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不是葯神,更不能殺死葯神
我們不是葯神
根據現實改編的電影《我不是葯神》獲得空前的好評,甚至標榜為零差評。同情心在所謂正義感的推動下爆滿。
《我不是葯神》里程勇原型,是現實生活中的陸勇,他曾被譽為」抗癌藥代購第一人「,也是轟動一時的風雲人物。
我不是葯神
現實中的陸勇,生於1968年,是江蘇無錫一家針織品出口企業的老闆。2002年,他被查出慢性白血病,當時醫生推薦服用瑞士製藥公司生產名為「格列寧「的抗癌藥,服用這種藥品,可以穩定病情,正常生活,但需不間斷服用。這種藥品當時的售價是2.35萬元/盒,一個人一月需要一盒。而這個費用讓家境比較殷實的陸勇也無法承受。2004年6月,他偶然了解到印度生產的仿製」格列寧「抗癌藥,藥效幾乎相同,而售價僅為4000元/盒。於是他自己開始服用仿製葯,並在病友群分享這一消息,後來許多病友請他幫忙代購,人數達數千人。2013年,湖南沅江警方在查辦一網路銀行卡販賣團伙時,將曾購買信用卡的陸勇抓獲,他的罪名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銷售假藥罪,得知陸勇被捕後,有幾百名白血病友聯名寫信,請求司法機關對他免予刑事處罰。2015年,沅江檢察院經調查他在代購中,的確沒有販賣高價,僅為代購(扣除正常費用),於是向法院請求撤回起訴,法院當天就對」撤回起訴「作出准許裁定……
按照這個版本演義,陸勇是一個不折不扣救病友於水火的英雄,然而就是這樣一個英雄卻被檢察機關指認為違法犯罪,這一結果讓很多人正義感爆滿,同情之淚潸然而下再正常不過了。
許多人不禁要問:為什麼印度能仿製,而我們不能?
要說明這個問題,要從專利角度來講,一種新開發出來藥品,有專利期,在這期間,未經許可其他人不能仿製。在新中國成立後到改革開放之前,我們一直都是使用的仿製葯,從青黴素,紅霉素到慶大黴素,林可黴素,清一色的仿製葯,價格也很便宜,那個時候,國外對我們封鎖,不仿製也沒法。
加入WTO後,遵守規則,保護知識產權,成了我們義不容辭必須遵守的。這就是一種犧牲,《集結號》的穀子地連就是類似這種情況。
如果大家都不遵守這個規則,會出現什麼情況?
如果是這樣,整個人類面臨無葯可治的狀況。非典時期,連板蘭根都搶購一空的恐懼,我們是否還記憶猶新?前幾年,埃博拉病毒橫行非洲的時候,國際衛生組織把美國研製的未經臨床實驗的藥品用於對抗埃博拉病毒,病急亂用藥。
一種新葯,從開始研製,到動物試驗,臨床試驗,不僅周期長,而且投入巨大,像」格列寧「這個產品,瑞士製藥花費800億美元,也就成功了幾款產品。如果我們都等享其成,誰來研製?
藥品專利其實保護的是整個人類。如果某國或者是些區域出現威脅人類的大面積病種,政府是可以下令仿製的,並且研發者必須無償提供幫助。
我們不要羨慕印度可以仿製藥品,印度現在成了新葯試驗的」小白鼠「,據傳有近幾十萬人在試驗新葯,在藥品生產時,其中一次事故造成死亡近兩萬人,受害人達20萬人,5萬人失明,受害面積過40平方公里。
我們不是葯神,請尊重和保護葯神。不要因某些情感而左右我們的理智。前不久,針對這個問題,國家作出了降低進口葯關稅舉措,相信不久將來此項利民政策會落到實處。
如果你配置了重疾險,是不是可以幫你抵禦這個威脅?
人類的整個利益,才是最大的利益和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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