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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滿釋放剛兩年他就在濟陽砍殺搶劫老太,還放火滅跡

「能賠償就賠償,不能賠償請求法庭儘快嚴懲,以告慰我母親。」7月18日,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李麗英在法庭上說。她請求嚴懲的,是站在被告人席上的張萬華。去年10月12日,在濟陽縣崔寨鎮青寧村,張萬華用菜刀砍倒李麗華的母親劉彩霞,搶得財物後又返回放了一把火,劉彩霞死亡。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親歷了此次公開庭審,感受到平靜之下,是兩個家庭無言的痛楚。

借口用打氣筒把刀架老太脖子上

18日上午9時許,案件準時開庭,張萬華被法警帶入法庭。張萬華出生於1987年,小學文化,涉嫌搶劫罪、放火罪被提起公訴。

這起搶劫縱火案發生在2017年10月12日上午。67歲的劉彩霞買菜回到崔寨鎮青寧村租住的院子里。劉彩霞在一家公司給員工做飯,公司十幾個人共同租住在村裡的這處院落里。

很快,一個騎著摩托車的年輕人走過來搭訕,說想用一下打氣筒,順勢進了院子。劉彩霞沒多想,答應了。

這個年輕人就是張萬華。看到劉彩霞一個人單獨活動,他動了歹念,在房間里拿起一把菜刀,架在劉彩霞的脖子上:拿錢!

劉彩霞呼救,迎來的卻是張萬華落下的菜刀。刀刃砍向她的頸肩,劉彩霞倒地不起。

張萬華在劉彩霞的褥子下面翻出來800多元現金,順走了她的包,這裡面有一部舊手機、假牙,還有女兒給她的一塊玉墜,這塊玉墜是女婿早先在西安買的。

未成年就入獄,被判刑16年

張萬華記得當時劉彩霞的樣子:「她躺在那裡哼哼、抽搐。」

他騎著摩托車離開現場,扔了包、菜刀等物品,但擔心現場留下的個人痕迹,很快又返回去,用打火機點燃了劉彩霞的被褥。火在張萬華離開後漸漸燒了起來,有人撥打了報警電話。

離開後,張萬華沒有立刻回家,還花幾十塊錢買了幾張彩票。

張萬華有前科。早在2004年,只有17歲的他就因搶劫罪、盜竊罪等被判刑16年,2015年減刑釋放,此時的他已經28歲。出獄後的兩年間,張萬華以打零工為生,還結婚生了孩子。

三天後,張萬華被警方抓獲。對於自己的犯罪事實,他供認不諱。

被害人親屬淚灑現場,被告人三次鞠躬致歉

出獄僅兩年又實施新的犯罪,張萬華為何重蹈覆轍?

法庭上,張萬華的辯護人和其本人都表示,因自小失去雙親,給其心理和性格造成負面影響。

張萬華提到,自己的孩子只有一歲多,請求法庭給自己改過自新的機會。在最後陳述階段,他三次向被害人家屬道歉,並向李麗英鞠躬。

但李麗英的態度很堅決。整個過程中,她時而扭頭背對張萬華,時而用手抹淚,尤其在聽到案發現場細節時,長時間用雙手掩面。

李麗英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喪葬費等共計20餘萬元。

宣讀刑事附帶民事起訴書時,她一度失聲哭泣。

「能賠償就賠償,賠償不了請求法庭儘快嚴懲,以告慰我母親。」李麗英說。

檢察機關認為,張萬華犯罪性質極其惡劣,手段極其殘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且繫纍犯,應從重處罰。

不論結果如何,兩個家庭承受的傷痛都將難以彌補。案件將擇期宣判。

(文中當事人系化名)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馬云云 崔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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