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十五歲之前必須出嫁,為什麼古代提倡早婚早育?原因有兩個
大家都知道古代的時候中國早婚早育的現象很普遍,男人在十來歲的時候就能娶老婆了,但是有一種不成形的規定,女孩子一定要在十四歲之前就要嫁人,有的地方還流行十歲都不到的娃娃就要成親,這個現象最嚴重的時候出現在晉朝。
在晉朝時期,有不少貴族認為成親的時間越早,自己就覺得越光榮。晉朝有一位皇帝的老婆,在十三歲的時候便和他成親了。大家仔細想一想,十三歲的孩子放到如今也就是正在讀初二。有不少史書記載了當時結婚早的風氣,我們讀書的時候有一篇課文叫《孔雀東南飛》,這裡面寫了「十七為君婦」,這很好的證明了那個時候的人成親的年紀不會大於十七歲,十七歲都可能是晚婚了。一般來說,古代的女孩子嫁人時的年齡大多不會超過十五歲。
為什麼國家要提倡早結婚呢?在歷史的河流里,政府為了保證國家人口的增長,還頒布了很多要求早婚的政策。例如在漢朝的時候有一個皇帝就提出了一條規定:女人到了一定年紀沒有嫁人的,要接受懲罰,這裡規定的嫁人年齡是十五歲。而且這還導致了一種風俗習慣,如果所有的女子都是在十五歲之前嫁人了,而你卻超過了這個年齡,不但要接受政府的處罰,還會導致別人的排擠,甚至都後來還會嫁不出去。
在之後的每一個朝代都對男女成親的時間作出了規定。唐朝時的規定是,凡男子達到二十歲,女子年滿十五,一旦超過規定時間就要接受處罰。到了宋朝之後,這個時間又被提前了,宋朝規定女子在十三歲時,男子滿十五歲就必須結婚。一直到了明朝時期規定又改了,女子在十四歲之前要成親,男子則是要滿十六周歲。
這種現象有兩個原因,第一個是在我國的歷史中,沒有現代這麼發達的科技,生產能力非常之低,無論是做什麼事情,都需要人來干。但是以前的生活水平不太好,而且國家之間經常會打仗,男人的死亡率也是出奇的高,醫療問題就不用說了,出身貧寒的老百姓,生了病之後只能坐在家裡等死,所以這種種情況導致了人口很少。
古代的統治者為了增強實力,一定要保持人口的快速增長,所以這也導致了女孩一到了可以生育的年齡,就被催著結婚,然後生孩子,來壯大國家的實力。第二個原因,還和當時的男權社會有關,當時的人們的思想認為男人為大,所以女人只是一個生孩子的工具而已。
到了現代社會,我們都非常的清楚,一個女孩子的身心還沒完全發育成熟就結婚,那對她身體的影響是很大的,所以現在的社會都鼓勵晚婚,也只能說現代的女性生活在了一個好的環境之下。但是在古時候,女人是一點沒有說話權利的,女人只是一個男人的附庸品,處於在那個思想封建年代,是女人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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