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軍制有多強大?這項制度讓人在戰場上只能拼殺,不敢懈怠
軍規就是軍中的規制,我國古代的軍規也隨著王朝的改變而逐漸健全;在原始時期,中國土地上的人類還沒有形成一定的組織或是國家,人們只能聚居在一塊較大的地方,形成部落。每個部落之間發生衝突時,部落裡面的人就會自覺地參加戰鬥,那時沒有軍制。
隨著經濟的發展,部落開始瓦解,人們之間的戰鬥開始以搶奪資源為目的,而且將領和士兵的分別也已出現,這種爭奪變成了經常發生的事,最初的軍事制度開始出現,軍事組織、軍事官員也應運而生。
軍制出現後,首長為了治理手下的士兵就制定了軍法。我國最早的軍法是啟提出的,他建立夏朝時為了讓手下努力打仗,就制定了軍法,凡是在戰場上拼的最猛的,就可以得到獎賞;那些偷懶不打仗的,就要受到懲罰。
這種規定一直應用到了封建社會的末期,甚至到現在還有這種軍法的存在。對這種軍法使用的最典型的就是商鞅。商鞅提出,每個人都有怕死的時候,只有給他們獎賞,讓他們得到好處才能驅使他們為國家效力;只有運用懲罰來強迫他們,他們才能知道君王的力量;只有這樣,國家才能在戰場上取得勝利。
史書上記錄過,商鞅在秦國實施自己的思想後,每一個秦兵就像不要命了一樣,其他國家的士兵都穿著很厚的盔甲在戰場上打仗,而秦軍連戰甲都不穿,直接拿自己的肉身跟敵人拚命。他們可以一手拎著敵人的頭,另一隻手繼續砍殺敵人。
擁有了這樣厲害的軍隊,秦國迅速完成了大業,成為中原領導人。秦王實行的軍功爵制,就是這些士兵拼殺的動力;這個政策就是按照你建立的軍功來授予官位和金錢,你殺的人越多,得到了官職財富就越多,這使得士兵都不要命地殺人。
當然這種制度的懲罰也是很殘酷的,它使用的就是連坐的方法,把五個人編進一個小組,只要小組裡有一個人逃了或者偷懶了,那剩下的四個人都要跟著他倒霉。這種懲罰起到了成效,但也把秦朝推向了崩潰。
唐朝時也使用這種軍制,不過唐朝的發展很繁盛,對於軍隊的管理有所鬆懈;但是,如果士兵做了很過分的事,比如在軍中賭博、打架等,這些還是會受到嚴重處罰的。宋朝初期對軍制的重視度不高,直到真宗時才開始建立,仁宗時正式實行。他們的軍制對姦細是很管用的,只要抓到這種人,立馬殺頭。
明朝時的軍制發展得相當完善了,因為當時出現了很多擅長管理軍隊的獎領。戚繼光就是其中這位,他為了讓士兵更加了解軍法,還特地開設了相關課程,在軍隊普及軍制。清朝時的軍制更加詳細,為了不讓軍隊打擾百姓生活,軍長還特地制定了禁令。
小編上面分析了各個朝代的軍制情況,其實一個軍隊是否強大,軍制只佔了很小部分的原因,最大的決定因素應該是百姓的支持,沒有了人民支撐,任何軍隊都不會有大作為。士兵的忠心就決定了該軍隊的強大和勝利,這是最主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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