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說跳槽後千萬不要回原單位?看完你就明白,好馬難吃回頭草
網友一:
前不久,我們公司的小李到深圳去過一段時間又回來了。好在小李走時沒有任何過錯,領導對他的印象也很好,也讓他重新辦理了入職手續,沒有了工齡工資,一切從頭開始。
上了五個月班後,小李碰到我吐槽,說人還是那些人,怎麼味兒就變了呢?在他斷斷續續地嘮叨里,我明白了是怎麼回事兒。
小李曾經是公司的骨幹,因經不住其他公司的誘惑,又遲遲不見「漲工資」承諾的兌現,索性「此處不用爺,自有用爺處『』去了外地。
但現在因孩子的原因又不得回來。可是曾經很看得起他的領導,對他的工作一般情況下是不聞不問。
在他離開後又給原來工作能力不及他的同事洪某漲了薪,現在有什麼重要的事兒也只是委託洪做。
剛開始他理解,也紮起頭來踏踏實實做事,但時間已過了近半年了,領導還是要理不理的,覺得幹得真沒勁。
無論是工作,還是同事聚會,沒有了以前的融洽與毫無顧忌,有好幾次看到同事們在一起聊得興緻勃勃,他一進去就沒了聲兒。
所以,他覺得漲薪升職基本再無希望,又受不了這種尷尬的狀態,還是又辭了職,另尋他處去了。
網友二:
俗話說:好馬不吃回頭草。
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很多時候,我們在原來公司離職,很重要的原因在於對原來的薪酬不滿,對公司的做事方式不滿,或者是對自己的直屬上司不滿。
那麼,在這樣的狀態下,如果你的歸來只是因為在外面兜了一圈發覺混不下去了而被迫回來,最終回來後的薪資待遇、職位晉陞甚至跟的上司跟你出去之前沒有任何調整。
而且在你的上司甚至老闆眼裡,你被打上了忠誠度不高、不可重用的標籤;,甚至會被同事們瞧不起,覺得自己外面混不來又回來了。在這樣的環境呆下去,你是沒有前途和錢途的。何必難為自己呢?
我幾年前就干過這樣的蠢事,本來是跳槽去一家更大的公司,而且工資也答應可以漲不少,結果去了之後工資說先不加,幹了三個月之後如果覺得還可以,會加個幾千。
我瞬間就火了,明擺是馬後炮,不尊重人,然後前領導來找我,叫我回去。我權衡之後還是回去了,結果迎來的是同事們在背後的各種議論,還有領導的領導的冷淡,呆了一個星期不到我又走了。
實在是體會過這種感覺,所以再也不會幹這種吃回頭草的事了。
網友三:
為什麼離職後不能回原單位?可以回啊,我就干過這樣的事,之前在北京一個工作單位前後幹了六年八個月,如果不是離開北京,我想我可能就在這個單位干到退休了。
多年前,我入職於一個科研機構下屬的公司,待遇雖然不高,不過相對穩定,由於學歷原因,沒有正式編製,就這樣做了三年,合同到期了,就打算離開了,在中關村找了一份工作,工資翻倍。?
離職後,在家無憂無慮的浪了半個多月,10月8號上班第一天,還沒工作半個小時,以前領導給我打電話,表示他的領導臭罵了他一頓,放走了一個培養三年的人是不是傻,打算讓我回去。
說實在的,除了待遇問題,我還是很懷念混跡於科學家群體中的日子。後來就乖乖的回去了,還在單位里娶了媳婦,過著以單位為家的生活。?
我以為回去後給我帶來了三點新的認識:
價值觀的改變
人際關係的處理
工作計劃的穩定
後來因為個人原因,我離開了北京,也就從這個單位離職了。但是現在還和很多同事和領導有所聯繫。這近七年的工作經歷,讓我學到了很多,我很感謝後來我又回去乾的這三年多,它給了我完全不同於前三年的思考。
網友四:
我說兩句。
本人自己開個體公司,今天下午有個員工離職,之前是同事原因,他在我這的待遇是月薪4000,每干100萬產值提2萬,保底200萬產值的提成,她老婆工資2000,入保險,坐辦公室,現在已經幹了50多萬了。
離職前跟他談過好多次,談不攏,把他跟他老婆工資一次性結清了,簽字畫押完,收拾東西,本來已經結束了,她老婆剛申請下勞動保險,還沒從公司賬號上扣錢,簽勞動合同是3.1日的。
三月底他老婆自己跑的保險手續,事情結束了,沒有任何牽扯了,臨走又蹦出來問我要1000多錢的社保費!說是她的?
社保剛申請,可能這月要劃賬,法律規定社保金不能兌現,所以我沒同意給她,然後她就說風涼話,當我看到她錄音時,我這小爆脾氣直接上來了,跟她說走法律程序吧,願意上哪告上哪告。
從這倆人我下定決心了,以後我絕對不會多給員工一分錢,是你該拿的我給你,不該拿一分沒有,還不知道怎麼樣呢。
網友五:
做為一名員工,從原單位離職以後,千萬不能再回到原單位上班。
從原單位離職,無外乎有以下幾個原因:
一是工資待遇問題。
如果是因為待遇的問題才辭職,那麼絕對不能再回到原單位上班。因為原單位的工資待遇就已經是穩定的,而且你自己的條件也擺在那裡,回到原單位沒有升職的空間,而且單位領導絕對不會因為你重新回來上班就給你漲工資。所以與其回去討人嫌,遭白眼,還不如不回去。
二是原單位的條件不能適應自己的需求,沒有發展前途。
如果原單位的狀況如同溫水煮青蛙,在原單位沒有任何的發展而且又不能在此干一輩子。絕對不能因為生活的壓力就回到原單位。畢竟世界是寬廣的,此處不行,那麼就一定有適應你自己的地方。
三是人際關係。
好馬不吃回頭草。既然下定決心離職,就說明原單位有不適合自己的地方,或者說是自己不能適應原單位的工作條件。那麼就沒有必要再重新回到原單位,去忍受領導和同事們的眼神。
所以,在此敬告各位,離職了千萬不要回原單位。
網友六:
其實,大多數情況下的離職,都是找到更好的工作崗位和公司。而當你再次回到原來的單位通常情況下,無論是領導還是同事都會認為,你在新的單位混得並不如意,這時候你在人們心目中原有的形象、分量,也就隨之大打折扣,甚至會因為你曾經的「背叛」而排擠你。
?既然大家對你的態度和以前發生的變化,在做同樣的事情時,可能相比較之前來說,人際關係更為複雜,給工作本身也提升了難度。
當然也有些員工因為非常的優秀,原來的公司老闆三番五次的要求而回到原公司,即便是這樣,對於新入職的公司而言,也是不負責任的行為。
我有個朋友就曾經遇到這樣的情況,他本人技術非常好,雖然已經入職新的公司,原來的公司遇到一些問題,還需要他去解決,雖然原公司的老闆,三番五次地請求,他都沒有同意回到原來的公司,因為一個人即便很有才,如果這兩個公司搖擺不定,這實際上是一個忌諱,也不利於個人本身的發展。
所以離職了,盡量不要再回到原來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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