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老闆威脅取消簽證、拖欠工資,華人女子不能忍,這樣反擊……
近日,媒體報道了紐西蘭華裔女子Hsu-Yin Wei被僱主拖欠工資,一直討薪維權的故事。
根據Wei女士的說法,在2016年,她就職於紐西蘭一家很知名的旅行社ANZ Sky Tours,年薪是4萬紐幣和激勵獎金,並且還為她提供了僱主擔保工簽。
但後來她發現這家獲得紐西蘭官方旅遊部門認證的大企業,不僅降低了她的提成收入,竟然還拖欠自己的傭金,她多次反映,但是當時的客戶經理Sherry He,總是會拿Wei女士的擔保工簽來要挾。
因為家人病重,Wei女士多次請求要回這筆錢,但是對方遲遲無動於衷,最終她選擇了辭職,並且走上維權之路,投訴到了紐西蘭僱傭關係局。
Wei女士向紐西蘭僱傭關係局提供的證據顯示,Sherry He曾在郵件中回復她:
「你在公司工作了挺久,但是我對你沒有更多的感情,你應該考慮清楚,希望你能知道,事情繼續這樣會取消你的擔保工簽,更別提擔保PR。」
ANZ Sky Tours的客戶經理Sherry He表示,Wei女士因為捲入車禍事故後,工作的態度和表現一直不盡人意,因此修改了她的傭金提成。
但僱傭關係局並不接受He的辯解,認為He拿工簽要挾,就是為了逼迫Wei辭職。
僱傭關係局已經做出最終判決,要求ANZ Sky Tours向Wei女士支付總計約4萬紐幣的賠償,其中包括2萬紐幣精神損失費、補償拖欠薪酬18,146.47紐幣,還有損失的薪酬2,806.85紐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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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紐西蘭,僱主是不能隨意辭退員工的。紐西蘭僱傭關係局規定了就業人員的權利和義務。
/ 您的基本工作權利 /
紐西蘭的法律規定,無論您是持學生簽證、工作簽證還是工作度假簽證,以及您的僱傭合同中是否包括了這些權利和權益,這些權利和權益均適用於您。
法律要求僱主:
為僱員提供一份書面僱傭協議;
至少支付最低工資;
為僱員提供帶薪年假;
為僱員提供帶薪工間休息和不帶薪的就餐時間;
為僱員提供公共假日休息或是為工作人員在假日工作支付補償工資;
未獲得僱員的書面同意,僱主不得從僱員的工資中扣除任何金額;
提供一個安全的工作場所;
不得歧視僱員;
誠實行事。
如果您的僱主未履行這些義務,您可以致電商業、創新和就業部聯絡中心尋求幫助,電話:0800 20 90 20(如需要翻譯,請要求「語言熱線」的幫助)。
/ 結束工作 /
您要辭職或僱主選擇結束對您的僱傭,但有一些必須遵守的規定。
如果您希望離職,您必須提前通知僱主。這被稱為給予通知。您需給予僱主的通知時限以及其它所需事項可在您的僱傭協議中找到。
如果僱主希望解僱您,他們必須遵循相關步驟才可以這樣做。他們必須有合理的理由才能解僱您,且解僱的方式必須公平合理。
如果您的僱傭協議內有試用期的規定,僱主可以在您開始工作後的90天內解僱您,且無需向您給予事先警告,也無需提供理由。
/ 記錄保存 /
僱主必須保存您的工作時間、向您支付的款項和您的公共假日及休假權利的準確記錄。僱主必須保存一份有您簽字的僱傭協議,並按您的要求為您提供一份副本。
您應保存一份僱傭協議以及您的工作時數和所收到的工資的記錄。保存對這些信息的書面記錄將在您與僱主就您的付款或權利出現分歧時發揮用處。
/ 員工的義務 /
作為因付出時間和技能而得到薪酬的工作人員或僱員,您對僱主承擔特定的義務。
您的義務包括:
準時上班
按要求工作
在工作小心謹慎,保證同事和僱主的財產不受損壞
盡己所能將工作做好
遵守著裝要求
保持誠實
以真誠善意的原則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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