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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期間被婆婆逼著做DNA鑒定,孩子出生後,婆婆哭了!

原標題:懷孕期間被婆婆逼著做DNA鑒定,孩子出生後,婆婆哭了!


文/孕嬰幫,歡迎個人轉發分享!


幫媽前兩天看了一篇報道,很是的氣憤,就是一個懷孕四個多月的孕媽媽,被婆婆逼著去做胎兒鑒定,幫媽想說的是,你不相信兒媳婦為什麼讓你兒子娶她呢?鑒定出來是你兒子的,你就能對她如親閨女嗎?


事件原因:小李(化名)她和老公結婚兩年了,剛開始的時候因為兩個人在創業,沒有選擇要孩子,感情還是很好的,現在事業也剛剛穩定,然後兩個人就準備要孩子了,兩人出去旅遊算是補辦蜜月了,最後老公因為要出差就去忙工作了,小李就回娘家住了半個多月,等老公回來發現小李懷孕了很是高興,但是婆婆就表現的很是不開心,懷疑小李出軌了,懷的不是他兒子的,就逼著小李去做DNA鑒定,做完以後結果證明孩子是她兒子的,但十月以後孩子出生後,肩膀上有一個口子,並且左手沒有右手反應快,醫生告訴她說是懷孕時候做DNA的結果,婆婆當時就哭了起來。


幫媽想說這個婆婆有點無聊了,你可以推算時間啊,為什麼非要去做DNA鑒定呢?在胎兒沒有出生的時候做鑒定是有危險,也會對胎兒造成傷害的。


寶媽們看到這個地方是不是想問,胎兒怎麼做DNA呢?幫媽就給大家說一下吧,但是幫媽聲明不建議使用這樣的手段,不管是怎麼樣的結果孩子是無辜的。


做DNA鑒定需要準備什麼?


孕媽媽的DNA、老公的DNA、然後就是(靜脈血、羊水、胚胎絨毛),這三樣不能缺少一樣,缺了就不能做了。


1. 靜脈抽血檢查


這個檢查適合懷孕早期(二個月左右),直接抽孕媽媽靜脈的血液進行胎兒DNA的提取,然後在給父親的DNA對比,對比結果一般是百分之95以上,以下就不是了。

好處:抽孕媽媽外周血進行檢查,可以避免胎兒宮內感染,孕媽媽也是沒有痛苦的,這個檢查準確率高點。



什麼人不適合抽血檢查?


對於懷孕是雙胞胎的不可以抽血檢查;對於一些貧血嚴重的不適合抽血檢查;對於一些血小板凝血功能不好的不建議抽血檢查。


2. 抽羊水檢查

這個檢查適合孕中期(懷孕四個月左右),這個檢查需要醫生配合著儀器儀器來抽羊水的,抽羊水一般需要抽大約3毫升左右,這個時候胎兒已經長大了,也穩定了給孕媽媽流產降低了風險。這個檢查準確率是百分之99,大約需要等7天左右才可以拿到結果。


好處:準確率高,減少風險。


壞處:在抽的過程中,誰都不能給你保證孩子會不會動,如果孩子在動的時候碰到了,就給孩子造成了永久的傷害了,所以要考慮好以後再決定要不要使用。


3. 胚胎絨毛檢查


這個檢查適合孕早期(兩個月左右),這個檢查需要醫生用儀器檢測,然後從私密的部位進去,採集胚胎絨毛,這個準確率也是百分之99,也是一周那結果。


壞處:做這個檢查,需要做好心理準備,因為這個檢查造成孕媽流產的幾率比較高,胎兒畸形的幾率也是一樣有點高,一般不建議做這個鑒定。


幫媽建議:懷疑不是自己的孩子請用推演算法去推算,也可以等到胎兒出生以後再去DNA檢測,不要在懷孕期間去做檢測,不管是不是你的,請記住孩子是無辜的,你沒有權利去傷害到這個生命。


我是幫媽,兩個孩子的媽媽,一名高級育嬰師兼具插畫師,有關孩子教育、生理、心理、營養、日常保健與護理等方面問題,問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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