱九夜的情歌。爸爸多情、出口成章、舞技高超,清晨聽他拉小提琴會潸然淚下。他會深情地對她說:「玫瑰和我的餘生,獻給您。」《枯枝敗葉》《霍亂時期的愛情》裡面都有他們的影子。媽媽和善、寬宥:她一邊用高壓鍋煮青豆,一邊不動聲色、柔聲細語地控制著整個家庭的秩序,連最偏遠的親戚都能輻射到。即便是爸爸的私生子找來了,她趕緊像對自己的孩子一樣讓他們進門。她的理論是:「跟我孩子有血緣關係的人絕不能散在外頭。」當他成為記者,去採訪一樁兇殺案時,媽媽對他說:「媽媽只求你一件事,好好寫,當他(死者)是我兒子。」

三是知遇之恩或可改變人的一生。在小學,他遇到了一個好校長,允許他把書帶回家看,教他言簡意賅地回答問題。在到波哥大的船上,他遇到一個奇怪的人,後來才知道那個人在教育部,他想申請國家獎金獎的事就這麼成了。這是他遇到的最匪夷所思的巧事、幸事。待他去耶穌會聖若瑟中學上學時,他已有「詩人」之名,在校刊《青春》上發表打油詩,忙得很歡,還培養了伴隨一生的愛好:跟學長交流。而且,他還遇到了好的法語老師、英語老師,遇到了「第一個把我的文稿批得體無完膚並提出針對性意見的老師」,傳授他技巧、修辭學等知識。

老馬的語言那麼純正,是不是基於詩歌的訓練?在國立男子中學時,他就陸續開始寫詩了。不過,他從沒想過要在詩歌這棵樹上弔死,足見他的志向是講故事。但誰能說詩歌沒有營養他呢?他讀書廣博,文中不時出現福克納、希梅內斯、聶魯達、馬克·吐溫的名字,還提到雷馬克的《西線無戰事》、卡夫卡的《變形記》、紀德的《偽幣製造者》、海明威的《老人與海》,還有《一千零一夜》《金銀島》……文本內外,已分不清哪個是作家本人,哪個是文學人物。里爾克說:「如果您覺得不寫也能活,那就別寫。」可是,他似乎說得更狠:「要麼寫作,這麼死去。」你瞧,書中這樣的語言、情節隨處可見:

1.他吃得像小鳥一樣少,一架鋼琴值五百個雞蛋。2.外婆做了白內障手術,用全新目光掃過房間,曆數每件物品,精確到令人髮指。醫生傻了,只有我能聽懂,外婆曆數的物品不在病房,而在老宅卧室。有哪些東西,放在哪裡,她都記得,外婆的視力此後再也沒有恢復。3. 他們上解剖課要用牛心,可是需要用時卻發現牛心不見了。正好有個泥瓦匠摔死了,校醫便取了泥瓦匠的心來充數……並告訴廚師那是牛心,於是,中午老師們就有了加菜。菜端上來發現不夠吃,又拌上了鮮美的佐料……沒錯!文如其人。他說:「就算走到絕境,失去耐心,也要永遠保有幽默感,熱愛生活,這是我們人生最大的財富。」

這本書中,沒有寫到愛情,只寫到了他懵懂、好奇的青少年時光對性的著迷。從「假期,替爸爸去藥店收債,被郊外有客就接的時光妓女破了身,體內留下的孤獨感讓我時刻不安」開始,一直到本書末尾,給梅塞德斯(女友)寫信。在這裡,他的愛情不是重頭戲。「給她寫信,只寫了五行,正式通知她我去日內瓦出差了,正要落款時,我決定最後加上一句有如正午的一道閃電讓我眼前發黑的話:『一個月不回信,我就定居歐洲。』他把信投進荒涼的蒙特哥貝機場的信筒里。那天是星期五,第二個星期四,回到酒店,看見了回信。」

像最後一幕劇,他的這一段生活已然落幕。看著驟然亮起的劇院的燈光,他獃獃地坐在座椅上,失神。「生活不是我們活過的日子,而是我們記住的日子,我們為了講述而在記憶中重現的日子。」他這麼說,像迴旋的話外音。劇場里空無一人,他仍舊呆坐著,然而是心如止水的淡定。與他年輕時的懷疑相反,他覺得有些人天生就是當作家的,這沒辦法。

赫拉巴爾

迷人的「孤獨」

赫拉巴爾,20世紀捷克最偉大的作家。這位法學博士為自己設計的一生是這樣的:49歲才出版第一部作品,共出版19部作品集,而後獲得國內、國際獎項30多個。作品多數被改編成話劇和電影,與小說《嚴密監視的列車》同名的電影於1966年獲得奧斯卡最佳外語片獎。根據小說《售屋廣告:我已不願居住的房子》改編的電影《失翼靈雀》獲得1990年柏林影展最佳影片金熊獎。1997年2月3日,原本即將病癒出院的他卻從醫院五樓墜落身亡。他沒有兒女,妻子也去世了,他是自殺還是探身窗外喂鴿子不慎失足,永遠是個謎。《過於喧囂的孤獨》是作者最重要的代表作。正如作者所說:「我為它而活著,並為寫它推遲了我的死亡。」那麼,這本小說為什麼令作者心心念念,如此看重?

《過於喧囂的孤獨》敘述了一個憂傷的故事,它是愛情的憂傷、文化的憂傷。集工人、酒鬼、書迷於一體的詩人叫漢嘉。他在廢紙回收站做了35年的打包工,沒有休息日,每個月要用壓力機處理兩噸重的書籍。他飲的酒足以灌滿一個50米長的游泳池。不過,他飲酒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深入到一本書的心臟中去。他把珍貴的圖書從廢紙堆中撿出來,藏在霍萊肖維采三樓的家裡,抱在胸口,像他的穀倉、食糧一般珍視。「他的身上蹲滿了文字,儼然一本百科辭典。」他還狂飲啤酒,「品烈酒似的一小口一小口地呷著」,這種又臟又累的工作對於他來說,是「美麗的詞句」構成的「Love story」(愛情故事)。

他是任勞任怨的「勞模」,是表裡如一、內外光潔的透明人,白天黑夜都與書中的思想活在一起。大學畢業後,他服兵役,做推銷員、倉庫管理員、鍊鋼工、廢紙回收站打包工、舞台布景工……自己難為自己、放逐自己,更確切地說,自己訓練自己,為著某種遠大前程,似乎他又不知道什麼是「前程」——他提到令他感動不已的康德語錄:「有兩樣東西總使我的心裡充滿了新的、有增無減的驚嘆——頭上的星空和我內心的道德法則。」他覺得「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在向前邁進之後又向後回歸,恰似鐵匠的風箱」,所以,他能擺正位置,沒有前朝遺老的期期艾艾,通透、曉暢,什麼都可以理解,像個懂事兒的孩子。

一個中篇的體量用兩個半小時就讀完了。從夜裡10點開始。如果換在白天,是整整一上午;而對於安靜的夜晚,閱讀帶來的享受會更持久些。合上小說,我呆在沙發上,如同坐在一座孤島——外面是乾冷的黑夜,我細細體味著赫氏「孤獨」,似乎能夠摸到他黑夜的一角,更能體會他所說的孤獨。「有幸孤身獨處,雖然我從來並不孤獨,我只是獨自一人而已,獨自生活在稠密的思想之中。」其實,是一種大孤獨,像凡人與智者的合體,哪方面都能釐清。

全文分為八部分,每部分不論長短,沒有分行,一口氣下來,急速的節奏沒有休息的間隙。而且,「35年來我用壓力機處理廢紙,再過5年我將退休」這句話,顛三倒四地說了無數遍,是不是暗喻他數十年繁重勞作,根本喘不過氣來的下意識的切身感受?他沒有妻兒,沒有朋友,在骯髒的地窨子里,用壓力機處理廢紙和書籍。潮濕的地下室、發霉的紙張,臭水溝、泥淖、糞便的氣味,血淋淋的屠宰場、密密匝匝的綠頭蒼蠅,令人窒息般的地獄。家裡也好不到哪兒去,貯藏室、雜物間、廁所臭味熏天,老鼠歡蹦亂竄地迎接他……讀到這兒,我怎麼想起聞一多的《死水》和聚斯金德的《香水》?

關於愛情,舞會上的曼倩卡,緞帶上的大糞,5年後挑在滑雪板上的冰鞋上的一團糞便;兩個茨岡女人,紙堆里的引誘……而茨岡那個小姑娘的出現,幫助他完成了朦朧而理想的愛情,沒有前言後語、沒有前因後果,這個不知道姓名的小姑娘從幻影中來,又到虛無中去,使他嗅到了海藻和水生植物的氣味,從而愛上蒼茫的黃昏,愛上爐膛中的木柴以及迸出的火星、搖曳的火光,愛上土豆燉馬肉香腸的氣味。可是,她來無影去無蹤,像他給她糊的風箏一樣下落不明,彷彿是被召回的聖子。他不禁感嘆:「天道不仁慈,但也許有什麼東西比這天道更為可貴,那就是同情和愛。」當他再次見到曼倩卡時,她已經成為她的最後一個情人——身穿白長褲、白皮鞋的「雕塑家」手中的一尊石像、一個溫柔的天使。回到家,喝到酩酊大醉,他憎恨讀書,卻成為書中描寫的人物。這是不是預示著世界的荒謬?

在黑啤酒釀造廠快餐部,他喝著波維茨卡啤酒,心裡暗自說:夥計,你得自己找樂趣,自己演戲給自己看,直到你離開自己,因為從現在起,你永遠只是繞著一個令人沮喪的圓圈兒轉,你往前走卻意味著回到原處。即使我有意穿得漂漂亮亮,也免不了「正踩在一大攤狗屎里」的命運。人體是一隻計時的沙漏,上下兩隻互相銜接的三角形,是不是「虛空與虛空」之間的和諧?「老子說誕生是退出,死亡是進入。」於是,他像塞內加、蘇格拉底一樣,將自己打進了廢紙包,他乘著那些書籍飛升天堂……這一生,並不比一隻小耗子更有價值……當他倒在壓力機里,沒人能趕走他,彷彿註定在自己製造的刑具上認識最後的真理。當壓板像一把兒童折刀朝他合攏過去,在這真理的時刻,茨岡小姑娘出現了,但又消失了,出現的是茨岡那兩個穿青綠色裙子的女人。

描寫舅舅那一章節,看後亦令人心酸不已。

舅舅在鐵路上幹了40年,管理道口的升降桿,後來專門看守信號塔當信號員,除了上班沒有任何別的事情能讓他高興。退休後,舅舅用存款從邊遠小站買了一套信號裝置,安裝到自己的園子里。他的幾個當過火車司機的夥伴也退休了,他們從廢品站買下一台小機車、小鐵軌、三節平板車皮,鋪設了鐵軌,每逢周末他們給機車點火,駕馭它行駛,下午讓一幫孩子們乘上火車玩,到了傍晚開心地喝啤酒、唱歌,坐在車上或站在火車頭上,像尼羅河的河神雕像。他們玩得太嗨了,根本沒工夫理他。雖然舅舅一直用餘光看著他,可是他轉了一個小時,他們還處在遊戲的興奮中沒人理他,直到最後舅舅腦溢血死在信號塔上。而舅舅從前在鐵軌上被火車碾過的銅、鐵、錫片,成為他永久的「勳章」。看到這裡,我非常感慨。一個人能勝任的,或者說一個人一生受制於什麼,是上天註定的,「用劍者死於劍」。不管它是不是你曾經的短板或軟肋。

看得出,赫拉巴爾是個倔老頭兒,如果是動物,應該是鷹。你瞧他的眼睛多像雄鷹或者貓頭鷹。「我發現,我寫作實際上為了所有普通的人,所有我所遇到並彼此傾心交談的人。」「他們善於從眼前生活中找到快樂……善於幽默,哪怕是黑色幽默來極大地裝飾自己的每一天,甚至那些最悲慘的日子。」赫拉巴爾的文字深邃,讀起來沉重,而他則像啤酒館裡坐在你鄰桌的熟人,將無數奇特的故事娓娓道來,幽默而富有哲理,用他純正的捷克味道。魔幻?諷刺?黑色幽默?寓言?象徵?幻景與現實的巨大反差如雷鳴般的飛瀑。文中把這種調調叫作「巴比代爾」,是指「中魔的人」「神侃家」「快活神」,他們是生活在極度灰暗中的人,卻能「透過鑽石孔眼」看到生活之美,他們用極致的黑色幽默裝飾悲慘的每一天,是使生活重荷減輕的一種智慧。在生活的憂傷和幽默中建立起他的美學,在不斷的寫作中享受著苦澀的幸福。世俗人眼中骯髒的東西,反襯出他思想的清明。

童年時,當過皮鞋匠的貝賓大伯成為他的精神教父、文學導師。大伯飽經滄桑、風趣幽默,講不完的故事像魔術師手中的綵綢,不絕如縷。直截的方式,如民間藝人、預言家揭開生活的里子,讓他看到生活內部的紛繁複雜。而現實生活中,赫拉巴爾的確在布拉格當了4年廢紙回收站打包工,的確生活在一個破舊的貧民區的大雜院里,他自找苦吃,深深愛上那個環境和各色人等。他每天早出晚歸來回40公里到克拉德諾鋼鐵廠勞動。他說:「只有理解他人,才可能理解自己。生活,在任何地方都要不惜代價參與生活。」因此,隨便選擇哪種職業他都無所謂。「他們一刻也沒有失去生活,沒失去對生活的幻想,而我則對他們深深地鞠躬,因為他們常常在笑和哭。」赫拉巴爾醞釀了20年,才找到第三種講述的途徑:前兩稿,都被他推翻了。雖然1976年寫成,1987年自印與讀者見面,但直到1989年年底,作品才由捷克斯洛伐克作家出版社出版。捷克作協主席團致信,將他從繁重的體力中解放出來,讓他繼續進行文學活動,並提供給他文學基金會半年的補助金,使他最終成為自由撰稿人。

其實,到20歲時,赫拉巴爾還不知道文學是什麼。但他後來的確成為一個博覽群書的人。該書中引用了許多知名作家的人名和書名,荷爾德林、席勒、尼采、歌德、黑格爾、塞內加,還有老子和耶穌的對比、人生與哲學的探討等等。他的文采,像波光粼粼的伏爾塔瓦河水,躍動著金光。

赫拉巴爾的魅力不可阻擋。即便他愛獨創字詞,不按常規使用標點,有的出現連小學生也能看出來的不合常規的文法錯誤,個別地方出現不加修飾或前後重複或上下文不連貫,但是,他的錯誤是別人沒有的,這是不是也算是他的一個特點呢?正如他妻子所說:「我丈夫寫東西就像我採購的半成品食品一樣,回到家還得加工、燒煮,才能變成可口的食物……那些短篇小說,結結板板,就像壞了的牛奶一樣。」他自己也承認:「我的風格就是錯誤百出,可由此而構成我的魅力。」沒錯!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是獨一無二的誰。他什麼都知道。正如文中所言:「這時期,一心只盼著星期六、星期日,從布拉格回到寧城來,最主要的是在這兩天,啤酒廠的辦公室很安靜,我可以用這裡的打字機打兩天字,寫下我從布拉格帶回來的第一個句子,然後我伸出十個指頭等後面生出的句子來。」

就是憑著這股勁頭,在仿造回憶的虛構世界中,赫拉巴爾僅用18天,就描繪出「詩歌、哲學、自傳的三角形」,既離奇又現實,既誇張又平凡,既平靜又撼人,且至今未改動一字。1995年3月,他寫下了生命中最後的一小段話:「我跟著天意走,現在就只寫著玩兒,寫完後就不會再看了。我已經對自己寫的東西不感興趣了。」可是,還少嗎?他的19部作品集涉及到詩歌、散文、短中篇小說、談話錄、論文、手稿、札記、書信等等。而每一部分都純正如鐵——美國詩人桑德堡有一句話說得好:「人最終留下的不過是夠做一匣火柴的那點兒磷和充其量也只夠造一枚成年人可以用來上吊的螞蟥氏的那點兒鐵。」

這本小說的迷人之處還在於:幾乎沒有完整的故事情節,只是斷章似的呈現,像電影中的蒙太奇,卻足以迷人——對了,我要找來他的幾部電影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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