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愛上別人跟我離婚,在去民政局的路上哭著回心轉意
我跟老公結婚十年了,從戀愛到結婚,我們彼此就很相愛。可前幾天,老公突然對我說他愛上了別人,我當時就蒙啦,但還是同意了跟他離婚。
當初結婚時,我們就約定好,如果我們之間有一個人愛上了別人,一定要告知對方,當時我是這樣想的,結婚也不能代表兩個人一輩子都要待在一起,日子過的幸福才是最重要的,生活的質量高於一切,所以我們才這樣約定,如果一方愛上了別人,一定要告訴對方,這樣我們可以離婚,而且雙方都不能有欺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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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想來,我當時還是一個聰明的人。如今老公說:「讓我給他自由去追求他的新生活,她只不過是愛上了別人,其他方面並沒有對不起我。」所以我也並沒有沖著老公大罵,哭泣也只能藏在心裡,然後跟老公準備一切,一起去民政局。
當我們準備好一切後,老公說打車去吧?我說走路吧?老公當時瞪大眼睛說:「 這麼遠,可能要走一個多小時。」我當時就生氣的說:「這段路可能是你陪我走的最後一段路了。」老公聽後就不再出聲。
在去民政局的路上,我跟老公聊起我們的過去,當初戀愛時的點點滴滴,到後來的我們結婚生孩子的那些事,以及我們生活中的吵吵鬧鬧。
當我們走了一半路程時,老公突然停下瞪著我說:「你說了那麼多,難道是想讓我回心轉意?」我嘆了一口氣說:「這麼遠的路,不說話會走很久的,我們邊走邊說能走快一點。」其實我心裡確實是想讓他回心轉意,畢竟這麼多年的夫妻生活,我根本就不想失去這個家。
就這樣走著走著,眼看就快到民政局了,我都走的很累了,可是那裡又沒有坐的地方,老公也累得直喘氣,但他看見我這麼累,還是忍不住伸出他的手來扶住我。
我繼續跟他說:「我們這一路,真像我們的婚姻,我們剛出發時,都是信心滿滿,而且都充滿了力量和希望,當走到一半時,好像看對方都不順眼,而且心裡也很煩躁,走著走著,我們兩人都累了,彼此都沒有力氣了,但只要我們相互扶一把,這樣雙方才能撐起來,如果是一個人的話,早就倒下了。」
眼看就要看到民政局了,老公突然停下了,並抱著我哭著說:「咱們回去吧,這婚咱不離了,是我對不起你,我們現在就打車回去,重新開始新的生活。」
這些其實是我意料之中的事,但我還是大聲的哭了出來,並把老公抱的更緊了,「好好好,這一路都是你折騰的……。」老公吻了我一下,然後幫我擦掉淚水。
婚姻到底是什麼?婚姻是不是就像走路?如果是走路,那這條路上又會出現什麼呢?總而言之,婚姻生活中,彼此都應該不要輕言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