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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里酒壯熊人膽,為講兄弟義氣群攻警察,桂林兩年輕男子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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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之間講義氣是好事,不過這義氣要是用錯了地方,給他人和自己都會帶來大麻煩。20來歲的黃某和易某就因為講兄弟義氣,對正在執行公務的警察發起群攻,結果把自己送進了牢籠。

7月18日,記者從秀峰法院獲悉,黃某和易某因犯妨害公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

據了解,黃某、易某年齡相仿,又都是靈川人,平日里就是常來常往的朋友。

2017年10月16日晚,黃某、易某與好朋友龍某在市中心一家KTV娛樂,唱歌喝酒一直到次日零時許,隨後黃某、易某先後離開了KTV。凌晨一點左右,仍在KTV玩的龍某與KTV的工作人員發生衝突。有人報警後,桂林市公安局秀峰分局兩名民警出警趕到現場處理該事件,並控制住龍某。很快,已經離開KTV的黃某、易某得知消息後,當即返回了KTV。

黃某、易某趕到KTV的時候,在一樓大廳外看見兩名民警正準備將龍某帶回公安機關調查,黃某、易某一時間兄弟義氣爆棚,竟然在明知民警正在執法的情況下,夥同多人採取言語、肢體攻擊的方式群攻民警,企圖把龍某從民警手上搶回來。

混亂中,一人把龍某從民警手中搶走,當民警要再次抓住龍某時,黃某、易某抓住兩名民警扭打起來,最終導致兩名民警一人左手受傷,一人右腳受傷。

之後,在警察鳴槍示警後,龍某和黃某、易某被控制並帶至公安機關。2017年12月7日,黃某、易某家屬賠償了兩名民警的損失,並取得兩名民警的諒解。

秀峰法院認為,黃某、易某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觸犯刑法相關規定,構成妨害公務罪。歸案後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有坦白情節,當庭表示認罪,依法對其從輕處罰。

案發後,黃某、易某的家屬代為賠償了兩名民警的損失並取得了諒解,均酌情從輕處罰。最後,對黃某、易某犯妨害公務罪,各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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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陽顏 通訊員雷娜 吳雲娟

微信製作:周文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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